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百无忧无虑论文网:农地使用权与承包经营在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作用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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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忧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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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号:lw201112251048286809
论文字数:7697
所属栏目:农业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P39)诚然,我国法律不允许土地买卖,但决不排除土地所有权在特定主体———国家、集体之间转移。现行立法已肯定土地在农民集体之间转移,如《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农民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司法实践中,也有将国有土地确权归集体所有的判例。</P>
<p>199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国营老山林场与渭昔屯林木纠纷如何处理的复函》中,确认讼争土地所有权归渭昔屯所有、成材杉木归老山林场所有。[5](P176)从法理上讲,该案讼争土地在尚未确权时,依无主不动产由国家先占享有所有权的原则,该土地所有权由国家先占取得,然后确权归集体———渭昔屯所有。因此,土地的“不融通”性不应妨碍集体依时效取得国有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