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律毕业论文篇一
绪 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问题产生
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公司治理问题的探讨较多集中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董事会制度的完善上。固然,在现代公司中董事会处于日常运营、治理的主导地位,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将公司董事会的治理效果等同于公司的治理效果。正基于此,如何能有效提高董事会的履职能力,如何能更好的保障董事会成为股东利益的忠实代言人成为研究公司治理的首要课题。在资本多数决等传统理念支配下,公司控制权的取得直接取决定于股份持有比例,大股东由于持有相对优势的股份,当然被赋予了企业控制权。而小股东在取得公司股份之时就已经预见到了自己可能被控制的弱势地位,所以,法律更多的是默示契约自由这一表面上看上去是由小股东自愿选择的结果,即便出现股东之间明显的权利失衡和分配不公也大多主张通过私法领域意思自治原则加以解决。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来临,20 世纪企业集团的兴起,经济发达国家大多出现了控制股东肆无忌惮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而作为世界经济体重要成员的中国自然不能独善其身,在我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中也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公司控制权滥用问题。诸如控制股东借助关联交易的利益输送行为;控制股东通过虚假信息披露、隐瞒并操纵利润分配谋取私利行为;公司控制权侵占、挪用公司财产,以各种名义将其据为己有的行为等。而如何能通过法律手段规制公司控制权滥用行为,成为当前弥补该领域系统性研究之薄弱和进一步满足司法实践需求的重要课题。
第二节 选题研究概况及创新
自 1843 年英国法中出现福斯规则直至 1881 年美国衡平居次原则的确立,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对公司控制权进行了近百年的研究,创立了诸多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公司控制权仅仅遵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弊端,为小股东维护自身2权益进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繁荣,公司法领域中关于如何防范、规制公司控制权滥用,保护弱势投资人群体,进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成为热议内容。国内学者从公司治理角度、控制权正当行使角度及比较法研究角度进行了论证,相关著作层出不穷,①相关研究成果在控制股东义务等诸多方面都有较为充分的论述,有学者主张我国应引入美国公司实践中的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也有学者通过对控制股东承担义务基础的研究,主张控制股东承担信义义务的前提是其对其他股东产生了实际上的支配力,而在控制股东义务的种类上,学者将其分为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两大类。在控制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种类方面,主要分为“控制权流转中的控制股东义务”、“利益冲突交易中的控制股东义务”、“股权流转中控制股东义务”。另外,也有学者注意到集团控股公司与自然人股东之间所对公司负有的义务也不尽相同。对于公司控制权滥用的规制及控制股东义务的研究已经达到相当程度,但同样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预期创新方面,本文通过对公司控制权核心理论梳理,在私法意思自由原则下,如何协调强制性规则介入公司控制权意思自治领域的深度,即应该明确能够得到法律否定性评价,且具有可规则性的行为仅仅是滥用公司控制权的行为,而非行使公司控制权本身。通过对金融危机下域外公司控制权考察及我国公司控制权形式现状分析,力求针对以下问题加以论证:首先,分析在当今资本多数决原则下,股东之间通过初始契约约定不同出资份额造成了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且在理论上集中股权与分散股权并未对公司控制权的滥用造成必然影响,资本多数决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随着公司控制权滥用行为的泛滥而应得到限制,针对长久以来基于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制度规则的角度和尺度应重新把握。其次,分析控制权本身的存在不能机械依据公司资本多数决原则设立和运用。在公司尤其是在社会公众公司、集团公司、跨国企业集团林立的时代,资本多数决原则暴露出在股权规模巨大,极为分散的情况下,控制股东可能仅仅占有相对多数的股份资本而拥有了公司全部的控制权,进而可以通过公司控制权的滥用来侵害中小股东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再次,笔者基于上述论证,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明确:由于控制权滥用的实施主体多由控制股东、董事成员及实际控制人构成,在实践研究中针对不同实施主体选择规制策略的研究相对薄弱。同样的,作为规制客体的应该是控制权的滥用行为而非控制权本身,在私法领域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应该尽可能明确界定“滥用”以为法律规制提供依据。最后,针对需要保护的少数股东利益来看,同样需要法律加以明确限定。少数股东利益保护范围的不确定性,很可能在实务层面产生一个“少数股东利益至上”的时代。笔者认为从公司自治论角度来看,试图建立详尽的规制手段来实现公司内部治理的理性秩序仅存在于“理想国”,毕竟作为理性人应具备以充分意思自由参与社会会活动的能力,对此,规制措施的建立应着重于弥补、纠正控制权滥用的错误,对少数股东的利益给予必要补偿提供便捷有利的救济途径为主旨。
第一章 公司控制权理论解析
对“公司控制权”这一名词内涵的定义作为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而被广大学者热议至今。对此问题的研究在当代资本市场异常活跃,从法律对公司设立态度的演进可以更直观的感受到由于资本市场的兴起,①社会普遍对公司作为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地位愈发关注和重视。随之而来,公司控制权这种决定公司经营决策和财产分配的权力则被以赋权型规范形式创设到公司法解释语境当中,它作为蕴含大量价值的经济性权力而具有天生的复杂性,与之相关的各类因素同样错综复杂,如何能将其体现在私法领域的各相关因素中进行梳理并有序排列,进而建立适应当下资本市场规则,并全面符合制度设置价值的理论就成为一个系统工程摆在我们面前。正如任何制度均存在局限性一样,法律天生既具有滞后性和局限性,往往其产生伊始便面临诸多需要补充、解释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对已牢固树立权利义务概念的法学研究者而言,应该努力抛开已有思维定式,重新回归问题源点,以分析法学派的方法抛开自然法学家构筑的法律“理想国”而重回现实世界,②在分析“控制”等基础问题的法律形式上运用更多如逻辑分析等新方法,以明确分歧、梳理脉络、揭示根源和探寻应对方法。众所周知,公司控制权是一种富含经济资源,是以公司独立人格为载体的经济性权利,通过控制经济资源而实现权力效应。③④就公司控制权本质而言,仍应界定为私法性权利,当然从权利配置和相关制度构建方面必然体现平等主体的意思自治色彩,但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任何自治原则的产生都是建立在已有法律规制框架内的,而框架的建立依托于基础理论的坚实。为此,我们实有必要重新审视公司控制权已有理论资源,从朴实的概念分析着手,努力探究其理论脉络,以便在合理界定控制权本身的基础上,为此后归纳控制权滥用种类和规制路径提供理论支撑。
第三章 我国公司控制权现状分析.................. 75-112
第一节 我国公司控制权配置的演进................. 76-84
一、 传统国有企业控制权配置特征................. 76-80
二、 下放权力提高自主经营 .................80-81
三、 承包经营阶段的经理控制权独立化 .................81-83
四、 现代企业制度与股份制改造 .................83-84
第二节 争夺控制权典型案例研究 .................84-108
一、 云大科技控制权争夺案 .................84-98
二、 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案................. 98-108
第三节 我国公司控制权普遍存在问题分析................. 108-112
一、 控制权过于集中的监督缺失................. 108-109
二、 现有董事会制度存在明显缺陷................. 109
三、 现有监事会监督职能缺失................. 109-110
四、 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110-112
第四章 我国公司控制权滥用的根源................. 112-136
第一节 我国公司控制权滥用的根源 .................112-119
第二节 公司控制权滥用规制的法律基础................. 119-132
第三节 公司控制权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