远洋渔业,按海洋法公约精神和国际惯例,一般定义为:远离本国基地到别国专属经济区或公海从事海洋捕捞生产以及为其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的经济活动。
早在60年代,我国水产界已开始酝酿远洋渔业的发展问题,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直至1985年才开始迈开了第一步。由于远洋渔业是属于全球范围的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开发性事业,涉及面颇广,国际政治经济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争端变化莫测,资源分布差异悬殊,因此发展远洋渔业具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及生效后有关法律制度的发展无疑将对世界渔业产生巨大影响,也使我国正处在发展中的远洋渔业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一、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对我国远洋渔业的限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部迄今为止最完整的,受到各国包括发展中和发达沿海国家支持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其内容涉及海洋法的各主要方面,最主要是反映在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公海制度中。自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截止到2000年底为止,共有112个国家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13个国家建立了宽度不等的专属渔区。专属经济区的宣布使世界上大部分可开发渔业资源处于沿海国的管辖之下。毫无疑问,在这种制度下,沿海国都将利用对专属经济区内渔业资源的主权权力,为本国获得最大利益。一些有能力发展本国捕捞业的沿海国的政府,包括发达和部分发展中沿海国,必将采取措施鼓励和促进本国捕捞业的发展:那些暂时还没有能力发展本国捕捞业的沿海国,将利用对本国专属经济区内渔业资源的人渔权,来获取各方面的利益,除直接收取人渔费外,还包括:贸易、就业、技术援助,甚至国家关系方面的回报。从这点上讲,远洋渔业的竞争已不再是捕鱼技术、渔业经营方面的竞争,而是渔业、外交、贸易等各方面综合实力的竞争。
我国远洋渔业生产目前主要分布在西非、东非、南太平洋、中东、南亚、南美等区域,主要在发展中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内作业。主要的作业方式以拖网和金枪鱼延绳钓为主。
1.在西非和东非,由于沿海国大多没有充分开发利用专属经济区内渔业资源的力量,尤其缺乏物质和财政力量,他们与远洋国签订协议,允许外国渔船人渔,不仅通过收取人渔费或许可费获取外汇,而且作为为发展本国渔业获取经验和技术的一种手段。捕鱼国往往被要求在人员培训、财政援助、技术转让、贸易、销售等方面给予沿海国以回报。进人90年代以来,非洲国家加快了专属经济区内渔业管理的步伐,加强了彼此之间的合作。特别是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非洲国家在管理措施和条款条件方面会更加严格、苛刻,而要求的回报会更高;在法律规则的实施方面,则朝着区域合作的方向发展。由于长期的开发,西非、东非的一些已开发的渔业资源也大多处在充分开发状态。所有这些都会使我国在非洲的远洋渔业的成本上升,经营效益下降,特别是如果我们不在养护渔业资源上和不在遵守沿海国的法律规章卜采取合作态度,则可能在不少国家失去人渔资格。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2.对于南太平洋国家来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订和实施,特别是对入刃海里海域内渔业资源的主权权力,给他们带来了获取极大经济利益的机会。由于在南太平洋地区,我国渔船主要捕捞的是金枪鱼,1995年的“联合国跨界鱼类和高度徊游鱼类会议”所产生的协定,也将对我国在该地区的远洋渔业产生影响,主要的影响是入渔更加困难,管理更加严格,造成成本上升,经营效益下降。为了保持在该地区的远洋渔业地位,一些原在该地区作业的远洋渔业大国必定会千方百计提高其远洋渔船的竞争能力。而且这些远洋渔业大国为了保证其远洋渔船的经营效益,必将以保护资源为名,反对新的国家在该地区入渔。主要的方法是与沿海国签订协定,限制在该地区的人渔国家和人渔船数。因此,今后我国在该地区的作业船数势必受到限制。在南太平洋的远洋渔业必将步履艰难。
二、公海捕鱼活动的限制对我国远洋渔业的影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特别是“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签订,使国际渔业管理进人一个新的阶段,公海自由捕捞时代不复存在。我国的公海渔业以大型拖网和鱿鱼钓渔业为主,主要捕捞对象为跨界鱼类与高度徊游鱼类。
我国的公海大型拖网渔船主要捕捞的是白令海公海和鄂霍茨克海公海的狭彗。1994年6月通过了《中白令海狭鳍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规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确定可捕量、实行别国配额制度、联合实施制度和船旗国责任制度等。其中联合实施制度允许任何成员国的授权官员在公海上登临其他成员国的渔船,检查渔船、渔具、渔获量、捕捞日志和其他文件,询问船一长、渔捞长和其他高级船员。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俄罗斯将以《公约)的有关条款作为依据,对鄂霍茨克海中部海域实施更严格的管理,并将实施高价配额,而我国则只能以协议的方式在该海域人渔,并须向俄方支付巨额资源配额费和观察员工资,这将使得我国远洋渔业负担更重。
