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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论文2018年精选范文一:投资机会集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分析——来自中国股证券市场的证据
1文献回顾
鉴于本文研究的是投资机会集与公司审计师选择的相关性,本文的文献综述将分别从投资机会集对公司行为的影响及审计师选择的影响因素两方面进行回顾。
1.1投资机会集对公司行为影响的文献综述
投资机会集是由所有能使公司未来价值增值的支出或者选择权组成的,因此其涵盖的范围较广,可以泛指一切与未来投资决策相关且能增加企业价值的支出或选择权。而Smith的研究则进一步揭示了投资机会集的特征,他们的研究表明,投资机会集越高的公司其管理层的行为越具有不可观测性,这是因为当投资机会集增加时,公司很可能面临由于管理层的知识水平有限而无法获知所有可选投资机会集的局面所致。而管理层的行为越难以观察将越容易进一步激化公司的代理冲突。在随后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从经济后果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投资机会集特征对公司行为的影响,以期对公司投资机会集特征与代理问题的相关性进行检验,并探索公司通常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由投资机会集引发的代理问题。在以往的文献中,学者们集中探讨了投资机会集特征会对公司股权激励及股利政策,债务水平,财务信息系统及审计师选择的影响。就投资机会集对股权激励及股利政策的影响而言,学者们认为,股权激励措施能有效缓解公司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并减少代理成本。
以上研究表明,学者对投资机会的相关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大多数研究都支持投资机会较多的公司代理成本也相对较高,且公司的投资机会与股权激励、债务水平、财务信息质量及审计师选择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1.2审计师选择影响因素的文献综述
为进一步深化审计师选择对公司代理问题的研究,学者们又将研究焦点聚集于公司的具体特征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现有文献中,已有学者探讨了公司的成长性、政治关系、治理环境及所处外部制度环境对审计师选择的影响。
潘克勤以公开募股公司为研究对象,检验了公司控股人的政治角色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其研究结果表明,如果非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身兼政治角色,则该非国有上市公司有更强烈的聘请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意愿。而李树华认为,公司股权结构中外资股占比与公司引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意愿之间正相关。就审计师选择与股东持股比率的相关性而言,曾颖和叶康涛研究了2001年到2002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影响,他们的研究发现,公司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意愿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具体而言,当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率较低时,公司聘请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意愿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当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上升到一定程度时,二者之间的关系将变为负相关。我国学者王艳艳等发现,当公司有较低的股权集中度时,公司负担的代理成本较低,因而其并不会有强烈的动机以选择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随着公司股权集中度的提高,公司的代理成本也将进一步提升,并引发了公司对高质量审计服务更为迫切的需求。韩洪灵等以审计定价作为衡量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发现,股权集中度越高的公司越倾向于聘请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而股权制衡性越好的公司也越倾向于选择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而后,王燥的研究认为,公司的控制链会对公司的审计师选择行为产生影响,这是因为控制链的长度与公司的代理冲突正相关,不断加长的控制链会激化该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代理矛盾,因此具有较长控制链的上市公司往往会求助于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以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度。就影响公司治理环境的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而言,周中胜、陈汉文通过以2005年我国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如果公司大股东存在严重的资金占用情况时,其为掩饰自己的劣行往往更倾向于选择质量较低的审计师作为外部监督机制以应付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实施强制性审计的要求。但之后高强、伍利娜的研究结论却与周中胜、陈汉文的观点背道而驰,高强、伍利娜发现,当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时,该公司往往更希望借助审计师的治理功效以缓解公司的代理问题,即公司大股东的资金占用程度与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以上两种不一致的结论让大股东与审计师选择的关系变成了一个谜团,为进一步廓清其二者的关系,杜兴强、郭剑花和雷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再次探讨,他们的研究结论为公司大股东的资金占用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没有显著性影响。
