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绝不因折翼而失去飞翔的本色,大海从不会抛弃走过弯路的河流。依法对重罪未成年犯行刑改造,需要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既要通过监禁刑的强制措施对重罪未成年犯进行惩罚,维护司法威严;又要防止监禁刑过度限制重罪未成年犯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刑罚改造功能,激励悔过自新。限于本文研究内容,针对重罪未成年犯监禁刑行刑现状和问题,本文从重罪未成年犯行刑法律体系、行刑分级处遇机制、行刑功能的单一化、更具特色的行刑基本制度和重罪未成年犯减刑、假释制度五个方面提出一些思考,希望构建科学完善、体系健全的重罪未成年犯监禁刑行刑制度,以期促进重罪未成年犯早日新生重返社会、做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进一步减少和预防重罪未成年犯刑释后重新犯罪,彰显法律正义,实现刑罚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由于重罪未成年犯监禁刑行刑制度的完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且本人专业知识尚浅,学术水平有限,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还远远不够,对实践操作过程中诸多的历史和现实因素考虑尚不全面,在论文写作中仍存在一定不足和疏漏,还请各位专家、同仁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