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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学教育问题及其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对策探析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723
论文价格:免费 论文编号:lw201102161446118796 论文字数:6045 所属栏目:法律论文范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对策探析

摘 要:社会需求相对不足、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带来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问题。解决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应把好大学入学关,慎重招生,加强法学教育软硬件建帮写法律硕士论文设,注重提高法学毕业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加强就业指导;加快司法考试制度和用人制度改革。

 

关键词:法学教育;就业观念;就业指导;制度改革

 

Analysis on the Counterm easures of the Employm ent ofLaw-M ajored G raduates

Abstract:Relative deficiency in social demand and problems existing in present law education which result in lawgraduates’difficulty in finding a job. To solve this problem, we shouldwe shouldmake efforts to strictly check on u-niversity entrance, build soft and hard law education facilities, put emphasis on training students'special and generalability, enhance students’competition ability, guide college students to change their employment thoughts and reformcurrent judicial examination and engagement system.

Key words:law education; employment thoughts; employmentguide; system reformation  

法学专业一直是近年来高校招生的热门专业,目前,我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已达600多所,其中既包括传统名校,也包括众多新开设法学专业的理工科院校,在校法科学生约36万人[1]。然而随着高校扩招后的法学毕业生走向社会,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却连续几年较低,就业难问题凸显。如何解决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问题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现象的成因
(一)当前的法学教育存在不足法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能否找到满意的工作,关键在于法学毕业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否满足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而法学毕业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关键在于大学法学教育。观察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不论其法律教育的管理体制如何,在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互动关系中,法学职业对法律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教育与司法实践及其实际的需要长期相脱节、相分离,因而,对于应培养具备什么素质、什么规格的法律人才、培养多少等问题没有具体的整合[2]。
(二)制度制约法学毕业生就业
1.现行的司法考试制度不利于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一般地说,法院、检察院招聘法官、检察官主要有两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②通过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的报名资格要求必须是本科毕业生,且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份。这就意味着,在毕业前的大四法学本科学生是不能参加司法考试的,这些学生就丧失了当年进入法院、检察院的资格,这是客观上造成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难的一个制度因素。
2.用人制度。虽然公务员考试已经成为进入公检法机关的一道门槛,公务员考试制度本身公开、公平、公正,为国家选拔了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但不可否认的是,公检法招聘人员中还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形,其中的人情因素、暗箱操作阻碍了一批真正有实力和能力的法学毕业生进入公检法机关。
(三)就业观念阻碍法学毕业生就业社会对法学毕业生需求不足是从整体上而言的,是相对的,若具体分析,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供小于求的情况。
1.传统就业行业对法学毕业生的有限需求与其他行业的较大需求共存。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是进入公检法机关或从事律师职业。而这些部门特别是公检法机关吸收法学毕业生的容量是非常有限的,而且门槛较高。如北京市高院、中院和基层法院基本在研究生中选拔法官,本科毕业生进入公检法比较困难。根据一项“法学专业热招生冷就业现象调查”,中国政法大学2006级毕业生1 400多人中,正式签订协议进入法院的有80人,进入检察院的50人,进入公安局的39人;而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设法学专业的、以工科为主的北京交通大学, 2006年104名毕业生中,仅有3人从事政法工作。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不断上升。据统计,企业已经成为法学毕业生就业去向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领域[3]。
2.大城市、东部发达地区需求趋向饱和与中小城市、西部地区供给不足并存。大城市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但大量毕业生的涌入,使大城市接受法学毕业生的能力趋向饱和,很多基层和西部、边远地区法律人才匮乏,然而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法学学生就业观念比较狭隘,将就业的目光放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和大城市,根据朱林,邓荣华的《关于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的统计可以看出,在就业工作地点的选择上, 89. 2%的学生选择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南京和苏南沿海地区,而对于国家号召的支援西部建设的学生人数仅占2. 5%,在占52. 5%的苏北学生中仅有28人愿意回家乡[4],学生选择就业地区的集中性造成了原本能就业而主动失业的情况。  
二、解决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对策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导致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法学教育本身的不足、法学毕业生就业观念和高校就业指导的滞后,就业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都是不容忽视的,解决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提高法学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1.把好大学入学关,慎重招生。法学在学科划分是属于文科专业,由于法学应用性强的特点,一个合格的法学学生应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这些能力具备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将来的就业竞争力。虽然能力可以后天培养,但在招生时应有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对高中毕业生进行评判。这种评判可以从两方面进行:①笔试。高考中的语文成绩基本可以反映学生的书面写作能力,而数学成绩则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录取法学专业新生时,可将语文、数学成绩作为一个录取的标准。②面试。有条件的高校可以组织面试,通过一定的测试来考察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2.加强法学教学的软硬件建设,培养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虽然目前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众多,但开展法学教育的软硬件设施则良莠不齐,特别是近年来才开设法律专业的理工科院校,普遍存在着教师人数不足、学历职称偏低等现象。从软件设施来看,许多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投资不足,法学教育所必需的图书资料、模拟法庭不能满足需要,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因此,需加强法学教育的软硬件建设。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由三个要素构成:①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②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③有扎实的法律基本技能。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方法过于偏重知识的传授,对实践能力要求不高,缺乏必要的实践(职业技能)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弱。法学本科毕业生不能迅速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要求,进而缺乏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导致就业难。因此,学生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应成为培养法学人才的目标所在。这种能力的培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①课程实习。在开设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等课程期间,安排学生深入到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律师事务所,进行科学而严格的职业训练,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模拟法庭是在特定场所内再现真实法庭场景并对法庭审理过程进行模拟。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角色分配参与模拟法庭审理,将实体法知识与程序法知识运用于具体案件,了解和掌握处理案件的方法和技巧,锻炼他们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创造思维能力、事实认证辨析能力、案例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代化办公设施操作能力、社会交际能力等。③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实习,进行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能够直接切入现实生活,了解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件,法律运作的真实状况,初步检验学生所学的知识,并使学生真正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清楚地认识到自身专业学习中存在的不足,促使其关注社会现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培养学生从法律的角度观察社会、观察现实、思考问题的能力,培养服务社会的观念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此外,社会实践还能增加学生的工作经验。有无工作经验,已经成为众多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的一条标准。没有工作经验,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将面临被拒绝的窘境。培养复合型人才。法学不是一门可以自给自足的社会科学,恰恰相反,它与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法学教育不能人为地自行设置一个框架或划定一个领地,固步自封,应当扩展综合性知识,注意交叉学科知识的教育,如可将人类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逻辑学等课程设在本科初期供受教育者选修,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有助于他们对以后法学专业课程的深入理解。基于法学毕业生在公检法部门就业困难的现实和社会其他行业对既懂法律知识又了解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高校应结合实际开设与法律相关专业课程的选修、辅修,如文秘、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