2投资机会集与审计师选择关系的基本理论
2.1投资机会集理论的概述
2.1.1投资机会集的概念
事实上,投资机会集的本质是一种实物期权,即是对投资项目的选择权。之所以认为投资机会集可与实物期权相类比,是因为投资机会集与实物期权在质特征上十分相似。其中,实物期权以实物资产作为标的物,市场上实物期权的买卖表面上是金融资产的交易过程,实质上交易双方更看重其背后标的物的易手。实物期权持有者具备以事先商定的价格釆取特定行动的优先选择权。与此类似的,公司在花费资源后拥有了未来的投资机会,为提升公司价值,经营者可以选择在恰当的时机实施,也可以在中途选择放弃对这一项目的投资,这在本质上等同于实物期权持有者支付相应的期权价格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釆取买、卖标的资产的行动。
公司投资机会集的特征与在用资产的特征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的投资机会集是尚未投资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与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未来的裁决性支出,而此处的裁决性支出由裁决性资本支出和费用支出共同决定,前者包括新产品研发,设备更新换代,以及广房新建等的支出,而后者则包括人员调整带来的辞退职工福利支出,提前结束劳动契约所支付的违约金等。虽然裁决性费用支出不会直接创造投资机会,但会在很大程度上为公司减负,并为公司未来投资机会的创造奠定基础。
投资机会集的概念一经提出就受到学术界的热切关注。根据投资机会集的定义,投资机会集的增加一方面预示着公司未来前景幵阔,公司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投资机会集的未来期权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裁决性支出的投向和力度,而很大一部分裁决性支出的支配权掌握在经营者手中,由于股东的精力和能力有限而无法掌握公司投资机会集的全部信息,这导致经营者行为可’观测性的降低,并引发了严重的代理冲突。可见,高投资机会集对公司而言是把双刃剑,如果无法处理好高投资机会集引发的代理问题,那么公司价值可能只跌不涨。因此,投资机会集概念在提出时已经蕴含了一对导致公司价值向相反方向变动的矛盾体。本文的研究就是探寻上市公司习惯于采用何种方式摆脱这一困境。
2.2审计师选择的理论概述
2.2.1审计师选择的理论基础
2.2.1.1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由Jensen和Meckling于1976年提出,是公司理论的重要分支。这一理论主要用于研究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代理问题及解决措施,以期将代理成本降到最小化。在交易中,如果交易的一方将某一任务交由另一方完成,并给予对方一定的报酬,则交易的双方将产生委托代理关系。其中,委托他人完成任务的一方称委托方,而完成他人交由的任务并获得相应报酬的另一方则被称为受托方或代理方。委托代理理论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经济活动中,在现代公司制里,股份公司的经营权和所有权逐渐趋于分离,股东委托经营者对公司实施经营管理,股东享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因此,公司的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股东是委托人,而经营者是代理人。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往往会存在代理问题,即代理人的行为方式不符合委托人的目标函数,导致任务的完成结果无法保证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甚至可能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代理问题的出现离不幵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信息不对称;其二,是委托方和代理方的行事目标不一致。当执行任务的代理人拥有或掌握更多的关于交易的信息时,委托方处于交易中的信息劣势地位,受托方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这就形成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如果交易双方目标不一致且信息不对称现象同时存在,委托人会由于代理人行为的不可观测性,而无法有效监督和评价代理人的工作成果,这将导致代理问题的爆发。而代理问题的尖锐程度与公司的信息透明度及交易双方行为目标的分离程度密切相关。在公司中,经营者作为公司具体业务活动的执行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往往具有全面而深刻的认识,而股东由于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等问题,对公司状况的了解程度相对较少,这引发了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股东的目标是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但经营者在经营成果的索取权上非常有限,因此经营者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常常有偷懒,寻求在职消费等动机,二者存在严重的利益目标不一致的现象。
3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25
3.1投资机会集与高质量审计需求的关系.........25
3.2控制人性质对投资机会集与审计师选择关系的影响.......26
4投资机会集与审计师选择的实证分析.......28
4.1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28
4.2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28
5研究结论及建议........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