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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民事责任中赔礼道歉的适用

日期:2021年01月27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887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101161049228877 论文字数:27884 所属栏目:环境法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环境法论文研究,笔者认为环境侵权与一般的侵权行为不同,分为环境污染行为和环境破坏行为二种。环境侵权责任一般是适用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民法与环境法相互交融与借鉴。随后,环境侵权案件日益增多,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开始进行自身的法律规定。在环境侵权纠纷案件中,受害人提起诉讼请求的内容,关系着环境侵权责任承担制度的目的能否被实现。而赔礼道歉具有补偿和救济的功能,与环境侵权法的功能相吻合,赔礼道歉被适用于环境侵权案件能实现相关目的。


一 赔礼道歉概述


(一)作为道德责任的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向对方表示歉意请求他人原谅,很常用的一种认错的方式。①赔礼道歉在中国古代社会是在道德领域对人们之间的交往进行规制,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现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后被纳入法律领域,成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赔礼道歉制度从古代社会开始就是我国民事责任的重要承担方式,中国古代社会有“失礼”、“服礼”的规定。清朝末年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规定了登报道歉,民国时期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适用赔礼道歉作为司法调解的方式。

众多学者对赔礼道歉提出了自己的的观点,例如,姚辉教授指出:“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侵权者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通过赔礼道歉的情感表达方式向对方表达歉意。”②黄忠教授认为:“赔礼道歉是侵权人向受害人公开表达歉意,以此弥补受害人精神与心理创伤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③王利明教授指出:“侵权人可以采用道歉向人身权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承认错误,请求受害人原谅。”④综上,笔者认为赔礼道歉具有承认错误和表达歉意的内容,也包含请求原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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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赔礼道歉产生发展的历史渊源

1. 清末以前的赔礼道歉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违反礼的规则会被看作“失礼”,于是需要纠正,纠正的方式就是采用赔礼道歉,也称“服礼”。古代社会的“服礼”是一种经社会权威认可的处罚方式,服礼道歉的内涵就是现在民法中规定的赔礼道歉。“礼”字本是从豊(li)、从示,豊是一种祭器,示是一种仪式。①人们通过道德教化会产生敬畏心理,会主动的去服礼,使礼成为人们日常犯错主动而为之的行为典范。但是,社会中的每个人不可能都愿意自主的去遵守这种“礼”,很少会犯错就主动去赔礼道歉。

2. 清代末期的赔礼道歉

1911 年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是为了应对社会变革专门制订的法律。②草案规定,赔礼道歉适用于名誉侵权的案件。受害人可以起诉,要求判决侵害人采用赔礼道歉的方式,来消除影响,在此之外再判决损害赔偿金。或者侵害人已经恢复了受害人的名誉,可以代替损害赔偿的执行。③该草案明确规定可以使用“登报道歉”的方式来恢复受害人的名誉。虽然《大清民律草案》在清王朝灭亡后没有实际适用,但它为后世赔礼道歉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 民国时期革命老区的赔礼道歉

有很多关于赔礼道歉适用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当时的时期和地区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法律效果。④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产生于新中国成立前的革命老区内,当时大部分的民事、刑事案件都是通过调解来结案的。而赔礼道歉被用来作为调解的方式,这个特定的时期和领域内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也为后来赔礼道歉入法,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之一奠定了基础。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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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赔礼道歉在环境民事责任中立法现状、司法现状及评述


(一)赔礼道歉在大陆法系国家(地区)的立法现状

1.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

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规定了名誉权被侵害的人,可以请求法院恢复自身名誉,判决名誉侵权者一定的处罚,例如登报道歉。①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精神或者肉体上痛苦不属于财产上的损害,可以请求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方式有登报道歉等。②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第656号规定,只要判决行为人赔礼道歉,没有对其进行羞辱,也没有侵犯侵权人的人格尊严,就不认为该判决违反了台湾地区的宪法。但是,一些法官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认为上述的做法,用强制的方式来恢复受害者的名誉,是违反比例原则的,既限制了侵权者的言论自由,也违反了宪法的规定。

2. 日本法律规定及判例

《日本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造成他人名誉权损害的,法院可以判处适当的处分,来恢复原告的名誉,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比如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广告”,对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日本在 2012 就提出将环境权益作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进行保护,日本已经将环境权写进《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日本宪法》第 19条规定,任何判决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思想和良心自由。但是如果道歉广告的内容只是叙述事情的真相,表达对侵权人的悔意,那么就不认为是违反日本宪法的。③日本法学界对名誉权损害的救济方法,例如赔礼道歉的适用,判决公开的刊登道歉广告的做法是否违宪,存在着广泛的争议。④日本的藤田法官认为,法院判决侵权者赔礼道歉,会违背宪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强制性的手段迫使侵害者向社会公众宣称自己的行为不正当,这种做法违背了侵权者的内心的真实感受。①法官判决侵权者刊登道歉广告,主要目的是恢复受害者的名誉或者企业的商业信誉。因此,日本的道歉广告只涉及侵权者对案件事实的客观事实陈述,目的是恢复受害者的名誉和商誉,德国和法国也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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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赔礼道歉在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立法现状

