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审计论文,本文最终得出以下结论:(1)设立“双审会”是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国有企业和党全面领导审计工作的必然趋势;(2)企业“双审会”强化统筹协调能力、突出审计监督作用,在重大决策落实过程中发挥“定位石”作用;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强化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力度。党的十九大则是将审计监督上升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地位,十九届三中全会正式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提出在审计管理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贯彻党的建设方针和政策。2018年5月23日,中央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领导监督审计署,真正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做到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为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强化夯实基础。2023年5月23日,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强调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随着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的机制设立,多数国有企业也相继成立了党委审计会,并与既存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并存运行现状。那么,双向进入的两个审计委员会其在目标、职能、主体、内容、运行方式等方面有哪些相通之处和差异性,现实中如何能够发挥优势互补以形成治理的协同效应?基于此,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党委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行现状及其效果作出深入考察,以期完善和优化相关运行机制,并能为有效的实务决策提供建议。
第三节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本研究由六个章节组成,各章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作为本文的开篇章节,本章包括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研究目标与研究框架、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创新点。
第二章为文献综述。本章共有四节,一是国有企业治理的相关研究,包括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治理、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的相关研究;二是国有企业设立党委审计委员会的相关研究,包括党组织领导国有企业治理的相关研究、我国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国有企业党委审计委员会的相关研究;三是国有企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研究,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国有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研究;四是对以上综述的总结评论。
第三章为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首先对于国有企业和“双审会”(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党委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概括介绍了制度变迁理论、权力制约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
第四章为国有企业“双审会”的理论分析。本章首先从政治需求、机制需求和现实需求出发分析国有企业“双审会”的设立依据。其次分析国有企业“双审会”的运行路径,包括结构设置、功能定位、监督内容和对审计监督合力的促进作用。最后描述国有企业“双审会”运行保障机制和运行效果。
第五章为国有企业“双审会”的现实考察。基于手工收集整理的148篇有效文本内容分析党委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现状,为探究党委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异同及协作提供基础。
第六章为案例分析。本章基于对案例公司的了解分析,介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党委审计委员会在其中的运行现状,探究在具体案例中“双审会”并存运行情况和运行作用及成效。
第七章是研究结论与实务建议。经全文分析,我们得到三个结论:第一,设立“双审会”是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国有企业和党全面领导审计工作的必然趋势;第二,国有企业“双审会”强化统筹协调能力、突出审计监督作用,在重大决策落实过程中发挥“定位石”作用;第三,“双审会”在国有企业中“双向进入”的组织特性有助于强化审计监督合力并产生积极效果。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建议国有企业厘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党委审计委员会的边界关系;第二,建议国有企业优化内部资源配备以支撑“双审会”有效运行。
第二章文献综述
第一节国有企业治理的相关研究
一、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相关研究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其获利方式不同于公司经理,他们有足够的动力去投入更多精力管理公司,因为其获取的利益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公司经理的积极性不如公司股东也正是因为他们通过劳动换取报酬,获取的收益属于股东。经营者的权利是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来赋予的,因此,经营者必须行使权力以服务于股东利益,避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伯利和米恩斯,1932)。这导致了股东监督经营者的需求,进而催生了公司治理研究领域。尽管“公司治理”这一概念在此之前并未明确提出,但“治理”的观念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构建了治理的框架(Williamson,1975)。而直到1988年,Cochran和Wartick首次明确引入“公司治理”这一术语,强调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妥善管理公司与其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确保利益的公平分配。
在国内,许多学者从广义和狭义的视角认为,公司治理是一种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旨在通过制度化的安排来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陈光沛(2023)认为公司治理的结构和元素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指出管理层、董事会与股东之间的平衡和沟通是确保良性公司治理的基础。而李志生(2024)则首次明确强调,公司治理的核心目标应是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强调了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这两个维度的重要性。
第二节国有企业党委审计委员会的相关研究
一、党组织领导国有企业治理的相关研究
我国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这不仅是其传统特色,也是其独有优势。在公司治理中,党委的参与被认为是国有企业治理的重要特征。学术研究初步探讨了国企党委在治理中的作用,卢昌崇(1994)的研究指出,关键在于确立党委在企业治理体系中的适当地位,以便其发挥中心作用。蒋铁柱等(2006)认为国有企业的党委参与治理是必要且可行的,通过科学地将党委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中,可以优化国资管理,有效遏制国企中的腐败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并平衡其经济、社会与政治目标。自2012年起,研究人员评估了国企党委参与治理的成效,发现其能有效进行监督与制衡,减轻代理问题,遏制盈余操纵和高层腐败,降低税收规避,提升董事会效率和决策品质,促进董事会内部等级平等,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和信息透明度,增加风险承担能力,减少高层与员工间薪酬差异,防止国资流失。综合来看,党委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国有企业的治理。
国有企业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组织治理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新型治理方式(罗昆,李亚超,2022)。董学群(2009)和蒋大兴(2017)探讨了包括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双重角色、集中式与分散式参与、间接和直接干预等多样化的管理参与模式。由于党委和董事会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促使党委和董事会采纳“交叉任职”的管理体系。荣刚和李一(2016)的研究显示,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党的组织形式主要体现为党委和纪委两种模式。党委参与公司治理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是保持公司治理结构不变,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同时将党组织融入现有的治理体系中;二是在现有治理机构的基础上,通过修改企业章程来设立党委会,明确其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职责和操作方式(马连福和王佳宁,2017)。刘福广等(2019)、蒋建湘和李依伦(2017)、楼秋然(2020)的研究表明,党组织的不同参与方式在公司治理中都可以实现协同增效。这不仅体现了市场机制的普遍要求,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全球竞争力,还反映了公有制特征,通过党的领导强化政治中心角色,并将其贯穿于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翟绪权,2019)。然而,崔九九(2023)指出,虽然党委参与董事会和管理层可以提高国企的业绩,但这种提升不尽显著;相反,在党委参与治理和国企绩效之间,内部控制的质量扮演了一个重要的中介角色。
第三章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13
第一节概念界定..............................13
第二节国有企业“双审会”发展历程及其规制分析.....................15
第三节理论基础.....................................20
第四章国有企业“双审会”的理论分析.............................23
第一节“双审会”的设立依据.............................23
第二节“双审会”的运行路径...........................27
第三节“双审会”的保障机制..................................35
第五章国有企业“双审会”的现实考察........................38
第一节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38
第二节国有企业党委审计委员会现状分析.......................38
第三节国有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状分析........................40
第六章国有企业“双审会”案例分析
第一节案例背景概述
一、案例公司选择原因
本文选择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出于对案例公司的隐私保护,以下称为Z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对案例的选择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依据典型性原则。经过前期调研发现,党中央自2018年5月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随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逐步成立各自的党委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的决策、统筹和协调。Z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部门曾荣获过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称号,其审计体制较为完善,具备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团队,具备代表性。
二是依据数据可获得性原则。首先,Z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