公海延绳钓渔业主要捕捞的是高度徊游鱼类,按照1995年8月4日通过的《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和高度徊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的规定,帮写论文 论文帮写 帮写毕业论文 帮写硕士论文 帮写职称论文 论文网 毕业论文 帮写博士论文 论文格式该渔业也将受到沿海国家的限制和制约。延绳钓渔业对资源的损害相对较小,今后小规模发展还是可能的,但大规模发展的可能性极小。公海围网渔船也是以高度徊游鱼类为主要捕捞对象,而且捕捞效率高,选择性差:在管理日益严格的今天,发展我国的公海围网渔业必须十分慎重。
三、周边国家实施专属经济区制度对我国远洋渔业的影响
在濒临我国大陆的四个海域中,除渤海为我国的内海外,东、黄、南海分别与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国相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周边国家纷纷实施专属经济区制度,将对我国远洋渔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我国已于1999年10月与日本签署了(中日渔业协定),该协定已于2〕刃年6月1日正式生效。(中韩渔业协定>也于2以洲〕年8月签署,(中越渔业协定)于2(XX)年12月25日签订。这些协定生效后,近年来我国渔船较为集中的对马渔场、济州岛渔场、大小黑山渔场都将失去,大约有2.4万艘渔船将从原有海域退出〕当然,通过政府间的协定,仍然有一部分渔船可进人这些周边国家的管辖海域作业,但是必须得到他国政府的许可,交纳人渔费,并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这将使得我国在这些海域的远洋渔业成本上升,效益下降。
四、我国的对策和建议
中国远洋渔业发展迄今为止已有17个年头,到目前为止,年生产和经营渔获已突破百万吨,产值约数亿美元,已形成初步规模。然而与世界远洋渔业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中国远洋渔业毕竟仍然处在发展初期,基础相对薄弱,存在着作业方式单一,科技含t不高,生产效益不完全令人满意,管理不善等弱点。
总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特别是周边国家实施专属经济区制度后,远洋渔业的经济效益很可能大幅度下降。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因:①沿海国的人渔限制更加严格,附加的条款条件更加苛刻,这些条款条件将使专属经济区内的外国捕鱼活动的成本大大上升;②入渔费不断上涨,其他形式的报酬不断增加;③沿海国本国捕捞努力量的增加,导致单位努力量渔获量减少,还有的沿海国将能够获利的资源保留给本国渔民,而远洋渔业国的渔民只能在资源相对较差的渔场作业;④远洋渔业国之间对人渔权的竞争加剧,相对于一些发达远洋渔业国家来说,我国的远洋渔业将处于劣势。
为此,要使我国的远洋渔业顺利发展,应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远洋渔业的宏观管理。远洋渔业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经营灵活,时效性强,风险大。为此我国政府应从全局出发,对远洋渔业的重要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协调国内各远洋渔业企业的关系。
2.加强渔业外交,为远洋渔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大多数出国作业渔船,是通过民间渠道促成的,缺乏政府间达成的渔业合作协议,致使远洋作业渔船经受政治上、经济上的双重风险和压力。一旦发生纠纷无章可循,渔船及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3.切实加强远洋渔业的科技工作。我国远洋渔业由于缺乏统一组织,因此忽略了对外国海域资源状况、港口条件及市场容t等各方面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致使我国远洋渔业效益不高,因此有必要加强远洋渔业的科技投入。
4.重视远洋渔业的人才培训和素质教育。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21世纪海洋竞争将是人才的竞争。而我国目前远洋渔业船员大都是从内地招的农工,缺乏必要的培训,专业捕捞人才更少,今后我国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待加强。
5.继续给予远洋渔业优惠政策扶持。远洋渔业是一项投资大、风险大、贷款利息高的事业,没有政府的优惠扶持,我国远洋渔业将很难发展。
6.今后远洋渔业的发展,必将面临一次结构性的改革,发展方向原则上应是巩固和有目的的发展过洋性远洋渔业,在可持续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前提下,有控制地发展大洋性远洋渔业。
世纪之交,世界渔业已进人管理型发展阶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和以力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使几乎所有的沿海国家都十分重视各自的专属经济区内渔业资源的管理和养护,重视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重视对外国人渔者的管理。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发展、健全我国的渔业法规,如何使我国的远洋渔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如何正确把握国际海洋法的发展趋势,将是我国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在国际上维持我国的良好形象,使我国的远洋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