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儿童虐待的数据分析与制度比较,发现我国儿童虐待的问题在于:儿童虐待的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制度的不完善。
最后对我国儿童虐待的民法规提出的完善建议包括:明确儿童虐待的定义;完善强制报告制度、监护权终止制度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增加儿童虐待的民事赔偿;设立儿童收容救济所;建立儿童虐待信息系统。通过以上的完善措施使儿童虐待的犯罪成本提高,避免儿童虐待遭受虐待。即便儿童不幸受到虐待,救济措施的完善与赔偿责任的明确会将儿童受到的侵害降到最低。以此论文为儿童虐待的防治贡献一点力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