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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公平效应探讨

日期:2024年07月07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80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407011832006908 论文字数:23966 所属栏目:财政税收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财政论文,本文从应对老龄化问题、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发展人力资本以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角度论述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实施意义。论述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现存的内容粗造、不具备差异性的问题。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选题背景

作为人类基本的文明诉求,公平不仅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根本,而且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更是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提高的重要前提。伴随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发展变化,人们对于经济社会公平也越来越期待。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肩负国家治理能力提高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的职责。在所有的治理工具中,税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税收不但可以发挥为国聚财的作用,还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故税收的公平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经久不衰的重要研究话题。国外关于税收公平的研究要成熟于我国,这与其税制的发展有关。在我国,税收公平研究一直推动着税制的不断发展与演变。我国税种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相对于间接税,我国的直接税发展相对不完善,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税体系的构建较为薄弱,至今尚未建立完整的直接税体系。早在十三五时期,我国就已将增加直接税比重、加快直接税体系的构建作为我国税制建设的重点。事实上,直接税中的个人所得税是我国一直以来进行税改的重点,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特性是其具有实现税收公平的天然属性,故完善个人所得税是构建直接税体系的重中之重。

我国自1980年出台《个人所得税法》至今进行了七次修订,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体系成形于1993年,2018年的修订是个税的第七次修订,也是力度最大的一次。新的税制,代表着我国的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变,由原来的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与此同时也合并了四类劳动所得,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及稿酬所得。扩大了低层税率级距,增设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此次改革响应了人民的需求,重视了收入分配差距等民生问题,减轻了人们的纳税负担。改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成员平等分配税负,目的就是要解决人民群众的最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这些变化都促进了个税发挥公平效应,故在新税法的视角下,研究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促进个人所得税发挥公平效应就显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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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内外的研究综述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首先梳理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效应研究,是从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的视角展开分析,借鉴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为研究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公平效应提供参考依据;其次是,研究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制度对个人所得税发挥公平效应的影响。国内研究综述还梳理了学术界对2018年的第七次个税改革的研究成果,重点针对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进行研究。

1.2.1国外研究综述

(1)有关个人所得税公平效应研究

对税制因素中的税基进行重点关注,只有采用综合征收的课税模式才能将发挥税负公平,同时社会成员的财富水平则是通过合理税基体现出来的(Simons,1938)。国外最开始提出用MT指数来衡量个税对居民收入再分配的影响。以洛伦兹曲线为基础,通过对基尼因子进行演算,得出了个税前后基尼系数之差。这一理论及其分析方法在后续的实证研究中得到了大量的运用,并为进一步探讨居民个人所得的收入再分配效果以及对个人所得税公平程度的评估奠定了一定的理论依据(Musgrave、Thin,1948)。从基尼系数与税后收入的集中程度两个角度考察了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改革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将其与MT指标法进行了比较。为进一步考察居民收入再分布的影响机制和影响因素,提出了新的思路(Reynolds、Smolensky,1977)。首次提出通过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来分解K指数和MT指数来进行分析,通过对欧美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分解分析,分别从两个角度来证明个人所得税想要发挥更大的收入再分配功能,需要发挥其累进性作用(Kakwani,1977)。发展中国家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较差,不能只通过个人所得税来调节国民的收入分配,应同时依靠其他财税制度,否则难以实现收入分配的预期目标(Bird、Zolt,2005)。

第二章税收公平理论基础

2.1税收公平理论

功利主义公平观强调了对社会利益的目标追求,却忽略了个人的差别,只将效益作为实现的目标,只将公正作为一种达到效益的手段。功利主义理论是一种典型的目的论,由于只重视结果,其所承认的公平,也仅仅是一种形式化的公平。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是一种完全的公平观,在共产主义阶段,公平正义将随着人的发展内在地实现。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按需分配将主导人与人之间的利益调节。这表明公平问题只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定历史问题。在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阶级差别的存在可以通过按劳分配的原则实现,但这种平等分配权利并不能代表完全的公平。因为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天赋、能力和境遇,形式上的平等可能会导致劳动者之间的巨大贫富差距。因此,必须加以矫正,以纠正利益分割不公的现象。根据马克思的公平观,可以将公平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

税收公平通常是指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应该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即给予相同经济条件的纳税人以同等的税收待遇。税收公平一般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有同等纳税能力者应负担同等税负。纵向公平是指经济条件不同的人应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本文从马克思的公平观角度出发,从以上公平的三个维度来分析税收公平。理应由税收权利公平、税收机会公平和税收结果公平三个层次依次进行。但是由于税收权利公平牵涉政府和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错综复杂,更难以用单一税种来解剖。而且税收作为国家调节收入分配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其作用的实现有赖于各方面利益主体间合理的博弈均衡,因此从权利公平视角对其进行分析将受到局限。故下面就个人所得税公平效应进行探讨时,着重对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问题进行了剖析。

2.2收入再分配理论

收入再分配从字面上看,是一种二次分配,指国家以税收等财政手段,使社会财富由一主体向另一主体转移的行为,以合理调节社会财富配置等行为。它包括初次收入分配和第二次收入分配两个方面。受市场失灵等干预因素的影响,初次收入分配的过程重效率,轻公平。而第二次收入分配过程,其目的是维护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研究税收与居民收入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税收作为收入分配调节的一种重要手段,具有几大理论依据。一种是国家干预学派收入再分配理论,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家庭背景和其他因素对收入初始分配产生影响,造成分配不公等,政府应该以税收和其他方式介入收入分配环节,以降低社会成员间收入不公现象,营造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维持社会稳定。第二种是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收入再分配学说,认为税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具有调节作用,主张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另一种是现代福利经济学学派关于收入再分配理论,认为对收入进行二次分配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税收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在提升整体福利水平的前提下,为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异,建议采用累进税制。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收入再分配理论被认为是评判收入再分配优劣的尺度在于是否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社会福利的理论。

第三章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及其公平效应···············11

3.1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分析····························11

3.1.1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内容·······················11

3.1.2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意义·····················12

第四章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公平效应实证分析···················16

4.1数据来源及样本处理······················16

4.1.1综合所得项目······························17

4.1.2综合所得基本费用减除····················17

第五章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建议·······················28

5.1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扣除标准改进·····················28

5.1.1赡养老人项目·························28

5.1.2子女教育和婴幼儿照护项目····················29

第五章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建议

5.1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扣除标准改进

统一的定额扣除不能真实的反映家庭负担,因此这一节将考虑到家庭负担的异质性,分别对六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改进。

5.1.1赡养老人项目

从上两章的分析来看,目前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案忽视了扣除对象和老人的个体差异性,未能考虑到老人年龄、健康状态和被赡养人数差异对于家庭支出造成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和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在老年护理费用和照顾老年人家庭成员的负担方面。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残疾风险和相关的护理费用会增加,即年龄与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呈正相关。此外,一个家庭赡养的老年人的数量会大大影响家庭收入,赡养人数可以直接决定家庭的支出额度。因此根据被赡养老年人的年龄与被赡养人数对扣除方案进行调整是一种非常合理的做法。这样可以更好地反映老年人的实际情况。通过根据被赡养老年人的年龄段来制定不同的扣除标准,可以更加精细地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差异,并且有助于促进收入公平再分配,避免出现逆向收入分配的情况。此外,制度也应该考虑到被赡养人数的不同,因为需要照顾多个老年人的家庭在经济上的负担要比只需要照顾一个老年人的家庭更重。因此,制度可以根据被赡养人数的不同来制定不同的扣除标准,以更好地反映老年人对家庭的经济压力。总之,针对老年人的赡养制度需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被赡养人数等因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