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环境法论文,笔者认为环境教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的出现似乎提出了更多的问题,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可以回答的问题。但是,可以说的是,这个问题不仅必须在课堂上解决,而且必须在实地、在家庭、在法律和社区中解决。目前许多国家都在立法中支持环境教育的规划、开发和改善。国家公园开展环境教育,可以促进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可以提高国民保护环境的意识,而且可以推动和保障国家公园建设。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经济的高速发展带给我们优渥的物质生活和享受,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开始面临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和各种资源的枯竭,在此情况下,人们的环境意识开始觉醒。保护和发展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国家公园建立时就会存在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在努力探索解决这个矛盾,但至今都未解决。
国家公园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冲突日益激烈起来。如何通过环境教育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以维系代际公平,成为各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1972 年 6 月 5 日,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为了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环境”①的口号,并将大会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以彰显开展环境教育的重要性。②长期以来,我国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模式是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兼有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多种保护类型,拥有良好的基础环境。
目前我国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工作已从体制建设转向完善机制建设的阶段。建立环境教育制度可以为公众提供教育学习的机会,国家公园的环境教育活动能引起国民对生态环境的热爱和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③在我国,自然保护地一直以来大多都是由政府承担主要工作,自然保护工作者实际行动,“自上而下”的开展自然保护。未来,基于国家公园“全民共享”理念,让更多国民参与保护地的保护是大势所趋,而环境教育是很重要的一环。通过环境教育,不仅可以指引人们更科学高效的去体验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而且反过来还能使他们理解自然保护地的价值,并培养他们保护保护地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中国环境教育的质量仍有待提升。真正的环境教育是因地制宜,在保护区内结合各种学科的知识进行教育和学习,而不是单一的复述自然保护地的物种知识和生态环境。我们应该思考在自然保护地怎么才能建立完善的环境教育制度,而我国国家公园是一个很合适的场所。④环境教育的目的是通过环境教育让公众领悟到自然的魅力并唤起公众的责任感,促使他们自发的去保护环境,成为环境保护事业的主要力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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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一)关于环境教育
1948 年巴黎举行的“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会议上,出现了“环境教育”一词。①环境教育是全球环境问题和生态意识觉醒的产物。1957 年美国的布伦南首次使用了“环境教育”这一术语。20 世纪 70 年代,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而且环境问题开始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环境教育”才基本确立了在环境领域的地位。此后,1972年 6 月 5 日联合国组织召开“人类环境大会”,这次会议标志着环境教育在全球范围内得以兴起。此后,美国环境保护局对环境教育做了明确定义。1992 年 6 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各国在环境教育上正式达成共识。
(二)关于环境教育立法
国际上,将环境教育写入法律的方式可以分为专门立法、上位法(如环境法或教育法)予以规定以及颁布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等类别。③美国于 1970 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部环境教育专门立法《环境教育法 1970》。截至目前,世界上已经订立环境教育专门法的国家有美国、日本、巴西、菲律宾、韩国及一些拉美国家,共有十几部。这些环境教育法律通过界定环境教育、规定其内容、管理机构和激励制度等方式,结合各国实际情况和环境教育的发展,对国家环境教育在法律层面进行了规定,保障了环境教育的开展以及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除此之外,欧洲一些国家在相关法案中规定以环境教育与现有的教育制度相结合的形式对环境教育做了法律规定。
(三)关于国家公园环境教育
1832 年,美国的乔治卡特琳(GeorgeCatlin)将“国家公园”的概念首次提出。1969年国际保护自然及自然资源联盟( IUCN) 定义了国家公园。国外很早就已经重视环境教育,不但对其做了大量研究,而且还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并得到了许多环境教育的经验和方法,他们把环境教育看做国家公园的一项基本功能。实际上,环境教育是保证国家公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自然公园环境教育是一个教育过程,可以使受教育者感受到国家公园的生态系统及价值,引发他们思考人类及所处的社会应该怎样面对和解决环境问题。
