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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地区居民森林法律意识培养研究

日期:2021年02月15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947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101271414156841 论文字数:26555 所属栏目:森林法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森林法论文,本文对沈阳市沈北地区居民森林法律意识的培养进行了研究,从自然情况、普法工作、风险意识以及环保态度四个方面对文章提出研究假设,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用效度与信度对假设进行检验,最终得出如下主要观点:找出四个主要问题:森林法律意识培养没有兼顾所有自然情况下的居民、森林法律意识培养手段单一滞后、森林法律意识培养目标落实不力、缺乏对环保态度的积极引导;分析出了问题造成的原因:森林法律意识宣传培养体系不够完善、森林法律意识培养保障措施尚不健全、居民法律传统思维路径依赖、宣传培养深度不足;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森林既是自然资源,又是重要的环境资源;既是社会生态资源,又是具有可持续性的经济资源。发达的林业是国富民强、经济繁荣、文明发达的重要标志之一。保护森林安全,对保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生态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森林作为生态系统存在是一种公共物品,其公共性和公用性决定了森林资源的消耗就等于是其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消耗。以前,人们总是关注森林的经济价值,现在,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应当主要关注森林的生态价值,因为从长远来说,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经济增长带来的安宁,还需要人类的幸福安宁,所以说以经济增长而牺牲人类的普遍要求和长远幸福是不幸福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的繁荣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使得森林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量大幅度增加,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突显出来。当前,我国的生态恶化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日益加重,土地荒漠化迅速扩张,森林资源锐减,生物物种加速灭迹等等问题,要解决我国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就必须严格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快林业发展脚步。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量的不断增加,科技手段的不断更新,一些人破坏森林资源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只顾及眼下,往往忽视了由此带来的牺牲生态环境和相应法律制裁的代价。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类的违法犯罪的日益猖獗、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偶有发生,这些都不断的为森林资源保卫者拉响警笛。以辽宁为例,自 2013 年至 2016 年期间,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涉林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 9550 余起,打击处理各种违法犯罪人员 11600 余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仔细思考,辽宁拥有森林总面积仅仅处在全国的中等地位,那么就全国而言每年因涉林违法犯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多么惊人。本论文的研究对象选取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地区,选取对象是一个有林面积、区域内居民从事林业相关工作人数比例以及涉林违法犯罪发生率都比较平均的地区。如果是案件频发地区或者是涉林从业者比例相对高的地区,在调研过程中所得到的数据结果会受这些方面因素的影响,不能客观的反应出人们森林法律意识和资源保护意识的自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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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关键词阐释

1.2.1 森林法及森林法律意识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更为了可以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我国做出了一项重大举措,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完善了森林相关的法律体制,保护了我国的森林资源。通过这些法律条例,我国也可以更好的管理森林,使森林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培育。该法律的颁布,成为了鼓励社会造林英林,发展林木业的有效法律武器,更好地调动了社会的积极性。《森林法》于 1984 年正式通过,经过 1988 年修订,主要包括了植树造林、采伐利用森林资源的内容,其中还有一些奖罚举措和附则。2000 年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保护、稳定山权和林权,森林属于全民和集体,但是房前屋后以及生产队指定的地方,公社社员种植的树木属于他们个人,并且没有任何的个人或者单位都不能滥砍乱伐。

(2)划分森林类型,根据各自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的森林类型进行管理和保护。

(3)尽快科学的规划林业发展方向,制定合理的经营方案,科学经营森林,为国家营林事业的展开打下基础、提供依据。

(4)采为扩大森林面积取一系列的财政保护措施,支持植树造林。

(5)严格把控的森林资源的利用,要让年采伐量低于年生长量,以保持森林的持续利用和发展。

(6)加强管理木材的生产、开采和运输,严厉打击乱砍乱伐。

(7)规定了保护珍稀动植物、防林火、防病虫害的措施。

(8)强制规定森林采伐和更新。

(9)建立有关的奖惩制度。

森林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森林法的思想、观点、理论和心理等,是一种潜意识的存在,通过这种意识,能够遵守法律,从而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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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沈北地区居民森林法律意识调查设计


