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庭特征来看,家庭经济条件不同的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满意度评价存在差异,主要是在管理制度与教师教学能力两个维度上,表现为月收入较低的家庭评分更高,而月收入较高的家庭评分更低;家庭结构对学生的满意度有广泛的影响,学生来自正常家庭结构在各方面都有更高的满意度,尤其在管理制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服务态度以及总体满意度方面,具有显著差异;不同家长受教育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样本在大多数方面评价较高,在各个方面的对比中,通常是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受教育程度的样本的评价得分最高;年轻家长在总体满意度方面,满意度较高,在总体满意度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结语
本次研究基于第三方机构引入政策的实施,这个政策对多方来说都有意义。对学生来讲,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更多样化,能够满足学生的兴趣与学习需求,有助于学生发展兴趣爱好,提高综合素养。对家长来说,解决了孩子放学无人监管的看管难题,无需担心放学后孩子的安全和照顾问题,可以专注于工作或其他事务,减轻了家庭压力。对学校来说,能够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减轻了在职教师的教学压力,在当地教育局遴选名单中选择合作机构的时候无需过多担心机构的资质与水平。从教育发展的角度看,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课后服务,政府可以更好地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提高教育资源的效率和效益,促进教育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推动教育领域的创新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本人能力有限,回看本次调查研究的过程,当中也有许多有待优化的地方。本次研究调查范围较小,导致样本的选择可能不够全面或代表性不足;在数据收集或问卷调查过程中,受到回答者主观偏好或社会期望的影响,数据分析结果可能会有偏差;学生与家长的满意度受多种因素影响,调查过程中可能会有忽略的地方。诸多因素造成本次研究结论存在偏颇或不足,但是随着各地的引入机制不断优化与成熟,相信其他研究者能够针对第三方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满意度调查进行更有效的调查研究,使引入机制效果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