国外的国家公园环境教育发展早,并且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在实施过程中呈现出正规性以及强制性,并且国外的很多国家对环境教育重视程度高、投入大,从而推动了环境教育实践的发展。从国外各个国家的国家公园环境教育的发展过程可知:国家公园是天然的适合开展环境教育的场地,而环境教育则有效地传递着国家公园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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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家公园环境教育概述
第一节 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国家公园的概念
1832 年,美国的乔治卡特琳(GeorgeCatlin)首次提出“国家公园”的概念。1872 年,美国黄石国家公园建立,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1969 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国家公园下的定义为:大面积自然或近自然区域,用以保护大尺度生态过程以及这一区域的物种和生态系统特征,也为环境和文化兼容的精神、科学、教育、游憩和访问机会提供了基础。
从 2013 年我国提出建设国家公园体制至今,已经有了大量的成果,国家公园建设的重点也逐步广泛和深入。①2017 年《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国家公园必须注重良好生态系统的打造,提升其服务大众的功能,开展环境教育,为公众共享国家公园自然环境提供机会。同时,在纲领性文件《总体方案》里,国家公园被定义为:国家公园是指国家为了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②此概念获得学界普遍的认同。与此同时,不同形式的环境教育也在各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得以开展。
二、环境教育的概念
国家环境出现治理危机时,环境教育开始兴起。当各种科技手段在解决环境问题时显得苍白无力时,人们逐渐达成共识:要通过教育的途径去提高人们对环境的态度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以期可以在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做到保护和改善环境。③美国环境保护局(U.S.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简称 EPA)将环境教育定义为:“环境教育应普及环境知识、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提高民众的环境责任。教会人们辩证的分析环境问题,做出有根据的决定,同时产生有效行为的技巧”。
环境教育的概念尚未有统一标准,目前,国内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定义,主要观点有:(1)社会实践过程说。该学说认为环境教育是一种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管理、为保护环境培养人才、提高人们爱护环境的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手段,它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目的是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①(2)综合学科融合说。该学说认为环境教育融合了多种学科综合知识,它培养了受教育者的环境素养,提升了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帮助人们学习保护环境的知识,提高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技术,开展环境教育可以帮助人们正确的对待环境问题,而且可以激发他们在环境保护行动过程中积极参与的责任感,它是一种教育科学。②(3)社会标志说。该学说认为环境教育的程度和效果标志着人类社会进步的程度。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可以提高人类保护环境的意识,可以把社会上致力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量汇聚到一起,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提供途径。③本文比较赞同第一种观点,即“社会实践活动过程说”,因为其揭示了环境教育的本质特征,释明了环境教育的核心、目的、任务、手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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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家公园环境教育的必要性
一、推动国家公园建设的需要
国家公园两个主要的功能是保护自然资源和合理利用,而环境教育作为合理利用的一部分就十分重要。对国家公园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在国家公园开展规范的环境教育,用它作出示范和样板,不仅可以推动国家公园建设,而且可以为其他自然保护地的发展提供经验。
二、提高国民环境保护意识的需要
相比我国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作为最重要的自然保护地类型之一,拥有更加完整的生态系统,自然遗产和生态系统更具有典型性和国家代表性,而且具有面积大、保护严格且管理高的特点。我们可以借助国家公园的建立,把过去零散的、不规范的、不成型的环境教育进行整体提升,还可以借鉴国外的理念,结合中国的国情,增强全体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①通过国家公园环境教育,实现人民的环境教育。而当人民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提高之后,又会自觉地保护环境,实现最自然的保护。通过这样相互的教育和保护,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真正得到提高,从而实现全民环境教育。
三、促进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的需要
在国家公园内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可以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当他们自觉的参与到国家公园环境保护管理中来的时候,会树立起对自然的敬畏心,会更广泛、更宽容的去面对生物链,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这样一种和谐的状态下,人们将不再有滥杀滥伐等破坏环境的行为,生态系统得以完整,生物多样性也得到保障。
国家公园是环境教育天然的场地,在国家公园开展环境教育是体现国家公园价值最重要的一部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