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环境法论文研究,“邻避运动”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不可避免的一种段性产物,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通过发展、参与和监督等手段来解决。事实上,环境邻避冲突的发生机制实际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问题,表面上看来,邻避冲突仅仅是个人与政府,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但因邻避设施自身的特殊性,它会产生环境不利益,经济利益等各种利益冲突,利益分配的难易均衡,这就意味着各方主体之间的冲突,但是这个冲突过程中,又夹杂着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利益补偿,司法救济等问题。
一、环境利益需求下的利益衡平相关理论基础
(一)利益衡平中的相关概念厘清
1.环境利益需求
利益的识别和衡平是研究法学问题的基础,属于法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范畴。亚里士多德就曾经提出,法律的首要任务是调整因每个人根据其价值而获得的待遇的不平等之利益关系,权利是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罗斯科·庞德则指出法律作为一种维护秩序的手段,其保护的本就是利益而不是法律权利,法律是一种获得利益的手段或是社会关系的保护。故此,法律实质上是一种对利益进行获取或者减损的方式,是一种对利益进行认可、限制、减损甚至剥夺的一种合法的方式,环境法中同样存在着利益需求,同时人们对于环境的利益需求也已不仅仅限于物质利益,更多的是包括精神需求。在环境法领域之中,所存在的利益冲突可以概括为人们持续增长的对于环境利益的需求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依据马斯洛需求原理以及“四大自由”学说,于环境法而言,对于环境利益的需求的显现为人对持续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需求。而对于国家而言,保护自然是国家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政府应尽的责任。
2.利益衡平
利益冲突实际上本就是人类社会的一对最为基本冲突,其无处不在。首先,利益衡平作为平衡多种利益冲突之间的一个手段。其次,利益衡平是消除利益冲突的目标,因为利益冲突的最高追求是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完全的利益满足。但是,从实际结果上来看,无需达到一种所有人的利益要求,就可以在所有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需求以及社会主流价值之间达到一种平衡的结果。当然,利益衡平作为一种价值平衡的手段,他本质上不是一种将冲突绝对的消灭以及利益主体之间的绝对平等,而是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故,从根本上来看,利益衡平就是一种比例的考量,即限制某些权利与使用法律规范目的之间的比例选择,进行两相权衡,最终达到一个得大于失的一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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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法中的利益冲突实质
环境法领域之中一直存在着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的直接表现为:持续增长的环境保护的利益需求与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的进步对于利益需求的持续增长之间的冲突,实际上也就是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冲突。4而保护与发展的之间的冲突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1.本质上同根同源
维持生存条件,改善生活质量,对这些利益的追求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件之下的利益需求。而同样的,对于环境保护而言,其利益需求同样是为了维持生存条件,改善生活质量。这些实际上都是对于正当利益的追逐的过程。从法理的角度来看,环境问题以其性质莱卡,可以据此划分为两类:一是因为发展迟缓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二是因为发展成熟之后已经形成的环境问题。于与中国相似的发展中的国家而言,环境问题都是因为生存和发展而形成的。因此,经济社会发展之下的利益需求以及环境保护之下的利益需求在本质属性上都是同根同源的,都是对于如何实现安全以及有尊严的生活的条件的追求之后的选择。
2.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对自由权利的追求
若是对于所主张的环境利益需求进行了满足,实际上会对其他的一些利益需求产生一定程度的限制。自由的第一内涵是选择的权利,即进行选择以及选择不进行任何选择的权利,而对于权利的多少和以及其能否实现,其中的必要条件是自由度的大小。发展的要求和保护的要求本质上都是正当和合理的利益要求,是人之应然权利。
而作为自由权利的发展要求以及对自由权利的保护,都应当以权利的正当性以及合理性作为发展基本权利的要求,都是为维护和实现对于自由的追求。环境利益与其他合法权利都属于一种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要求,对于基本权利的确认,通常情况下因为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很难以同时实现,因此,便会在选择时产生选择冲突。
至此,冲突产生的原因就是对于自由权利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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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邻避问题中的相关概念及其产生的表征原因
(一)环境邻避问题中的相关概念厘清
1.邻避与邻避设施
