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尽快出台和完善《电子商务法》具体执行措施 ................. 33
5.1.1 积极出台《电子商务法》执行细则等制度 .................................... 33
5.1.2 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备案、约谈制度 ............................. 33
5 完善 N 县电子商务监管的建议
5.1 尽快出台和完善《电子商务法》具体执行措施
责任感与制度化是实现整体性治理理论重要的功能性要素。要紧密结合实际,尽快出台配套制度机制,持续完善和创新监管举措,确保相关法律规定落细落到位。
5.1.1 积极出台《电子商务法》执行细则等制度
结合当前 N 县电子商务监管工作实际和执法实践,通过加大和其他同行沟通交流力度、邀请相关专家共同研讨等多种方式,抓紧着手《电子商务法》等新规配套制度的研究、制定和实施,从机构运行、线索分流、设备支持、日常监管、统计分析等方面对电子商务监管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监管的日常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涉网执法、投诉举报的具体流程,探索电子数据取证流程规范,不断提升电子商务监管效能。此外,还要充分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和执法实践,做好相关法律执行细则,比如,对涉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行为,要明确如何认定是以生活需要为目的,还是以赢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等情形,及时向上级请示,厘清实际操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网络执法公平公正、快速高效。
5.1.2 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备案、约谈制度
结合实际建立备案制度,切实做到电子商务监管对象“全覆盖”。针对《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备案等相关机制,由各乡镇(街道)所负责对本辖区内上述几种经营类型的全面排查,建立相关台账,切实掌握其负责人基本信息、办公场所、主要经营范围、产品来源及质量状况等,摸清底数、了解情况、加强指导。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基础上设立举报专栏,加强对微商、跨境电商和自媒体电商的监管和备案,促进其依法依规经营。
建立约谈指导制度。在电商促销时期,系统梳理近年来“双十一”“618”等网络购物活动期间和全县电子商务监管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消费新模式、发展新动向,研究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召集本地电商平台、交易量较大的网店等网络交易经营者,召开行政指导约谈会,促进网络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在日常经营时期,要结合上级局发布的相关信息和本地监管实际,不定期针对特定领域开展指导座谈,遏制苗头、规范发展。
6 结语
2020 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侵袭中华大地,党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决定停产停业,全力抗击疫情。在此形势下,N 县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酒店餐馆等线下实体店铺纷纷闭门歇业,这给电子商务带来了大发展的黄金机遇。各大超市商店纷纷开启网上商城,“社区电商”应运而生,通过开展各类网上促销活动,让很多老年人适应并喜欢上了这种购物模式。可以说,电子商务已成为实现商品服务交易、促进商品流通、推动经济发展的最佳平台。实践再次表明,电子商务仍然潜力巨大,相应的,强化监管依然任重道远。
本文以 N 县电子商务监管为研究对象,结合机构改革落地和《电子商务法》施行大背景,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指导,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访谈法等方法,细致梳理 N 县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深入研究 N 县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机制,系统总结 N县电子商务监管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深刻剖析在监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成因,综合运用整体性治理等理论提出改进对策,着力构建科学务实、高效管用的县域电子商务监管新模式。一定程度上讲,县域电子商务监管大同小异,以 N 县为例开展研究,可以为其他县市区在开展电子商务监管工作时,在优化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机制和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借鉴;N 县作为第一产业占比较重的典型农业大县,经济欠发达,也有其独特的特点,比如农村电商较为活跃,在如何覆盖监管面、有效开展日常巡查和高效处置跨地区纠纷上有一定的探索和经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要以“中国之制”实现“中国之治”。这也对今后开展县域电子商务监管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球经济形势不乐观、国内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的大背景下,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更要紧跟形势、紧贴实际、紧抓机遇,建立并完善法律法规配套机制,建强专业化高素质监管队伍,深入开展多部门联动监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不断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切实担负起为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使命职责。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