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政治经济学论文,本文首先从演化博弈视角研究了中国碳减排政策目标实现过程中,当碳交易市场全面实施且碳达峰目标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后中央政府的督查严格程度选择、地方政府的治理积极程度选择和企业的技术创新策略选择的演化互动机制,并进一步通过仿真分析讨论了各因素对不同行为主体演化稳定策略的影响。
1引言
1.1选题背景与意义
当前中国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在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高质量发展的表述上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阶段层面。同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了“高质量发展”的涵义,“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①作为经济高速增长到一定时期的产物,高质量发展是经济发展质量的高水平状态,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选择(任保平,2012;任保平和文丰安,2018),而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二氧化碳和空气污染物排放的增加,长期以来制约了中国的绿色发展。这就意味着,要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就必须要充分发挥实现“双碳”目标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申森,2022)。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碳达峰碳中和被提及,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②。随后,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确定了这一目标,并首次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更是明确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③。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实现双碳’目标,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④,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解决制约我国发展瓶颈性问题、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关键问题的迫切需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胡飞,2022)。围绕实现“双碳”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实现“双碳”目标的策略依托、关键作用、实现方法等主要问题作出了系统的回答,为推进“双碳”工作指明了方向(申森,2022)。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党中央于2021年9月出台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于10月批准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1.2研究思路与内容
论文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1部分引言主要介绍了与本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选题背景、研究思路和内容,并提出了本文的创新点。第2部分文献综述部分介绍已有相关文献,主要包括低碳政策、绿色技术创新、不同低碳政策与绿色技术创新相关研究等。第3部分理论模型和仿真分析构建了与研究内容相关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高耗能企业”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并进一步运用Matlab模拟系统演化轨迹,同时为对模型结论和推论做进一步分析,还探讨了几种低碳政策实施下不同参数取值的变化对三方参与主体的策略选择影响。第4部分实证分析采用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对理论模型和仿真模拟部分提出的假说进行实证检验。最后第5部分的结论及政策建议梳理整合了全文结论,并针对性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2文献综述
2.1关于低碳政策与二氧化碳减排的相关研究
许多文献表明,不同的环境规制工具和环境规制配置方式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异(王幼松等,2023;Liu et al.,2013),例如Wang and Huang(2020)通过构建动态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不同环境调控政策对二氧化碳减排的中介效应和路径差异。研究发现,中国的环境监管政策能否通过中介效应影响碳排放强度,与政策类型密切相关,具体来说东部主要通过市场激励政策直接抑制碳排放,中部主要依靠命令控制的环境政策实现落后减排,西部则产生了绿色悖论。
碳交易作为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环境法规之一,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制度保障与重要抓手。许多实证研究表明,碳交易对试点地区的二氧化碳减排产生了显著的积极影响,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试点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实施(Zhang et al.,2017;Yan et al.,2020)。例如,Zhang et al(.2019)基于2006—2015年30个省级行业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探讨了排放交易机制试点对工业碳排放和碳强度的影响。刘传明等(2019)采取合成控制法考察了碳排放交易试点政策的减排效果,发现实施碳排放交易试点的省份碳排放量明显减少,且各试点省份在碳减排效果上存在差异。李治国和王杰(2021)基于我国现行的碳交易试点省份开展准自然实验,并在此基础上将其与动态空间杜宾模型融合,对碳交易试点政策的空间减排效应进行分析。吴茵茵等(2021)的研究结果显示,碳市场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应,且这一效应随着碳市场中的政府行政干预力度的增大逐渐增强。
2.2关于低碳政策与绿色技术创新的相关研究
随着近些年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视,有关绿色技术创新的研究也逐渐发展成为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以往的文献从不同学科和不同角度出发,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涉及绿色技术创新的内在特性、驱动因素与模式选择等(汪明月和李颖明,2021;Yi et al.,2019;范丹和孙晓婷,2020)。在有关绿色技术创新驱动因素的研究中,环境规制(许士春等,2012;张娟等,2019;郭进,2019;原毅军和陈喆,2019),尤其是会对二氧化碳减排产生影响的主要环境规制工具在近年来也受到了较为充分的研究,这些工具主要包括以碳税、补贴和碳排放权交易在内的市场激励型,和以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代表的命令控制型,以及公众参与型(Yi et al.,2019;张国兴等,2021;熊航等,2018)。
2.2.1碳排放权交易与绿色技术创新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是市场激励型低碳政策中最具代表性的政策之一,许多学者围绕相关问题从不同视角证实了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作用,即碳排放权交易是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有效工具(廖文龙等,2020;胡玉凤和丁友强,2020)。对待这一结论的解释在于:绿色技术创新具有“双重外部性”的特征,而碳排放交易政策具有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政府管理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双重外部性”,从而鼓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魏丽莉和任丽源,2021)。例如,Zhu et al.(2019)认为中国的排放交易计划(ETS)试点在不排挤其他技术创新的情况下,将ETS公司的低碳创新提高了5%—10%。王为东等(2020)采用合成控制法进行分析,认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整体上对相应地域内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动产生了一定成效。从微观层面来看,关于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文献,主要包括两种视角:一是碳交易价格信号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魏丽莉和任丽源(2021)从碳价格信号视角探究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影响随着碳价格的提高而增强;Cui et al.(2018)认为以碳价格和配额交易周转率衡量的试点积极性对低碳创新激励作用越强。二是配额分配方法和结构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宋德勇等(2021)指出,在不同碳配额分配方法下,企业间碳排放交易的绿色创新效果有所不同。
3双碳目标下低碳政策对高耗能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演化博弈和仿真分析...........12
3.1理论模型构建····················12
3.1.1模型假设·····························12
3.1.2模型构建·························14
4双碳目标下低碳政策对高耗能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31
4.1研究设计·······················31
4.1.1实证模型构建·····················31
4.1.2变量测度·························32
5结论与政策建议······················45
5.1主要研究结论······················45
5.2相关政策启示···························46
5.3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46
4双碳目标下低碳政策对高耗能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4.1研究设计
4.1.2变量测度
各变量具体构造方式如下:
(1)被解释变量:模型中,被解释变量itInno用来衡量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水平。已有文献对技术创新的指标选择大致有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两类(袁丽静和郑晓凡,2017),参考已有研究(王珍愚等,2021;齐绍洲等,2018),本文采用中国A股高耗能上市公司绿色专利申请数,即上市公司当年独立申请的绿色发明数量来作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替代变量。直观来看,一家企业当年绿色发明申请数量越多,往往说明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越强。而之所以选择申请量而不是授权量,是因为绿色专利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即时的,相比授权量更及时、更准确。
(2)解释变量:本文涉及的解释变量包括碳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