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前文固定效应回归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增加研发费用投入强度抑制了企业当期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这种现象的出现原因是企业新产品或服务的产生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即研发活动经过技术创新再到成果转化的过程有可能是长期的。研发投入的同时也会存在相应的机会成本,当企业的总资本投入一定时,单纯地增加研发投入会使企业其他方面的投入减小,如广告宣传和员工福利待遇等,这些都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企业绩效。
(2)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提高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促进滞后一期的企业权益净利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对滞后两期均不存在显著效果。它阐释了即使研发投入初期不能促进企业绩效的提升,但经过科技转化成研发成果后,将会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或给社会带来更好的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具有发展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等优势,其产品转化率高,随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不断与时俱进,即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更加倾向于对周期相对较短的项目进行投资开发,从而导致本文得出的滞后两期的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指标之间的显著性关系不明显的现象。
(3)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对企业价值既不显促进效果也不显抑制效果,同时与滞后一、二期均无相关作用。企业价值更多的是通过 Tobin's Q 值来展现的,它更多是体现在企业的未来,所以反过来说,企业的短期财务业绩是影响我国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的显著影响因素。在现阶段科创板的部分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多半倾向于短期发展的项目(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新能源锂电池生产设备系统的集成商,目前研发团队有 400 人,其研究成果转化率以速度著称,追求卓越),可以看出企业缺乏对长期发展的基础项目的重视。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针对研发活动持久性的考量,若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想要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单纯地依靠短期的创新投入是远远不够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