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新规颁布后,在政策上对经济责任审计有了新的定义和更多的内容,审计重点也转变为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和职责的履行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与时俱进。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结合行业现状及企业规模等来进行审计指标标准的判断,这更能客观有效的评价企业领导人的责任履职情况。
第二,国有企业类型多样,企业的性质、职责和功能属于大同小异,所以通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能够完全说明领导人的履职情况。兼顾共性与个性,不同类型的企业应当构建不尽相同的评价指标体系,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
第三,指标选取要适当,可以使用咨询专家的方法来获得更合理的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能够更加完整客观地反映职责履行情况。在指标权重确定时,为了尽量避免指标赋值过于主观的情况,可以通过增加咨询的范围以及找寻专业性较强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主观性。
第四,本文结合H企业实际情况,从经济政策方针执行责任、重大经济决策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廉洁自律责任五个方面,重新完善构建出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对H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系统评价。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