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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公私合作模式

日期:2020年08月24日 编辑:ad201911201645506639 作者:PP 点击次数:1589
论文价格:免费 论文编号:lw202008181651558117 论文字数:40562 所属栏目:财政与金融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简迎辉、包敏(2014)重点针对于PPP项目在实施阶段中值得重视的关键性要素展开讨论。其表示PPP项目中需要重视的三个要素分别为融资、明确产权、科学的风险分配。在实际中运用的阶段,则需要依照项目自身所具有的特征、参与方所掌握能力的强弱以及市场政策环境的稳定性等种种要素,综合这些要素进行分析后谨慎挑选出需要投入大量注意力的方面[23]。王俊豪等人(2014)表示PPP模式作为政府在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阶段中逐步对改革进行完善的一个工具,PPP模式在其具体的执行过程当中应当配备有与之相适应的在融资等方面的制度,帮助改革能够顺利进行,身处PPP模式中的政府与社会所扮演的角色需要依照当时两者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确定[24]。杨晓敏(2015)侦测相关政策,参考PPP项目在实践中获得的经验,整合在两个不同方面所获得的数据,论述了PPP模式基础的运行程序,提供给计划使用PPP模式的项目以可靠的参照。因为研究人员的主动踊跃的探索,使得PPP模式于国内的具体实践在理论层面上奠定了不错的基础[25]。
为了让PPP模式能够更好地与国内的环境相适应,有数量不少的专家学者在国内现况的基础上分析了PPP模式。陈双、夏志坚(2010)专门对于PPP模式于国内的具体实践状况展开研究,内容包括有PPP模式的内涵以及将其具体使用于实际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了PPP模式在国内使用较国外落后的情况,并且对此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意见[26]。董光耀(2015)表示PPP模式在国内如今已受到了大众以及公共部门的关注,若希望能在我国不断得到普及,那么便需要规定PPP模式的技术标准,且应当对公私部门间的利益给予关注并对其进行适当调整[27]。周兰萍、史梦清(2015)等表示PPP模式当前在国内实践运用时有着产权模糊、政府职能无法完全展现、在为大众提供服务时的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经由逻辑严密的法律设计、切实可行的利益分配机制、足够严谨的挑选PPP项目等手段处理以上障碍[28]。刘薇(2015)表示,仅有实现PPP模式有关法规的优化改良、弘扬法治精神与契约精神、构建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增大监查时的强度、强化监督制度建设等手段方能促进国内对于PPP模式的使用深度[29]。王东(2015)表示处于PPP模式中的公私关系中,公共部门应当负担的不单单是在签订的合约当中所包括的责任更是包括了公共群体全体的利益;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担负的不单单是简单的管理义务,更有实施有关协议的义务。然而政府依旧需要经由对监督权的应用来确保公众的权益。余逢伯(2015)表示,国内所拥有的经济背景,其顺利成长为PPP模式的顺利普及创造了一个十分有利的环境。PPP模式有着帮助项目顺利融资、优化公共产品质量、顺利实现风险转移等多种有利之处,在在现实的使用当中需要对与其相关的政策实现优化,推动其在国内的大范围普及[30]。管清友(2015)经过分析后表示国内对于PPP模式使用依旧停留在起步阶段,针对这一现象管清友表示,不同的项目所使用的PPP模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不同、社会资本方面的参与度不高、公共部门有失信以及越位现象发生、法律章程仍待改良等四大问题。对于以上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下列措施予以处理,也就是强化对于PPP模式基础理论培训。保证社会资本的利益不受侵害、对政府的举动进行约束、优化相关的法律章程[31]。胡兴旺(2016)专门对于PPP项目中很难在实际生活中解决的问题,利用对河南省内的PPP项目的研究,将外部环境、参与主体以及项目本身这三个方面作为切入点,概括得出PPP模式难以普及的问题且对其原因进行了相关分析,最后针对以上难题提出相应的意见[32]。

