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号遮掩质量,假冒伪劣产品泛滥
互联网打破了商品交换中买卖双方的物理空间限制,缺失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当面交换流程,商品完全通过视觉符号进行信息传递,这就给了不法商家以虚假的符号讯息来掩盖商品质量的机会,从而假冒伪劣商品在网络消费中比现实消费中有更大生存空间,使互联网逐渐成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渠道。有的不法分子在新闻门户网站、搜索引擎以及各种医药、化工、招商、保健咨询等专业网站上投放非法广告,招揽业务,引诱消费者上钩。占据媒介平台,利用媒介符号,以依赖媒介平台的网民为欺诈对象,以广告编码四处渗透的方式来捕获消费者,入侵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有的开设网站、网店,复制商品信息,伪装成正规商家,或以“代购”“厂家直销”等面目出现,蒙蔽欺骗群众。复制符号,偷换其他商品的符号意义,骗取消费者的信任,以其他商品品牌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的符号为基石,来窃取利益成果。有的利用网络通讯工具暗中串联、相互提供、倒卖假冒伪劣商品,形成地下产业黑色链条。其中以网络直播为典型,不少直播带货网红与正当商家进行友好合作,也不乏大量网红与商家勾结,大量销售伪劣产品。据《2019 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8 年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 180%,2018 年淘宝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元。①可见,庞大的淘宝直播带货生态下,假冒伪劣产品呈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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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依托鲍德里亚的符号消费理论,将网络符号消费的概念定义为在网络消费中对符号价值的消费行为。由于网络媒介环境的复杂化,网络符号消费的符号构成有很多区别于传统符号消费的特殊性。笔者从功能性、示差性、流行性符号消费三个方面对网络符号消费中不同符号价值进行消费行为分类,以具体界定网络符号消费的范畴。基于对网络符号消费的研究,笔者从行为分析和动机分析两个方面展开:首先分析出消费主体特征的下沉性、不稳定性和差异性三个特征。发现网络符号消费行为通过网络媒介的广告编码、网络购物气氛以及网络文化中身体对消费的驱动来进行对人的把持、对消费者的禁锢、消费意识的消解,反映出网络符号消费作为文化现象与人性的健全发展之间的对抗关系;行为动机分析从外在诱因、内在动机和内外合力三个方面展开:网络消费的视觉符号呈现方式、大众传媒的生长平台、符号化的商品社会都是消费者在进行符号消费的外界暗示诱因;符号对人的意识消解后,消费者对符号价值的认同,是网络符号消者的内在动机;消费者通过符号的彰显性,在网络符号消费文化体系社交中寻求群体认同和自我景观呈现是受自我认同和外在社交逻辑的双重影响下的消费动机。通过行为动机分析,可以看出符号在消费环节中不断强化对消费者的统治作用,通过这二者的对抗关系,以及网络符号消费文化现象的本身泛商业化、消费主义等属性而引发的消费问题,从而展开对网络符号消费的全面批判:分别从对网络消费文化所影响下的社会秩序、人的消费动机异化所产生的消费心理异化以及网络符号消费文化体系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三点进行批判。批判结果和消费问题的阐述,为当下以蓬勃之势发展的网络消费领域进行警示和导向,对消费者人性健全发展提供参考方向。网络符号消费作为以网络为媒介、以消费为载体的文化现象,必须要以符合当代国情和发展需求以及健全人性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消费文化观来进行引导和规范,才能使得网络消费既能摒弃泛滥的符号化所带来的对人性的消解和虚假宣传,又能发挥消费促进生产、调节经济需求的正面作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