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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山政书》研究——以法制变革中的司法实践为中心

日期:2018年02月26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560
论文价格:200元/篇 论文编号:lw201802241525285444 论文字数:94586 所属栏目:法律毕业论文写作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博士毕业论文 Docotor Thesis

第一章 樊增祥其人、其事、其文


一、樊增祥生平简历

樊增祥,字嘉父,号云门,别署樊山,湖北恩施县人。生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卒于民国二十年(1931 年),享年八十六。

樊增祥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发生最大变革的时代,他出生前六年的清道光二十年(1840 年)爆发鸦片战争,使传统中国无可奈何地开始面对西方文明。衰弱的国力经不起对抗,清廷也开始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西方文明所带来的冲击,朝野之人均以惶恐的心情,注视在新的环境下涌现的新问题,在困境中寻找新出路。中国传统社会开始解构,西方的思想、制度对于中国传统制度进行了极大的冲击。

从没间断的中华法系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在西方人眼中,中国法律和这个庞大而腐朽的帝国一样,是野蛮、落后和不可理解的。西方人绝对不受这种法律的拘束,1843 年中英缔结的《五口通商章程》确立领事裁判权,这使得有识之士和清廷开始关注中国法律与西方接轨的问题。

1、武官家庭与少年艰辛

道光二十六年(1846 年),清政府在列强的压力下,驰禁天主教。这一年,宜昌府中营游击樊夑的续弦妇人徐氏“随军”到了宜昌镇官舍,并在这里生下了樊增祥。他的弟子余诚格记载:“丙午,太翁官宜昌游击,先生生于官舍。”樊家是一个武官世家,樊增祥的高祖、曾祖都曾担任清军总兵,是正二品的将军,祖父樊从典,是其祖父二弟之子承嗣的,曾任宜昌镇中营游击,父亲樊燮,1831 年承袭一等轻车都尉,1846 年出任宜昌府中营游击,后来也官至总兵。

古代军人,大多给人以粗鲁的印象,但在崇文社会中,文官的地位远比武官高,武官自然也要附庸风雅。在樊增祥的记载中,父亲从小就很重视他的教育问题。樊增祥在《樊山续集·樊山自序》中记载了他七岁的时候父亲对他的对联考核:“先君曰:汝能对‘开帘见月’否?余应声曰:‘闭户读书’。先君心喜之而虑其狂也,诃曰:‘书’可对‘月’耶?”后来樊夑罢官居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督促孩子学习:“太翁日坐斋中,督课属文,每数行必取阅,阅必数数诃骂,盖望之过深也,而文亦因是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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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樊增祥的司法实践

(一)州县的司法实践

自光绪十年(1884 年)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 年)的十余年间,樊增祥先后出任陕西宜川、咸宁(今西安)、富平、长安、渭南等县知县,樊增祥也从 38岁的壮年到了 52 岁的老年。樊增祥在此期间司法实践方面的表现,王森然先生这样表述:

丁艰起,选陕西宜川县知县,听讼明决,片言折狱,闻者悦服。所为判辞,庄谐并茂,敏妙中窍,远近争传诵,脍炙人口。其公牍尤有名,法家咸奉为圭杲。受知鹿传霖,调补渭南,大邑也,历权诸烦剧,皆有能名,重儒劝学,嫉恶爱民,屡膺卓荐。

由此可知樊增祥州断案“明决”,不拖泥带水,而且逻辑严密,说理周详,“片言折狱,闻者悦服”,可谓是一代干吏。其批判更是为人称颂,被同行视为范文。“宰渭南六年,尝裒其公牍批判付诸剞劂,已数千部流布人间矣”。3樊增祥在《樊山批判》自序中如此说:

余服官十年,凡有讼牒,皆手自批答,先后殆以万计。……大率讼笺之来,不外准驳两途,讼师即持是以觇官之能否。没一批出,能择摘纰漏,动中款要,使无情者不得肆其诪张,而冤结者先有伸理之望,未经讯鞠,而人心震动矣。及至升堂判决,平情断事,枉直分明,使观者莫不同声称快,固是居官之一乐也。

樊增祥的断案经验就是首先要熟悉案情,明白双方诉讼所争执根源,然后抓住重点,在批词中“择摘纰漏,动中款要”进行说理析律,使双方为之折服。到了升堂断案的时候就可以水到渠成“平情断事,枉直分明”。可见其对于批词在断案息讼中的作用非常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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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樊山政书》中的清末法制变革世皆言新法,而身是旧人。——《樊山政书》


一、《樊山政书》所处的时代

《樊山政书》的公文的写作时间是 1901 年到 1910 年,这一时期是清廷统治的最后时期,同时也是中国传统法律制度逐渐解体、近代法制开始创设的阶段,“立法之频繁,变化之巨大,亘古未有”。无论是“士风朴质,胸少积书,僻在西隅,罕知域外”2的陕西,还是“虽号开通,然开通者仅止士大夫,非所论于匹夫匹妇也”的江宁,樊增祥都切身感觉到了时代之变革与法制之变化,这些变化通过《樊山政书》表现了出来。

