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证劵是那些消费和投资支出大于当前收入的单位(家庭、企业或政府)开出的借据或收据。金融证券应该是金融行业和证券行业类的问题的汇总,包括股票、债券等。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下面小编整理了5篇论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
第 1 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人类进入了经济文化发展最繁荣的时代,人们凭借科学技术和化石能源创造了巨大的财富。然而,工业发展在给人类社会带来难以想象的革新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家园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工业污染逐渐凸显,全球变暖的趋势也愈加严峻,环境问题成为了人类不得不设法解决的最复杂的挑战之一。随着人们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技术革新、新能源开发等手段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世界多国政府于 1992 年签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 1994 年正式生效,然而,此公约没有对缔约方的义务和公约的实施机制做出具体规定,缺乏法律约束力。1997 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后续从属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达成,首次提出附件一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的具体目标,并建立了国际排放贸易机制(简称 ET)、联合履行机制(简称 JI)和清洁发展机制(简称 CDM)三个减排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从此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京都议定书》达成后,碳排放等概念被标准化,碳配额从此具备交易属性。为了实现减排目标,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简称 EU ETS)于 2005 年建立,并运行至今,是当前世界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2009 年 12 月,由于没有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15)于哥本哈根在遗憾中落幕,但由于其参与国家众多,吸引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依然产生了巨大的国际影响——减排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碳金融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碳交易活动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全面展开。
1.2 文献综述
碳交易的本质是政府为完成减排目标而建立的政策工具,具有较强的政策依赖性,因此学者们针对政府在碳市场中的作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杜莉[5]等根据行业生命周期理论将碳市场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均衡稳定期,政府应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履行多种职能,我国碳市场正处于幼稚期,政府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发挥主导作用。李奇伟[6]认为非市场化的政府干预会给碳市场的运行效率带来损害,如过于严格的准入限制导致会导致碳市场参与者的结构出现失衡,碳配额的折价拍卖会削弱市场中碳价的形成机制,配额的有偿分配会降低市场定价与交易的效率。支燕[7]通过构建STIRPAT模型,比较研究了世界各国的碳管制效率,证实政府能力的提升对碳管制效率的升级具有积极作用,认为我国应在强化政府能力的同时,以市场机制推动碳市场发展。在碳市场制度的研究方面,齐绍洲等[8]比较了中国各碳试点初始配额分配的模式与方法,建议在碳市场建立初期采用固定基期的历史法,同时开始收集基线法的必需数据,以便在市场运行过程中从历史法逐渐转换为基线法。丁丁等[9]指出,配额核定方法应灵活处理,根据企业类型来选择历史法或基线法,随着市场走向成熟,分配方法应从无偿分配逐步过渡到有偿拍卖。李峰、王文举[10]提出,在未来的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中,对配额分配方案要做到公开、透明,以提高碳市场制度的公信力。胡根华、吴恒煜[11]通过研究EUA价格的时变跳跃,认为我国碳市场的相关政策制定应尽量保持稳定,以减少市场中的非系统性风险,同时应该拓展碳金融产品的种类,以削弱由外部冲击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代勇波[12]通过分析国内外履约机制,认为若想解决中国碳交易体系在履约期量价齐升、推迟履约现象严重、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受限等问题,需要推行滚动履约机制,以活跃市场,促进创新和多方参与。