2.1 研究理论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意识思想

马克思主义法律意识观不仅建立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而且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认识论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意识的哲学基础。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观念只把法律意思中的理性认识作为法律意识,这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意识的源头,而法律与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法律与国家意志的关系、法律与意志的关系成为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法律思想的核心体现。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意识的哲学基础涉及意识与物质的关系、意识的本质、意识的产生基础与过程、意识的内容与形式、意识与实践的关系、意识的能动作用、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意识的解释、意识形态等的哲学内容。

2.1.2 习近平的法治思想

第一,立法方面,强调法律必须不断发展。2013 年 2 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为中也的法制建设己经取得喜人成果—我们己经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一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各项活动均有法可依。法律是以实践为前提的,因此,法律要紧跟实践发展的脚步,与时俱进。习近平同志强调“形势在发展, 时代在前进, 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我们党紧跟时代的步伐,高度重视立法, 不断完善立法工作。

第二,执法方面,强调对法治的坚守与信仰。无论何业何岗,都要坚守职业道德,习近平同志强调,政法工作者尤为如此。执法为民、执法如山是对法治最基本的坚守与信仰,政法工作者要有浩然正气,一心为民。

第三,司法方面, 强调政法工作要秉持公平正义。2012 年我国宪法施行 30 周年,习近平同志指出:肩扛正义天平,手持正义之剑。政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不要去巧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 决不能突破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不能损害群众利益、伤害人民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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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研究假设

沈阳市沈北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问题的出现,与沈北地区居民森林法律意识不足相关,体现在沈阳市沈北地区居民对我国森林资源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对森林保护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强,对政府出台森林法律、法规、政策行为以及危害森林资源的法律后果的认知程度不高,森林法律的掌握程度还有待加强,总之沈北地区居民的森林保护意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2.2.1 自然情况与居民森林法律意识

自然情况主要分有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个人收入、职业六个方面,个人的文化程度与对社会的认识有着直接的关系,文化程度高,认识理解能力就高;同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家对于事物的认识也就更加的成熟与深刻;在政治觉悟方面,党员、团员、其他是不同的,党员觉悟最高,“为人民服务”是党员的宗旨,其次为团员,再就是其他。成为党员需要不断的进行考核,自然对于法律的认识也就更加的到位;最后,职业对于居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一定的影响,职位稳定了,对于法律的遵守程度就会升高。根据以上分析可以总结,居民的文化程度越高,政治觉悟越高,个人收入越高,并且年龄相对年长,职业较为稳定的对于森林法律意识的了解就越到位。由此,提出假设:

H1.自然情况对居民森林法律意识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表 2.1 森林法律意识培养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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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沈北居民森林法律意识调查数据分析....................... 17

3.1 沈北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17

3.2 样本概况及问卷有效性说明............. 17

3.3 信度效度检验.............. 17

4 沈阳市沈北地区森林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9

4.1 沈阳市沈北地区森林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 29

4.1.1 森林法律意识培养没有兼顾所有自然情况下的居民.................29

4.1.2森林法律意识培养手段单一滞后.................29

5 提升沈北地区居民森林法律意识对策........................... 35

5.1 完善沈北居民森林法律意识宣传培养体系.................35

5.1.1 全范围覆盖宣传对象................... 35

5.1.2 拓宽宣传培养手段................... 35


5 提升沈北地区居民森林法律意识对策


5.1 完善沈北居民森林法律意识宣传培养体系

5.1.1 全范围覆盖宣传对象

重点法律知识重点宣传,帮助林农更好地使用法律。如上述分析,普法工作直接影响了林农的法律意识。因此应该普及一些与林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可以让林农熟练运用,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此外,将本地区所有自然情况下的居民作为宣传对象,找准重点,目标性宣传。

5.1.2 拓宽宣传培养手段

在宣传途径的选择上,要根据群众的喜好,选择更容易让群众接受的方式和途径。在遵守法律方面,接受普法教育的林农法律意识还不如没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