(2)PPP模式应用研究

在对PPP模式于交通领域的使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张汉卓、聂敏(2004)通过综合使用西方国家在实行PPP项目过程中所得出的经验,对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领域PPP项目展开相应分析,表示国内公共部门不需要把事情全部包揽,可以利用完善的PPP项目有关的法律体系,推动对于有着足够的建设能力以及管理水平的社会资本的引入来创建城市轨道交通[33]。而谢滋(2010)综合国内在PPP模式中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实际运用,对相关领域的PPP融资问题进行了研究剖析,将其同国外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概括得出国内现有的PPP融资问题,且根据这些问题想出对应的处理措施[34]。
在对水务领域的应用研究过程当中,陈小虎(2013)一开始便对PPP模式的定义以及分类展开了系统的讨论,概括得出PPP模式身为融资手段的一类所拥有的有利之处以及不利之处。对PPP模式于再生水工程中使用的适用性专门站来了相应的研究,且表示能够直接决定PPP项目成功与否的最为关键的要素便是对于风险的分配是否合理[35]。秦建(2013)对PPP模式于水务层面的具体使用展开分析,综合威立雅水务治理集团于国内兰州的PPP项目的实际案例,研究剖析后发现PPP模式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经验像是对风险的管理、完善运营过程等。为PPP模式在国内的水务层面的使用提供了不错的参考[36]。
在对省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使用研究过程中,刘卫东(2013)对于国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如今依旧存在的问题开展了相应的研究,对PPP模式在此使用所具有的优势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并给出了推动PPP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中使用的有关意见,例如创造有充满活力的金融市场、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改变政府所扮演的角色等[37]。马威(2014)在最初对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的特征开展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表示国内执行PPP模式时需要关注公私两方对于权力责任的界定、风险的管理、合作伙伴的选择、定价机制以及监督机制的制定,同时还需优化PPP模式的有关法规以及管理机构的创建。

(3)PPP模式风险研究

对于风险识别以及分担这两个分析角度,柯永建等(2009)汇总了国内在使用PPP模式下的位于不同行业想项目失败的各种要素,研究得出PPP项目在国内无法获得成功的具体因素和重点需要承担的风险,研究了导致这些风险产生原因,且根据对这些风险的掌握与处理提供了相应的意见[38]。王要武等(2010)分析了PPP模式在促进小城镇发展方面所起的正面影响,判断了其中所面临的风险,且重点研究了在PPP模式的使用过程中遭受的融资风险分配问题[39]。杜亚灵、尹贻林(2011)提出了对于风险分担的相关定义,整饬有关的研究结果,对PPP项目中的风险分担提出建议。这三种手段包含理论到实践、实践到理论、理论到理论。经由研究分析还对将来风险分担的走向进行了预判[40]。而季闯(2012)重点对城市中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有关风险分配的地方进行了研究。季闯表示将风险公平地分担于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之间是PPP项目能够获得成功的重要基础。所以,将政府部门以及社会部门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方面作为切入点,概括论述了两者所需负担的风险种类,且再一次着重声明了风险合理分配与PPP项目而言所代表的重大意义[41]。李林等(2013)在研究分析是表示公共机构同社会资本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造成风险分配不均的最主要的要素。若公司双方在信息的取得方面是透明且对称的,那么公共机构能够通过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移来更好的进行监督;若信息的取得是不对称的,那么公共机构将会承受更多的风险[42]。王守清(2014)表示法规风险、政府履约风险、市场需求风险、利率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是在PPP项目中一直无法成功防范的风险。为分析风险分担给予了具体的理论方面的帮助[43]。周和平、陈炳泉、许叶林(2014)表示,PPP项目所含有的风险是无法完全表现在双方的合约当中的,同时也无法在PPP项目中为全部的风险均准备好解决的措施。实时的风险识别与分配才能够顺利应付未能成功预测到的风险[44]。谢煊、孙洁(2014)综合在国外PPP模式下的风险分配所获得的经验,把所获得的经验使用如国内保障房PPP协议模式当中。因为公共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在目的方面存在不同,鉴于此提出在基于两者的投资以及可获利的条件下对风险进行分配,且需要利用对双方需要承受的风险进行明确的规定[45]。袁义淞、李腾(2015)总结所进行的分析后表示,公共部门在PPP模式当中需要重视其监督管理的强度,需要提供给社会资本较大的利益份额,基于此来成功避免默写风险[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