第 2 章 碳资产价格影响因素理论基础
2.1 市场因素理论
究其实质,碳配额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的一种生产要素,可以将其理解为减排企业的一种存货,具有商品属性。因此,碳配额的价格会对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一种商品,碳配额的价格也会收到供求关系的影响,由市场自发调节。依据供求定理,碳配额在任何价格下都会逐渐达到供需平衡的状态,供求关系决定了价格和数量。假设碳配额的需求不变,碳配额的超额供给会导致其价格下跌;假设碳配额的供给不变,碳配额的需求不足也会导致其价格下跌。EU ETS在2007年因无法可靠确定配额总量致使配额供给过剩,加之第一阶段配额无法跨期储存,导致碳价从29.20欧元/吨的高点跌至接近零元;欧盟在第二阶段曾推行一系列举措完善EU ETS机制,但2008年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使碳排放量降低至远超预期的水平,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需求的下降再一次导致碳价暴跌;第三次碳价暴跌同样由需求不足引起,欧债危机导致的悲观情绪使人们对碳排放总量持消极态度,降低了人们对于总需求量的预期,碳价因此再度下跌。由此可见,碳配额供求关系的变化对价格有显著影响。此外,企业获得的核证减排量也可抵消碳配额的不足,所以,核证减排量也构成了碳市场中供给的一部分,核证减排量供给的变化会对碳配额价格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我国各个试点地区均严格限制了核证减排量的占比。其中,北京规定,CCER 的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分配总配额的 5%,且北京市辖区内的核证减排量必须大于等于 50%。在上海市场,各减排主体的 CCER 使用比例不允许超出全年分配所得额度的 5%,在深圳则不得超过 10%,且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在其排放边界范围内的 CCER 不得用于抵消。天津 CCER 的使用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年度排放量的 10%;重庆市场规定 CCER 使用比例不允许超过核定排放量的 8%,并以重庆本地和非水电项目作为其限制来源。
2.2 投资者行为理论
上世纪70年代,尤金法玛提出有效市场假说(EMH),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研究的不断深入,金融市场中出现的大量异常现象无法被有效市场假说解释,经典金融理论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在此背景下,行为金融理论逐渐得到发展。在行为金融学体系中,投资者的心理因素和行为特性会对资产价格产生影响。J.Bradford de Long[46]在股票定价模型的研究中引入投资者情绪作为影响因子,认为情绪因素会使套利者无法消除非理性行为,削弱了有效市场假说中关于“理性经纪人”和“无限套利”的基本假定,得出投资者情绪会影响金融资产均衡价格的结论。在碳金融领域,Feng[47]等利用非线性动力学理论分析EUA波动性后发现,其价格不包含历史信息且存在大幅波动,符合混沌理论,EU ETS并不属于有效市场;Alberto Montagnoli[33]针对EU ETS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进行了有效性测试,结果表明EU ETS在第一阶段不具备有效性,而在第二阶段初期呈现出市场有效性逐渐恢复的迹象。
第 3 章 中国碳市场现状...... 15
3.1 中国碳市场履约制度与现状 ..... 15
3.2 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制度与现状 .... 18
第 4 章 中国碳市场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 21
4.1 实证模型的理论基础 .......... 21
4.2 参数的经济意义和模型的基本假设 ....... 23
4.3 实证分析 ......... 23
4.3.1 数据来源 ......... 23
4.3.2 时间尺度对碳资产价格行为的影响 ....... 24
4.3.3 预期收益对碳资产价格行为的影响 ....... 25
第 5 章 完善全国统一碳市场价格管理的对策建议.... 28
5.1 中国碳市场价格行为反映出的问题 ....... 28
5.2 对策和建议 ..... 29
第 5 章 完善全国统一碳市场价格管理的对策建议
5.1 中国碳市场价格行为反映出的问题
中国碳市场价格行为的分析表明,中国碳市场面临着价格失灵,无法进行价值投资的问题,却鼓励频繁交易,具有较强的投机性。中国碳市场存在价格失灵问题,除履约企业外的市场参与主体很难在碳市场中获得收益。区别于履约企业,由于中国碳市场无做空机制,碳市场中的投资者只能通过先买入碳配额才能进入碳交易市场。因此,只有当价格上涨时投资者才能获利。然而,绝对涨跌偏差和相对频率都表明,无论采取何种交易策略,价格上涨的概率均低于价格下跌的概率,即投资者获利的概率低于亏损的概率。这一结论证实了学者们对于中国试点碳市场会因未预期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而面临碳配额总量过剩问题的判断[52]。中国试点碳市场基于减排目标和经济增长预期综合制定的碳配额供给曲线已偏离了经济增速放缓、“去产能”、“去库存”背景下实际的碳配额需求。这一方面可能会使中国碳市场经历与欧盟碳市场一样的因配额过剩导致的价格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