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项目管理论文,本研究按照“合同激励要点的识别”→“不同合同体系下激励条款对比”→“多案例验证合同激励要点对项目绩效的影响”路径进行展开。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1.1.1传统交付模式存在弊端不适合当前建筑业发展
改革开发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增长,建筑业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伴随着建筑业深度推行供给侧改革,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但增速却有所回落。2010年-2020年的GDP、建筑业增加值及其占比如下图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的建筑业总产值不断增加,2020年建筑业增加值比2019年增加6.2%,占GDP的7.18%,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升,总体看来建筑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其地位保持稳定。虽然如此,但建筑业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成本超支、工期延误、索赔纠纷等等,导致建筑效率逐步降低,无法按照预期目标完成项目导致项目绩效严重下降。根据国外研究表明,30%的建设项目存在返工情况,40%的建设项目存在资源浪费情况,超过40%的项目存在工期延误情况[1]。传统交付模式有DBB(Design-Bid-Building),DB(Design and Building),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2],传统项目交付模式中,项目参与方相互独立,缺乏沟通与合作,协同能力差,在权责利方面通常以自身利益为重从而出现冲突事件,导致项目成本增加,资源浪费[3]。随着项目的日益复杂和业主需求不断提高,业主对改善参与方合作关系和参与方的协作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4]。传统交付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建筑业的发展,迫切需要一种新型项目交付模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1.2研究问题的提出
1.2.1研究对象的界定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等主要参与方,业主通过IPD合同条款的设置对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等主要参与方实施有效的激励,充分调动参与方的工作热情,发挥其工作能力,顺利完成项目目标和提高项目绩效。另外,本文针对的建设项目为DBB、DB、EPC和CM等传统项目。
1.2.2现实问题的提出
建筑业“十四五”规划表明虽然行业整体呈上升趋势,但仍然面临许多巨大挑战。传统交付模式下,建设项目中存在大量工期延误、变更、索赔、成本超支事件,导致项目目标无法按预期实现从而项目绩效严重下降。此外,项目参与方的个体利益并没有与项目整体利益挂钩,各方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必然会导致利益冲突,不利于项目的开展。因此,传统交付模式存在弊端导致项目绩效低下,亟需一种新型交付模式来提升项目绩效,实现项目价值交付。IPD集成交付模式的出现为项目绩效提升带来了新的曙光,通过对比传统交付模式和IPD交付模式可知,IPD交付模式可以大幅度减少工程变更事件发生、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增加项目利润,对项目绩效的提升有显著的影响。
1.2.3科学问题的凝练
传统交付模式存在工期延误、变更、索赔、成本超支事件,导致项目目标无法按预期实现从而严重影响项目绩效,但IPD模式的出现大大减少传统模式下存在的相关问题从而提升项目绩效。合同激励是提升项目绩效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识别IPD合同激励要点来分析IPD模式对建设项目绩效的影响。
因此,本文的科学问题是IPD模式对建设项目绩效的影响研究:基于合同激励视角。首先基于扎根理论来识别IPD合同激励要点,并构建IPD合同激励模型。其次对不同关系型合同体系下IPD合同激励条款对比分析,得出其差异点。最后,基于多案例研究的方法来验证上述提出的激励要点是否有效。
第二章文献综述
2.1 IPD集成交付模式文献综述
2.1.1 IPD概念界定
在建筑领域中常用的交付模式有三种,即DBB、CM和DB模式,传统交付模式下项目参与方之间缺乏合作基础、集成化和协同化水平低、信息共享程度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而带来了一些诸如信息不对称性明显、效率低下、返工率高、建造成本高等问题。随着建设项目的复杂化和业主需求日益提升,建筑行业向着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传统交付模式不能满足当前建筑行业的发展,迫切需要一种新型交付模式。
美国劳工部研究表明建筑行业生产能力和效率呈下降趋势[9]。并结合美国建筑工业协会和澳大利亚财政部的统计资料,得出21世纪初美国和澳大利亚两国建筑市场上62%的建设项目存在决算超过预算情况,40%的建设项目未能按时完工,30%的建设项目不能满足业主需求[10][11]。为了促进建筑行业人员整合、优化设计从而达到降低项目建造成本、提升项目绩效的目的。在上述背景下,IPD集成交付模式应运而生并逐步受到业主设计单位和承包商的关注,成为国内外研究热点。《公共和私人业主的IPD》一书中将项目协作分为三个层级,即标准型、增强型和必备型[12],如下表2.1所示。