1.美国法律规定及判例

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面,美国规定了“安全港”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主要采取的是损害赔偿和排除侵害的方式。没有任何强制赔礼道歉的司法审判实践,赔礼道歉也不作为承认过错和责任的证据。近年来,提出通过赔礼道歉保护法法案的呼声越来越高,原因在于赔礼道歉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具有积极的作用,既能快速的了结案件,又可以减少诉讼量。赔礼道歉的“安全港”制度,使得道歉方式被大量运用到审判实践中。至今为止,美国已有 35 个州通过了赔礼道歉相关的保护法案。近年来,美国医患纠纷事件频繁发生,美国部分州都在医疗相关法律中规定了赔礼道歉这一责任承担方式。笔者查阅了美国 23 个州相关的法律法规,将赔礼道歉的规定汇总,得出美国有 16 个州在医疗纠纷案件中适用赔礼道歉责任,并且作出道歉的行为不认为是承认过错和责任的证据。德克萨斯州和印第安纳州规定在所有侵权案件中可以适用赔礼道歉,还有 5 个州规定在民事案件中适用赔礼道歉制度。并且这些州均肯定了赔礼道歉不作为自认的依据和承认责任的证据被使用。

美国在 19 世纪 60 年代就颁布了第一部环境成文法。美国对环境侵权责任过错的认定和我国的规定一样,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国家环境政策法》对公民的环境权作出了规定,环境侵害行为会损害人们享有的自然美好的环境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不考虑其主观过错。同时,每个人也有责任去保护和改善我们生存的环境。在承担侵权责任时,每个人都具有享有健康的环境的权利,同时每个人也有义务去保护和改善环境。

表 1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适用赔礼道歉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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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赔礼道歉在环境民事责任中适用的必要性、正当性与可行性..........30

(一)赔礼道歉适用的必要性..................... 30

(二)赔礼道歉适用的正当性..................... 32

(三)赔礼道歉适用的可行性........................... 34

四 赔礼道歉在环境民事责任中的具体化适用...........................36

(一)赔礼道歉内容的确定......................... 36

(二)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 37


四 赔礼道歉在环境民事责任中的具体化适用


(一)赔礼道歉内容的确定

在侵权法上构建赔礼道歉制度,要考虑赔礼道歉设置的意义和目的,以及能否良好的实施。综合考虑,由于环境侵权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侵权人进行的赔礼道歉是不考虑自身的过错的。因此,要在法律上规定避免将赔礼道歉作为侵权人承认过错的证据。英美法系国家大多数都设置了“安全港”制度,我国可以借鉴这一做法,道歉人作出的悔意行为,同样不构成证据上的“自认”。有的国家的学者并不赞成“安全港”制度,因为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恳的赔礼道歉,是毫无意义的。也不能真正的获得受害者的原谅,并没有达到赔礼道歉制度设置的目的。①对于如何判定当事人作出赔礼道歉的主观心理比较难,在一些诉讼案件中,即使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过错,考虑到赔礼道歉能促进案件快速和解,避免诉累,可能会作出违心的道歉。因此,这种道歉不应该被认为是证据上的“自认”。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并不以侵权人具有主观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此外,在上文中也探讨了赔礼道歉的作出可以减轻赔偿的金额。如果侵害人在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于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但并非是其故意造成的,且在损害结果发生后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损害结果的影响。那么其是否具有过错、是否造成损害结果以及是否采取了补救行为,都可以作为裁量其采用何种赔礼道歉方式作出,以及能否减少损害赔偿金的考量因素。②如果环境污染和破坏是合法的排放行为造成的,侵权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且在损害后积极采取措施降低侵权后果危害程度的,可以作为在适用赔礼道歉责任方式时的考虑因素。③笔者认为,如果从政策方面对赔礼道歉加以讨论,会发现环境侵权人是否出自于内心的赔礼道歉,对于化解社会纠纷、解决社会矛盾、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及息讼止纷具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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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环境侵权与一般的侵权行为不同,分为环境污染行为和环境破坏行为二种。环境侵权责任一般是适用民事责任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