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是指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前,将所属子公司编报的个别会计报表,按一定汇率,采用规定的折算方法,折算为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相一致的个别会计报表,以便母公司以折算后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在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会产生报表折算差额,它是由于对外币会计报表中各项目采用不同折算汇率而产生的。与汇兑损益不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是企业当期未实现的损益。以下笔者将对外币报表折算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一、母公司合并报表中与少数股东权益有关的外币折差列报问题
新准则基于合并报表的实体理论,明确了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是企业集团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应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下以“非控制权益”项单独列示。而对于与少数股东权益相关的外币折差,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入少数股东权益反映。笔者认为以上两项规定是互相关联、互为因果关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特点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强调同股同权, 维护小股东的利益是公司治理的目标之一。因此新准则将少数股东权益作为所有者权益列示,客观反映了少数股东在公司中的所有者地位。而要准确反映小股东在企业所占的权益,就必须将与少数股东权益有关的外币折差并入少数股东权益。因为这部分折算差额反映了小股东面临的汇率风险,它是小股东尚未实现的损益,反映了如果企业当前立即清算,小股东将因收回投资和累计盈余而承担的汇兑损失或取得的汇兑收益。按照以上两项规定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中的外币折算差额只反映母公司应该承担的汇率风险,所有者权益中剔除“非控制权益”项后就是母公司在企业中所占权益。
二、子公司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外币折算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的计算公式为: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一本年利润分配。子公司折算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根据上年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数填列,本年利润根据当期折算后损益表的各项目金额轧抵后取得,只有本年的利润分配项目需要采用一定的折算汇率,进行直接的外币折算。对于利润分配项目采用何种汇率折算,新准则中并未明确。实际工作中,在对报表损益项目采用期初与期末的平均汇率折算的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对利润分配项目也同口径按照该平均汇率折算。但笔者认为利润分配按照报表期初与期末的平均汇率折算并不妥当。采用这种折算方法,“未分配利润”项目的转入按照转入当期期初与期末的平均汇率折算,转出按照转出当期的期初与期末平均汇率折算。由于两者折算汇率可能不同,会导致“未分配利润” 期末数出现以下异常情况:(1)折算前“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正数,折算后为负数,或者相反。(2)将折算后的“未分配利润”金额除以折算前的金额,得出的母子公司折算汇率过大或过小,令人费解。所以笔者建议对子公司利润分配采用个别认定方式折算,即按照所分配的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时采用的汇率折算。目的是使“未分配利润”项目折算前后不至于相互矛盾。
三,子公司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外币折算
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按字面意思,应该理解为这些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转入按转入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转出按转出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笔者则建议对于这些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按转入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转出也采用个别认定法,按照该笔转出的权益项目金额转入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目的是使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的折算汇率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汇率,从而不会出现报表折算前后表达的意思不一致的情况。举一个例子:B公司为国内A公司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2005年12月31 Et将累计盈余公积50万美元全额转增资本。累计盈余公积中:20万美元折算人民币的历史汇率为8.2767,30万美元的历史汇率为8.0702。按照前一种理解的意思,盈余公积的减少,实收资本的增加都应按照转增当时的汇率计算,假设2005年12月31 13的汇率为8.0702,则盈余公积减少与实收资本的增加数折成人民币为403.51万元(50×8.0702),由于转增资本前盈余公积折人民币数为407.64万元(20×8.2767-I-30×8.0702),所以尽管以子公司本位币报表反映的转增后盈余公积余额为0美元,而折人民币报表却还有4.13万元。所以采用这种方法可能造成子公司本位币反映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情况与折算成母公司本位币后的情况不一致,从而误导报表阅读者。而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转增后盈余公积为0,折算为人民币也是0,达到了折算前后报表表述一致的目的。
