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论文,本文通过研究国内上市企业2007年至2021年的财务数据和董责险的购买情况,利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借鉴以往相关文献的研究成果,根据所要研究的对象建立适当的回归模型,分别检验了董责险与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之间的影响关系,以及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影响路径,接着通过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排除内生性问题影响研究结论的情况,使研究更具有可靠性。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930年前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诞生于美国,当时正值西方法律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公司外部投资者保护制度也不断发展,管理层的履职风险随之提高,董责险对于企业董事及高管们的保护作用使得其在西方资本市场得到了极高的投保率。然而,由于与西方法律环境及诉讼制度的差异,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自2002年我国第一份董责险签订以来,国内上市企业对于董责险并不是十分认同,购买董责险的企业也寥寥无几。但是随着我国近年来法律制度,监管措施的不断完善发展,董责险的购买数量也在连年增加,随着2020年新《证券法》的颁布发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了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质量水平,削弱信息不对称程度,同时简化了投资者诉讼流程,降低了投资者维权成本,这些法律规定都造成了企业管理层违法成本的大幅提升。同时,随着国家法律对于投资者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简化,使得维权成本降低,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维权意愿加强,使得企业管理层受到法律诉讼的风险进一步提高。但是,伴随着任职风险的提高,企业管理层的享受的收益却没有提高,风险与收益的不平衡导致了企业董事高管可能会为了保护自己或者平衡风险与收益,而做出一些不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的行为决策。在此背景下,为了消除企业管理层的顾虑,激励管理层积极工作,履行相关管理职责,避免管理层做出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行为,众多企业开始逐步关注董责险,国内资本市场对于董责险的购买需求得到了激发,仅2021年一年就有超过1200家上市企业为本企业管理层购买了董责险,投保数量达到了国内上市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与往年相比有了极大的增加。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1)增添了董责险的经济后果研究。以往学者研究董责险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一般聚焦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张瑞纲,2022;张十根和王信平,2021),财务重述概率(袁蓉丽,2018)和会计稳健性(凌士显,2019)等,但还未有学者研究讨论董责险对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作用,因此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保险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结合已有相关文献,研究董责险对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对现有文献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
(2)增添了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因素研究。从已知研究中可以看出,对于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因素主要分为两大类,企业外部的宏观因素和企业内部的微观因素。本文选择从企业内部的微观因素出发,选择董责险这一全新的角度来探究对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增加了微观层面的影响因素,拓展了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相关研究。
(3)构建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内部控制质量——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研究框架。探讨了董责险是否通过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起到监督治理作用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为理解董责险如何影响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提供了研究新视角。并进一步探究在不同情景下治理效果的差异,提供了我国企业引入董责险后对企业会计信息影响的微观证据。
1.2.2现实意义
(1)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具有指导价值。在国家政府不断要求企业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大方针下,本文的结论表明董责险这一治理机制能够对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产生重要积极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在响应国家政策要求,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时可以将董责险作为备选方案。
(2)为推进董责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得出董责险能够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并且影响作用的大小会受到企业自身治理环境的影响。同时明晰了董责险与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之间的传导路径,加深资本市场对董责险治理机制的理解,研究结论有助于实务界进一步关注董责险在企业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推动董责险在国内的普及和应用。
2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2.1文献综述
2.1.1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经济后果
随着新《证券法》的施行,董责险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董责险在企业中发挥何种治理作用进行了研究,然而,在董责险公司治理效应的问题上,学术界目前还未形成统一的意见,企业引入董责险以后,对企业不同方面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同样也会发挥董责险的不同治理效应,因此本文从董责险的经济后果进行梳理,分析董责险对企业不同方面发挥了哪种治理效应。
(1)董责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目前学者对于董责险和企业价值的研究否定了机会主义效应假说,认为董责险起到了激励和监督的作用。一方面,管理层激励效应假说认为,公司为管理层购买董责险后,有效降低了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可能遭受的诉讼风险,减轻了管理层思想及经济上的压力,帮助管理层在工作中更加专注,能够激励管理层充分发挥才能(方军雄,2018),承担风险与获得收益的平衡也鼓励了管理层做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同时也能够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从而有效的提高企业价值(胡国柳,2014)。另一方面,外部监督效应假说认为,董责险的签订会经过保险公司一系列的评估工作和监督调查工作,作为承保方的保险机构有很强的动机去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决策行为,约束管理层的自利行为和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管理层权力过大的现象,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高挺,2021;凌士显,2019),使得企业价值提高。
(2)董责险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目前学者对于董责险和企业投资决策的研究验证了机会主义效应假说。首先,董责险的引入会增加企业并购行为发生的概率,Lin等(2011)通过研究发现, 在购买董责险以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对于风险的态度发生了变化,高风险方案变得更易被接受,造成的经济后果是显著增加了他们做出非理性并购行为的概率。国内学者胡国柳(2014)经过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结论,董责险的引入增加了管理层逆向选择的可能性,管理层会因此增加更多的在职消费和自利行为,方式就是借助更多的并购活动。其次,董责险的引入提高了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文雯,2017),促使企业管理者进行更激进的企业战略,更多的非理性投资(邢斐,2020),例如:张十根和曹玉珊(2021)研究发现,购买董责险以后管理层会增加企业衍生品投机,沈璐(2021)也发现购买董责险以后会增强企业金融化程度,购买更多的金融资产,赖黎等(2019)通过分析企业债务类型,发现购买董责险以后企业短债长投的行为会增加。
2.2理论基础
2.2.1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20世纪初期,由美国著名学者Jesen & Meckling共同提出,该理论经过在资本市场中多年的应用与发展,已经成为了学者们研究公司治理问题必须要了解和学习的基础理论之一。委托代理问题之所以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代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一系列的委托代理问题。第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存在不统一的现象,管理层希望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股东利益,而股东则希望管理层优先考虑股东利益,因此也就出现了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就出现了代理问题。第二、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由于完备契约不可能存在,我们普遍认为,股东作为投资者和企业所有者,不可能获得公司日常运行过程中所有的信息,也不可能时刻监督管理层的行为决策,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委托人也很难及时察觉并约束代理人在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时做出的决策。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一方面,管理层报酬与风险的不平衡性会使得企业董事高管为了个人利益而做出损害股东或者损害公司的行为。企业管理层基于业绩压力或者薪酬激励政策,存在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因此在代理理论视角下,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会因为代理问题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董责险的购买,引入了第三方保险机构,保险机构是独立于委托代理关系的第三方监督机制,不仅可以对管理层行为进行监督,减少管理层自利行为的发生,缓解委托代理问题(张曾莲,2021),还能够对年度报表中的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反映公司真实信息,提高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
3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18
3.1董责险与会计信息透明度..................................... 18
3.2董责险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机制............................ 20
4实证研究设计 ............................ 22
4.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22
4.2变量定义......................... 22
5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26
5.1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26
5.2相关性检验分析.......................... 28
5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5.1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基于上文建立的回归模型,本文对全部样本进行多种方法的实证检验,并针对结果进行了实证分析。同时,为了确保实证结果的正确,增强可靠性,具有说服性,在完成上述分析以后,本文通过变更被解释变量测度方式,安慰剂检验法,PSM倾向得分匹配等方法对本文假设结果进行内生性检验与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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