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版权证券化为影视产业融资指向一条新取径,促成我国影视版权证券化交易的本源除了政策环境的初步设立、资产证券化的经验把握、融资技术的必然创新外,还来自市场中不断派生的的需求,这种需求由于得不到传统融资方式的满足,便转而寻找新的金融工具,影视版权证券化顺势而生。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不论是国际经上成熟的验还是国内的初步实践经验,都证明了其融资成本低、参与方式更契合影视资产特性、不影响版权的权属等优势,对于影视产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无疑是有效的融资路径。
形塑资本与影视产业的辩证整合体,以期纾困影视业内对于资金的焦渴。首先,坚持政府主导并结合国外经验推进证券化的实践。影视版权证券化是一项横跨证券、保险、影视等多业务面的集合体,监管范围也随之扩大,因此需要政府牵头做好结构性调整,持续推进主体责任建设工作。证券化环节中的各项主体由政府主管机关参与,同时由银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依托区块链等高科技禀赋,共建信息互通平台,实现沟通顺畅、数据共享等治理平台,解决悬而未决的影视版权证券化的具体规章和政策命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