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新媒体时代提升L市网络舆情管理的对策建议
5.1 改进网络舆情立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5.1.1 推动 L 市网络舆情法律法规制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到,要在法律支持下,维护网络空间秩序。26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多部网络领域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从整体上看,我国网络舆情立法已基本完善,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网络舆情层出不穷,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仍需不断适应时代变化,推动解决立法不完善、法律条文规定过于模糊、现实可操作性不高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曾在 2015 年修订时,对设区的市的立法权由过去 49 个较大的市扩大至全部 282 个设区的市。因此,L 市可以省级人大和政府许可之后,参照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网络舆情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此外,L 市可适当借鉴其他城市以及国外的优秀成果,强化依法治理网络舆情的法律思维,主动开展网络舆情立法工作,加速政府网络安全管理法治化脚步,只有依靠全面专业的法律制度,L 市政府才能更好的开展网络安全治理工作。最后,L 市政府应当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督力度,规范新闻媒体报道行为,对于媒体故意隐瞒事件真相,歪曲事实刻意引导舆论的行进行严厉打击。当虚假谣言信息在社会流传并开始影响社会稳定时,政府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如发布通告、举行发布会等主动告知事情真相,阻断谣言进一步发酵,最大程度降低谣言的消极影响。
5.1.2 加强 L 市网络舆情法律法规宣传
地方政府除了需要加强有关网络舆情法律法规制定工作以外,还需要及时推动构建配套宣传机制,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地方政府的立法工作。因此 L 市政府在完成地方立法工作之后,需要及时通过官方网络平台、当地报纸、电视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升社会公众舆情法治理念,引导当地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规范自我言行,文明健康上网。
第 6 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6.1 研究总结
互联网目前已经成为现代传播技术的重要媒介。作为一个新载体与传播渠道,互联网为公民意见输出提供新传输渠道,这也是网络舆情的发生渠道。此外根据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的新媒体观点,媒体自身已经独自构成一个系列内容,无论媒体所传播的内容究竟是何物。可以说,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媒体事物的出现正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社会公众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方式。
在本文前文论述中可以得知,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上的数据信息也呈现爆炸性变化,这也导致舆情发展也呈现动态趋势。L 市网络舆情治理虽然采取一些措施具有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发展阻碍。这些潜在的难题来源于新媒体平台的变化以及舆情发展本身的变化。近几年,互联网用户量逐年上涨,各类网络应用也在不断创新发展,这大大提高了网络舆情爆发几率。在目前网络信息化的背景下,对政府网络舆情管理应对提出更多挑战,L 市目前在网络舆情管理上还存在着网络舆情管理的体制尚不健全、舆情管理缺乏多元协作共治、舆情处理方式专业性不足、大数据网络舆情引导策略尚待探索等问题,通过对 L 市网络舆情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进一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通过改进网络舆情立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完善舆情管理协调和考核机制、完善舆情管理协调和考核机制、提高舆情管理部门的大数据及新媒体意识,提高管理网络舆情的能力,提高 L 市政府公信力,维护市域稳定。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