(一)时代背景

1、农业经济的解体与中西文明冲突

马克思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4近代西方工商业文明对中国农业文明的侵略,迫使中国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结构解体乃至崩溃。

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以家为基本单位,由男耕女织的自耕而食与自织而衣,发展为家庭工业,再发展为家族性的合伙工业。在封闭的社会环境下,社会秩序尚称安定,也能维持其酌盈济虚、以有通无的自给自足生活方式。鸦片战争后海禁大开,涌入大量资本,从中国输出工业原料及劳动力,将机器制的商品,源源不断地越过低额关税而主宰整个市场,使中国手工业窒息。于是,家族的经济基础破产,家族的意识形态幻灭了,家族的社会结构崩溃,中国社会发生了质的变化。

“天朝上国”的固执被枪炮撕碎了遮羞布。西方的制度、文化伴随着商品一起冲击着老态而僵化的传统制度,迫使人们开始“睁眼看世界”。然而由于长时间的隔阂,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解读中西文明。樊增祥这样描述时人的看法:“今世之人,大率无知者多,其所谓有知者一半喜新一半守旧,喜新者拾欧西之余唾,守旧者盗理学之虚名,其实此两种人无非热中图富贵,仍归于一无所知而已。”甚至有人从中国人固有的“托古改制”思维来调和中西方的矛盾,认为“西人之学皆窃我圣帝明王之绪余以致富强”。变革时代的各种纷繁芜杂,让人目不暇接的同时,也陷入到一种困惑和迷茫之中。

2、治外法权的刺激及对固有法制的反思

鸦片战争后,清廷与外国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其中司法权的沦丧是一个重要的特征。领事裁判权源自 1843 年 10 月中英缔结的《五口通商章程》第十三条“英人华民交涉词讼”,英国在华侨民,因此豁免中国法权之管辖。其后,列强迭相效尤,1844 年的《中法条约》与《中美条约》,1847 年的《中瑞挪条约》有相同性质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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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樊增祥的变法观

(一)樊增祥的中西文明观

1、西方文明的选择

面对“船坚炮利”的西方,时人明显感觉到了西方器物的先进,在如何对待西方文明上樊增祥批判了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守旧观念,仍然沉浸在“天朝”、“世界之中心”的幻想之中,认为西方文明“皆窃我圣帝明王之绪余以致富强”,这是一种不切合实际的看法。另一种是“全盘西化”的观念,认为西方物质、文化皆是先进事物,应该毫无保留地向西方学习:“欲一切规仿西人,学西学,行西政,习西艺,居处饮食衣服无不效之”。

樊增祥认为,中国人与西方人并没有人种、智商上的天然差距,所谓“人无论中西,种无论黄白,其资性未尝不同”,所以中国学习西洋文化首先要学会选择,如果“择之无方”则会“行之无序”,最终陷入“徒歆羡乎外人而不自度其能否也,忘其高卑远迩之程度而侥幸于速成也”的境地。那么如何去选择什么该学、什么不该学呢?就要先分清何为西人之先进,何为华夏之精髓。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要首先分析中西方出现差距的原因。

2、中西差距的原因

是什么造成了中西方的差距呢?樊增祥从四个方面予以解释。

一是“气运”。樊增祥认为:

泰西各国后先开辟以来才一千八九百年,中国邃古,勿论自尧以来已三四千年,以彼之朝当吾之午,以彼之午当吾之晡,天地之钟毓,人物之蕃殖,彼方壮盛,吾已衰迟,此气运之异也。

樊增祥的此种看法,通俗而言,就是“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面对这种人类似乎没有抗拒神秘的力量,似乎只能无奈的接受,实质上是一种“阿 Q”式的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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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樊增祥任臬司、藩司的司法理念 .....................67

一、清代的省级司法职能 ....................67

(一)清代的省级司法................67

(二)臬、藩两司的司法职能...............71

第四章 樊增祥对月报词讼册的监控 ...........116

一、清代州县月报词讼册的基本制度 .............116

(一)月报词讼册的规定...........116

(二)月报词讼册的责任................117

第五章 转型时期的司法文体与谐语 ..................147

一、传统司法文体的特点 .................147

(一)伦理、词章..........147

(二)衡文断案.................148


第五章 转型时期的司法文体与谐语


一、传统司法文体的特点

(一)伦理、词章

古人做官,可用“伦理、词章”一词概括之。伦理的根本是忠孝,这是本原;如果道德不行,便是文字再好,也不可称道。文字是道德的外化,法律文书作为一种文字形式,同样也是宣扬传统伦理的工具。对此,樊增祥说:“本司教人,先从本原上说起,文艺何足道哉!”文艺不能缺乏伦理这个“魂”。文章本原为道德,司法公文充满情理,不能舍本逐末。但作为工具的文字也要通过一定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