邻避问题并非仅出现在我国工业化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中,它是世界各国都曾经或者正在面临的社会问题。1980 年 11 月 6 日,英国记者 Emilie Travel Livezey 是最早提出 NIMBY 一词的人。她在《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上发表一篇文章,描述了当时美国人对居住区周围堆积的化工垃圾的警觉和反感。此后,“邻避”一词被媒体和学术界广泛使用。
最早提出邻避这一概念的是 O’Hare,他所认为的“邻避”是指可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设施,但是因为该类设施具有严重的负外部性,会给附近的居民带来不利影响,同样的,会因为此遭到抵制的现象。8根据李永展所提出的关于邻避的定义,真正的邻避是支持设施本身但是拒绝将设施置于自家附近,不包括纯粹反对设备,否定设施的作用。关于邻避情结的定义可设定为:一种因邻避设施而产生效益为全体社会所共享,但负外部效果却由附近的民众来承担的过程,当这些公共服务设施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或人们对于自身环境权利的认知度提升到一定程度之后,从而最终造成当地民众的抗拒心态与反对行动。9根据这一概念,可以归纳出构成“邻避的”五个特征。第一,某设施的建造可以产生能经济与社会效益,比如核电站可以为公众提供能源。第二,该经济与社会效益可以为公众所共享,如改核电站所提供的能源可以为公众的生产和生活提供能源。第三,该设施的建造将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比如核电站的建造可能回导致核泄漏事故,对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第四,该不利影响仅为特定群体,而非所有享受该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全体公众所共享。第五,该不利影响使得承受之的特定群体产生了抗拒心理,乃至发起了反对行动。
因此,根据邻避的独特性,对于“邻避”一词,该设定一个独特的范围,即对于设备本身,居民虽认为其有益于社会发展,是服务于与公众的公共服务设施,但是,同样的,因为利己主义思想,都会选择会因此带来给自身不利的影响,故因此会极力反对将该设施建于自家后院的现象。民众不希望将邻避设施建于自家附近,对自己的身心以及财产造成威胁。10美国的邻避运动实际上把邻避设施发展到了相当广泛的地步。实践中的邻避设施垃圾填埋场、焚化炉等传统邻避设施,也包含了机场、监狱、收容所,甚至是公共房屋。11Michael O’Hare对邻避设施的界定给出了四个标准。12第一,该设施事局部化的(Localized),在这一设施分布于全体社会事不可能的或者事代价什么昂贵的。第二,它可以提供社会福利,并将之分配于整个地区的不同社会团体。第三,它可能对它所处地域的居民造成危害:噪音、异味、丑化、恐怖或者纷争。第四,它占据一定空间。其建造将驱逐其他既存的建筑,如农业用地、道路,林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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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邻避问题产生的表征原因
1.信息通路堵塞
在环境邻避冲突这一问题之中,专业知识和价值选择在邻避问题中具有不同功能。专家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他们所拥有的这种专业知识本质上是具有目标和工具理性取向的。一般来说,工具理性与价值无涉。故而,理论上来说,通过专家来进行环境邻避问题中的事实以及理性问题的判断从根本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环境邻避的价值问题又涉及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价值取向问题则应交由民主政治抉择,也就是通过大众逻辑来决定,因为价值问题更多的是个体的偏好或价值取向问题,如果此时过多的采用抓你啊的理性分析结果,往往会导致事情的结果朝不利的方向发展。
问题在于,一方面,专业知识向政府或者民众传递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失真。将受邻避设施影响的当地居民不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他们依赖于有关专家学者的解释与翻译。然而该相关专家学者很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向利益相关居民曲解相关的专业知识。这种信息失真容易引起居民对于专业知识主体的不信任危机。另一方面,将受邻避设施影响的当地居民的价值选择页未必拥有有效的渠道得以表达。过去,政府处理环境邻避冲突的传统做法在决策程序中直接忽略了将受损害的当地居民的价值选择。随着邻避冲突的扩张与升级,政府逐渐开展相关的听证会来听去居民的意见。然而这种程序上的进步并不能充分体现居民的利益表达。问题可能表现为听证会的成员构成偏向于企业与政府,没有充分的居民意见代表。或者说,即使居民得以在听证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它们的意见也未必可以为权威机构所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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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邻避问题产生的实质原因解构-----利益冲突 ........................15
(一)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失衡................................16
(二)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失衡..................18
(三)最大利益与最优利益的失衡...........................19
四、环境邻避问题的治理思路---利益矫正 .......................22
(一)利益识别:完善环境邻避问题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22
(二)利益补偿:建立环境邻避问题的利益补偿制度 ............................28
(三)利益衡量:建立环境邻避设施的竞争选址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