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由于教育权力过度集中,墨西哥教育工会(SindicatoNacionalde Trabajadoresde la Educación,SNTE)对教师的聘用具有绝对话语权,因此产生了人事管理混乱、贪污腐败等问题。上述两点严重影响了墨西哥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效益。2012年度OECD报告指出,为了提高墨西哥义务教育的质量,墨西哥必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质量,对现有的教师选拔制度进行改革。2012年12月1日,革命制度党人培尼亚·涅托(Pe觡a Nieto)当选总统,他对宪法第3条和第73条的教育内容进行了修订。新宪法明确了国家对教育质量监控的责任,健全了全国教育评估体系,并出台了《教师职业一般服务法》(laLeyGeneraldelServicio ProfesionalDocente),颁布了针对公立及私立的学前及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者的全国统一考核制度。
涅托总统希望通过上述教育改革,改善并提高墨西哥现有学前及中小学教育的质量。无论怎样强调教学质量以及教师质量的重要性都不会过分,中小学阶段是学生学习态度和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教师的作用尤为重要,培养优质的教师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关键。墨西哥教育部数据显示,2013到2014学年墨西哥共有学前教育学校和中小学242,580所,学生30,621,529名,教师1,475,456人。
在《教师职业一般服务法》颁布之前,墨西哥没有针对学前及中小学教师的全国统一性入职考核,教师的选拔和聘任工作一直由墨西哥教育工会完成。然而,墨西哥教育工会连续23年由埃尔芭·埃斯特·戈迪略(Elba EstherGordillo)担任主席,权力过于集中,教师职业资格买卖现象严重,教师资格审查制度不透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墨西哥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教师信誉。
加之墨西哥教育基础薄弱、教育设施落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特别是在偏远地区的乡村和印第安人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等问题,导致学生的学业表现不佳。在2012年OECD举办的PISA测评中,在34个参加国中墨西哥位居OECD成员国的最后一名,数学、语文和科学测评均未达到OECD平均值,而且相差甚远,教育不均衡现象在OECD成员国中也最为突出。
涅托总统就职之后立刻开始了对教育的改革。2012年,涅托总统向议会提交了有关宪法第3条和第73条的教育改革修订提案,2013年2月宪法修订案得到通过。新宪法明确了国家对教育质量监控的责任,完善了全国教育评估体系,并且制定了基础教育及高中教师、教育管理者的全国统一考核制度。作为对新宪法的回应,2013年8月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通过了《教育总法》(laLeyGen-eralde Educación)和《全国教育评估委员会法》(laLey del Instituto Nacional para la Evaluación de laEducación)。
第一部法律规定墨西哥每一位公民均享有接受优等教育的权利,每个州必须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并保证每位受教育者享受平等的教育环境,在墨西哥全面推行全民教育。第二部法律明确了要建立全国统一、可持续的教育评估体系。一个月后,政府又颁布了本次教育改革中最重要的一项法案《教师职业一般服务法》(laLeyGeneraldelServicioProfesionalDocente),政府希望通过该法律:(1)提高教育质量;(2)提高教师实践能力;(3)提高和保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能力;(4)提高教师职业的自我认同;(5)为教师自学过程提供辅导和支持;(6)提供可持续的职业发展培训;(7)制定教师工作激励机制。
二、《教师职业一般服务法》的基本内容
《教师职业一般服务法》的核心任务是建立教师能力和形象标准,确定教师的聘用和考核制度,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教师待遇的透明度。
(一)教师能力和形象标准
《教师职业一般服务法》第55条明确了对教师能力和形象标准的考核范围,包括:知识掌握能力;课程安排及对教材理解的能力;多元文化环境下的课堂组织管理能力;对学生课堂活动和作业的评估能力;与学校合作及与家长沟通的能力。不难看出,新的教师能力和形象标准不仅涵盖了教师的学识素养,还包括涉及教学活动等多种能力。杜威曾经说过:“教师仅有学问是不够的。事实上,除非教师的习惯与态度关心教材和学生本人的经验的互相影响,否则,教师的学问或他所熟练掌握的教材,孤立地看,它的某些特点有碍有效教学。”
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需要熟练掌握教材内容,还需要了解学生的认知发展和个体能力,注意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反应,及时与学校及家长沟通。学前、小学和初中教师的能力和形象标准以及测试内容与高中教师略有不同。学前、小学和初中教师的测试内容主要分为五个维度:(1)了解学生,并了解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内容掌握情况;(2)组织有效的教学活动,并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估,开展相应的教学指导活动;(3)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持续地教学,引导学生的学习行为;(4)对学生伦理观和道德观的培养;(5)与学校和社会的沟通能力。
前两点主要考察教师知识和技能水平、教师在课堂上对课程内容的了解程度及解决知识问题的能力,后三点是对教师智力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考核。根据不同阶段(学前、小学、中学)和不同学科(英语、西班牙语、法语、艺术、生物、物理、数学、思想道德、历史、体育、印第安民族教育等)的特点,考核又细分了24个专业考核点,参加考核的教师需要参加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统一考试,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课考试。各个州政府根据各州情况,可以增加一项补充考试,譬如对教师进行州史、法律、地理、文化等方面的考核。
对高中教师,主要进行教师知识技能、课堂管理、西班牙语写作和所教科目专业知识等4项考试。课程管理考核根据现场给定题目进行试讲,对教师的教与学水平、学科知识掌握情况、课程设计及反应能力等进行多方面考核。西班牙语写作考察教师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丰富性及适应度。
(二)教师聘用制度及内容
《教师职业一般服务法》的出台改变了只有师范生才有资格当教师,当上教师便终身不会被解雇的“铁饭碗”现象。墨西哥政府通过全国公开统一的入职考试(elingreso)、晋升考试(la prom oción)、技能提升培训考试(elreconocim iento)和资质保留阶段考试(la perm anencia),进行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的招聘、晋升和解聘工作。此举首先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其次削弱了墨西哥教育工会的权力,教师选拔制度由教育工会推荐制度改为考核制度;再其次,教师聘用制考试向所有墨西哥公民开放,扩大了教师的招聘范围,增强了墨西哥教师的储备力量。
1.通过全国统一性
“入职考试”选拔优秀教师入职考试(elingreso)每年1次,全国统一公开网上招考,考生免费报考。入职考试合格者,要参加为期6个月的实习工作,实习结束再次参加考核,考核通过者才正式授予教师资质。对新入职教师实行“导师制”管理,学校指派1名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对新入职教师进行教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培训,为期两年。两年“导师制”培训期结束后,学校对新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估,合格者继续任教。不合格者或者未参加“导师制”培训的教师,将免除教师资质,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入职考试”为强制性考试,保证了教师聘用的公平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