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美不仅有助于课堂教学效果的实现和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而且对教师职业幸福感的生成也有积极意义。在新课程改革进入深化、综合的背景下,语文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语文对美的探索与追求不会变,语文对学生美的熏陶与培育不会变。所以本文以语文教师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如何以对教学行为美这一不变的追求来应对新课程的变化。
一、语文教师行为美的内涵
教学行为是教师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不同的标准,教师的教学行为可以分为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主要教学行为和辅助教学行为;教师独立的行为和学生协助下的行为;陈述、指导、展示、提问、反馈、管理、观察、倾听、反思以及评价;有效教学行为与无效教学行为;教学基础行为、教学技术行为和教师组织行为。
教师行为是指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在一定观念指导下所表现出来的有意义的活动单元,是教师一切行为表现的总和,不仅包括言行举止等外在动作,还包括内在知觉和信念活动。它是教师素质的外在表现,受其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教育理念、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等制约。
其中,教师教育观念是决定教师行动与否和行动效率高低的关键。本文主要从教师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两方面对语文教师行为美的创造进行尝试性论述。美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情感认识和体验,它是感知的对象而不是认识的对象,自由性是其本质属性。关于行为美及教师行为美的含义,学者们大致有这样几种见解:第一,凡是对人民有利,有助于历史前进的行为都是美的行为;第二,行为美的伦理学意义多于美学的意义,如果要给它下定义的话,我们只能说它是一种善;第三,行为美是心灵美的外在表现,包括行为的科学性,行为的伦理性和行为的审美性三个方面;第四,教师行为美是教师对现实世界合“真”的规律性和对教育活动合“善”的目的性的升华,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教育学思维及其行为方式;教师行为美是指教师在“育人”工作中引起学生美感的行为之美,诲人不倦是这种美的核心,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是教师行为美的两个侧面;教师行为美是一种功能美、职业行为美,是个体行为美和群体行为美的统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语文教师行为美定义为:语文教师在求真求善的教学过程中,以美的心灵致力于教书育人,而表现出来的符合审美标准的各种美的行为。也就是说,语文教师行为美是一种综合美,由各种美的内在精神和外在行为方式组合而成。
二、语文教师追求行为美之必要
语文教师对行为美的追求是语文课程性质与理念所要求和决定的,并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对教师适应新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方式能产生积极影响。同时,通过长期的潜移默化,教师行为美对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形成、基本语文素养的获得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也将会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为其成为“完整”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教学相长,教师美的行为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其自身职业幸福感和专业成长也必将会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语文课程性质的要求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孕育着丰富的人文内涵,不论是读写能力的训练,还是口语交际的演练,都会对学生的精神世界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此,这就要求语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意选取能对学生思想感情起到感染熏陶作用的教学内容,借助简洁、优美或直观的语言文字和得体的行为举止唤醒学生的心灵,唤起他们的语言意识,让他们去体验和感悟蕴含其中的价值观念和时代精神。
语文是彼此交际和交流思想、碰撞思维和开发智力以及学习知识和增长才干的工具。为使学生掌握好语文这一工具,教师自身需要对此工具驾轻就熟,教师行为美正是语文教师能较好驾驭语文学科的表现。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特点,要求语文教师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身教重于言传,这就需要语文教师以身作则,平时多读多写,以谦虚谨慎的态度探索知识和文化,做文明的使者,使学生在课堂中享受到语文教师丰富的知识和灵动的智慧所带来的美感,从而产生一探语文实践乐趣的内在动机。
(二)教学效果达成的要求
教师行为美是其心灵美的外在表现,这种外在形式美最终指向教师美的精神实质。课堂上,教师美的行为可以是保持乐观向上的积极精神状态;融入教学文本,引导学生主动触摸作者心灵的琴弦,感受作品跳动的生命力;根据学情和课程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环节;运用富有创意性的话语和身体语言带动课堂气氛;客观公正,以信任欣赏的态度对待学生;对文明习惯的遵守等。
这些外在表现正是教师热爱教育事业、践行教育教学规律、尊重知识与文化、关爱学生等内在职业精神、创新精神和人文精神美的展现。语文教师行为美展现出来的是其具体的富有美感的魅力形象所表现出的善的行为。语文始终与精神为伴,与思想同行,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提升与思想水平和精神品位的提高都与之密不可分。在语文教师善和美的精神感召下,学生会不知不觉地沐浴在语文知识长河中,积极与教师进行美的互动,努力探索与挖掘语文冰山一角下那更广阔更激动人心的海洋。学习不再是一场苦旅,而是在教师精神之光笼罩下的一段幸福旅程,教学效果自然能顺利达成。
人格是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是具有个体心理特征的表里一致的做人的资格和品格。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素质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人格并不是先天形成的,受后天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教育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教育者的个性对年轻的心灵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不论是教科书,还是道德格言,或是奖惩制度,都代替不了这种力量。所以作为人格教育实施者的教师需做好健全人格的形象表率:丰富知识,和谐心理,保持积极心态,和善待人,规范行为,服务社会,执着追求和养成自律习惯等,而这些亦是教师行为美的表现。
行为美的教师对学生以诚相待,关爱有加,能使学生亲近教师,信赖教师,有利于和谐师生关系的建立,进而产生“亲其师,信其道”的效果,学生欣赏教师行为美,乐于发现教师美的行为,并主动继承和不断创新这种行为美,无疑在此过程中学生的健全人格将得以发展。
美主导下的教师行为,不仅塑造了学生,还完善了教师自身。众所周知,新课程改革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发生的一次深刻变革,新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评价方式强烈冲击着原有的教育教学方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教师而言,之前苦心孤诣整理出来的一套适应于教育教学的方案彻底被打破,需要重新学习新的教育理念、课程理念、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
再加上培训学习、自我研究、日常的教学工作和大量额外的非教学工作,常使教师疲惫不堪。此外,语文教师一般还要兼顾班级的德育工作,学生作业的批阅和作文批改经常是在下班时间进行,繁重的工作任务是引起语文教师身心疲劳的主要原因,长此以往极易造成教师的职业倦怠,使他们心智枯竭,工作效能降低。追求行为美是教师对教育理想美的恪守,能帮助其克服现实困难,超越对物质世界的感知与体验,创造自由之精神世界,享受职业所带来的幸福感。
三、语文教师行为美之创造
教师行为饱含着真,孕育着善,才能体现美和创造美。真、善、美三者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实现手段,后者包含前者,是前者追求的目的,他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创造着一段段教育佳话。教学中的“真”与知识有关,主要指理智感;教学中的善是对师生行为的道德规约。“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