四、如何获得子公司损益类项目折算的历史汇率和折算后的金额数据
对于子公司利润表中损益类项目的折算汇率问题,新准则规定: 既可以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显然,准则提倡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笔者也觉得对于损益类项目采用这种汇率折算,一方面可以使折算后的利润额更为合理;另一方面使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折算汇率口径保持一致,即都采用发生时的历史汇率。那么如何获得损益类项目折算时的历史汇率和折算后的金额数据呢?实务操作中,对于所有者权益项目,由于一般企业年内发生笔数不是很多,通常是采用设置账外备查簿的方法获得相关项目发生时的历史汇率和折算后的金额。但损益表项目则不同,即便是小企业年内发生的笔数也不会少,采用备查簿的方法工作量太大,而且由于是账外统计很难保证准确性,笔者建议有条件企业利用现有的会计系统,获得子公司损益类项目折算为母公司本位币的历史数据。具体为:(1)在子公司账套中维护子公司本位币折母子公司本位币的折算汇率;(2)在凭证行项目中设置“母公司本位币金额”与“母子公司折算汇率”统计字段。(3)子公司会计系统在生成凭证时, 自行判断:如果某凭证行项目中的“科目”字段涉及损益类科目,将根据当前母子公司的折算汇率,将该行项目“公司本位币”字段中的金额折成母公司本位币的金额,在“母公司本位币金额”字段中反映,并在“母子公司折算汇率”字段反映折算汇率。
五、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转让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时的外币折差问题
举例:B、C为母公司A控制下的子公司,C公司是A公司于2003年1月1日投资150万美元成立的全资子公司。A、B两公司的报表货币为人民币,C公司的报表货币为美元。2005年1月1日B公司从A公司收购了C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200万美元,收购当时C公司单户报表反映实收资本1 50万美元。2003年1月1日?I2率为8.5,2005年1月1日汇率为8.27。让我们看看收购事件对2005年1月1日A公司的合并报表产生什么影响。第一种情况:如果收购事件没有发生,则2005年1月1日C公司仍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单户报表反映对c公司的长期投资为150×8.5= 1275(万元)。将c公司资产负债表折成人民币报表时:实收资本150万美元,按2003年1月1日的历史汇率8.5折算,折算后的金额为1275万元。资产、负债项目采用期末汇率8.27折算。折算后报表外币折差为150× (8.27—8.5)=—34.5(万元)。将A公司长期投资1275万元与c公司实收资本1275万元抵销后,A公司合并报表反映外币折差项目一34.5万元。第二种情况:B公司从A公司收购了c公司。A公司收回投资,单户报表反映投资转让收益200×8.27— 150×8.5=379(万元)(转让收入与长期投资账面数的差异)。将c公司资产负债表折成人民币报表时,按照新准则,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都按照2005年1月1日收购时点的汇率8.27折算,折算后实收资本为1240.5万元,无外币折差。B公司单户报表按照新准则,应采用权益结合法核算对C公司的投资额。C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0×8.27= 1240.5(万元),所以B公司对C公司的长期投资就是1240.5万元。B公司实际出资额为200×8.27=1654(万元),实际出资额与长期投资账面数的差额为50×8.27=413.5(万元)抵减资本公积。编制合并报表时,B公司的长期投资1240.5万元,与C公司实收资本正好抵销。从A公司合并报表的角度看,与第一种情况相比,投资收益累积增加379万元,其中:一34.5万元为原报表折算差额转投资收益,另413.5万元为A公司实际转让净收益50万美元按转让时的汇率8.27折算的人民币数。外币折差增加34.5万元后为0,资本公积减少413.5万元。这是否合理呢?笔者认为从整个A集团公司来说,内部股权转让产生的收益是集团内未实现利润,不应对报表的披露产生影响。为了使报表客观反映经济交易的实质,笔者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母公司A层面编制调整分录:
借:投资收益 379
贷:资本公积 413.5
外币折差 一34.5
调整后的A公司报表剔除了因内部并购会计处理对最终集团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反映带来的变化,体现了整个A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平衡及时性、准确性与重要性三者关系问题
外币报表折算的对象除了三大主表,还包括大量附注,在企业层级较多的情况下,层层合并,报表币种的层层转换需要花费各级财会人员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精力。而作为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