2.2合同激励相关的文献综述
激励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方面为激发一个人或组织的积极性使其努力完成使命实现组织目标。另一方面为约束例如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通常在合同中设置相应的合同条款来对承包商进行激励与约束。
在建设项目中,通常会出现成本超支、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情况使得业主对项目最终成果并不满意,引发工程纠纷和争端。其主要原因在于传统合同中业主与承包商处于对立面容易破坏合作基础且挫伤双方努力的积极性。然而激励机制的实质是对不完备合同的补充,诱使代理人的决策目标和委托人利益目标一致。
因此将激励机制引入合同中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设计出激励合同使承包商在满足自己利益的同时努力工作。二是设计报酬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奖励和惩罚承包商。
2.2.1传统模式合同激励综述
在工程项目中,激励最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合同设计来实现。1986年,Ashley与Workman[20]最早提出了工程合同的激励机制,指出工程合同激励条款的设计目的是让参与方利益最大化。Sarit Kraus[21]认为激励合同的理论基础为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不同的主体和合同条件可以选择不同的合同类型。
SC Ward[22]指出评价激励合同需要三种理论,分别是预期理论、不确定性理论与随机优势理论。评价激励合同的依据在于利润分配、风险分担情况和承包商的利润获取情况,并且指出还要制定固定价格激励合同,从而达到激励的目的。
T.C.Berends[23]提出设计激励合同应该涉及多个激励因素例如安全、工期、成本、质量等,并且运用实例研究了成本加激励酬金合同中的各项系数是如何通过模型计算的。Jon Broomw[24]主要研究成本加激励酬金合同和其他新型的激励机制,其研究证明了双方动机的联合能够使项目目标实现概率最大化。Jaraied和Majid[25]对比项目中是否采用激励合同后发现,采用合同激励条款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工期上有明显的节约,能够按时完成或提前完成项目目标。
第三章研究设计..................................24
3.1基于扎根理论的IPD合同激励要点识别研究设计......................24
3.1.1研究逻辑.................................24
3.1.2研究方法.....................24
第四章基于扎根理论的IPD合同激励要点识别...........................27
4.1 IPD合同激励要点的初步分析.............................27
4.2 IPD合同激励因素的识别研究...............................28
第五章IPD模式下合同激励条款对比研究...............................40
5.1 IPD合同与关系型合同.........................40
5.1.1交易型合同向关系型合同的转变..........................40
5.1.2关系型合同的优势.....................................41
第六章基于多案例的合同激励对项目绩效的研究
6.1案例研究设计
6.1.1案例的选择
案例的选择必须有典型性与代表性,根据本文的研究内容以及研究的关键问题,案例选择的基本原则如下图6.1所示。
(1)典型案例原则
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目前IPD案例大多为国外项目,中国只存在少数运用IPD理念的项目,例如迪士尼“明日世界”和SGM项目、重庆地产大厦项目和上海中心项目。其中“明日世界”是国内首个IPD试点项目[83],SGM项目参考了AIA-A295过渡型合同,并实践了IPD集成项目交付理念[84]。重庆地产大厦在DBB传统交付模式的基础上运用IPD理念,运用BIM技术提升项目绩效。上海中心大厦也采用传统交付模式,即业主与参与方单独签订合同,但是在项目公司成立前期业主邀请承包商参与设计与施工方案的交流,提升设计方案的可施工性,避免设计与施工相脱节,此外还运用到BIM技术使得各参与方紧密配合[85]。
第七章结论与展望
7.1研究结论与创新
IPD合同激励要点识别、IPD模式下不同合同体系激励合同条款对比、基于多案例的合同激励对项目绩效的研究为提升IPD模式项目绩效研究奠定了基础。本文的研究起点是在提升建设项目绩效的基础上,从合同的角度出发,明确IPD模式对建设项目绩效的影响因素。IPD专业人士可通过本研究积极推动业主与承包商、设计单位等主要参与方的积极合作,并最终达到改善建设项目绩效的目的。综上,本研究按照“合同激励要点的识别”→“不同合同体系下激励条款对比”→“多案例验证合同激励要点对项目绩效的影响”路径进行展开。基于此,本研究的结论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基于扎根理论的IPD合同激励要点识别,首先对传统模式和Partner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