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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及治理机制研究--以湖北省H市为例

日期:2020年03月19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480
论文价格:20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003172032421376 论文字数:135688 所属栏目:在职博士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博士毕业论文 Docotor Thesis

本文是一篇博士论文,本研究的主题是探讨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扩散过程的内在规律及治理机制,基于政治、市场和社会场域提供的政策环境和制度规则,从制度供给、利益博弈及政府治理三个联动的维度,承袭“发生逻辑-困境解析-治理机制”要素因果链,遵循“理论演绎-实证检视-机制优化”的研究进路,对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及治理机制进行系统性研究。通过理论建构和来自 H 市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从制度供给、利益博弈及政府治理三个联动的维度,以社会整体结构演进和个体特征结构演化的制度嵌合视角,提出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及治理的分析框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转型期的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致使利益冲突多发,城中村违法建设成为土地和住房资源分配矛盾的重要表现形式,其发生和治理中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博弈结构。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中村的土地资源和住房资源成为了农民、村干部和地方政府等利益主体争夺的重要资源。由于两种资源的价值不断提升,相关利益主体在对资源的争夺中不断形塑利益分配格局,利益冲突愈演愈烈。资源的稀缺性与人类发展需求的无限增长之间的矛盾是利益冲突根源,如果资源供给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失衡致使利益冲突的发生。其中城中村违法建设就是此类利益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作为土地资源和住房资源利益分配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与房地产市场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家庭经济收入结构变化以及社会心态变迁密切相关。城中村违法建设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和管理,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以及学界和社会的关注。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博弈理论深入分析了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和扩散机理,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设计和优化了政府治理机制。


1  导论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①。2018 年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7)》显示,2017 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 58.52%;2018 年这一比率继续上升至 59.58%(图 1-1)。2015 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已经开始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图 1-2)。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口、资本等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间自由快速流动,城乡流动人口也迅速增加,争享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1926)认为乡村和城市都是一个―市场聚落‖,彼此以市场交换为主形成一个城乡社会互动体系。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1968)指出城乡社会互动关系的变化对社会系统运行有重要的影响,滋生的新群体不断重塑既有利益格局。贺雪峰(2014)认为中国当前的城镇化道路过于激进,其中隐匿着诸多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资源将会不断被协调和配置,形成新的利益分配格局,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中村的土地资源和住房资源成为了农民、村干部和地方政府等利益主体争夺的重要资源。由于两种资源在城市发展中显得弥足稀缺,各个利益主体在对资源的争夺中不断形塑利益分配格局,利益冲突愈演愈烈,其中城中村违法建设就是此类利益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成为城市管理难题。 

图 1-1 我国历年城镇化率变动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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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1.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通过详细的文献综述,笔者发现与违法建设相关的国内文献(不包括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类文章)以理论探析为主,实证案例较少。理论探析方面,有 96篇文献,主要分析了违法建设类型、特征、原因、影响、治理对策等方面。实证研究方面,有 20 篇文献运用个案分析方法进行了较为简单的概括性分析和描述统计。案例地点包括广东(深圳、广州)、浙江(宁波、西湖、桐庐)、湖南(长沙)、江苏(句容)、山东(日照)、上海、河南、江西。以下将按照违法建设性质、原因、影响、治理对策等相关方面进行梳理。

(1)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及违章建筑的概念及内涵辨析

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及违章建筑三者的准确定义,仅学界对其进行了理论界定,研究者常用―违建‖统一指代―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实则混淆了三者的概念和内涵。本研究中的―违建‖是一个广义上的概念,包括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其中,违法建筑是一种已经存在的客体,需要对其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处理;违法建设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作为一种行为和现象,其发生逻辑和治理机制值得研究。

具体来看,本文研究的违法建设是指违法占用农地构筑建筑物和在原宅基地或原建筑物基础上违规改建和扩建。违法建设是一种社会现象和经济现象,也是一种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第一,作为社会现象,违法建设影响城市发展,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第二,作为经济现象,违法建设的发生和灰色土地市场和灰色住房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息息相关。第三,作为个体行为,违法建设的参与者主要为个体,而城中村违法建设的参与者大多数是农民个体,也包括部分村干部。第四,作为群体行为,违法建设中的巨大利益往往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互相模仿和跟风,从而形成一股“违建风”,使得存量违法建筑越来越多。大部分研究文献都解释了违建的定义,特别强调其违法性质。有的研究者将违建定义为违法建筑(杨力,2015;庄剑锋,2007;蒋拯,2012;魏秀玲、孙帅,2011;李军政,2011)。有些研究者将违建定义为违法建设(吴明场,2014;贾璋炜,2008)。有的研究者将违法建筑分为广义违建和狭义违建。比如,张薇(2014)认为,―广义的违法建筑是指既违反了法律法规,又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狭义的违法建筑则仅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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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2.1  理论概述

2.1.1 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

制度经济学兴起于 19 世纪 20 年代,经过制度经济学家漫长的探索和发展,在延续和继承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以科斯、诺斯、阿尔奇安、威廉姆森、青木昌彦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将该学科的理论方法发展成了一个比较丰富和完整的理论体系,且从微观角度构建了制度与个体行为的关联逻辑。制度是一组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以及规则的执行安排①。诺斯认为制度是“博弈规则”,分为宪法、产权制度和合同等正式和规范和习俗等非正式规则②。相似地,制度也被认为是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③。  结合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将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运用于对城中村违法建设问题的分析中,探究城中村违法建设的发生逻辑和治理机制,相关理论介绍如下。

(1) 产权理论

产权制度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如何界定其概念?巴泽尔认为,产权是行为个体对资产的消费、占用,并从中获得收入流以及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和权力④。阿尔钦认为,产权是在社会强力实施下能够选择经济品使用的权利⑤。菲吕博腾和平乔维奇指出,―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⑥  产权安排由自利活动决定,表现为自发秩序的形成,产权的起源并非是一种政府行为,而是一种社会现象⑦。可见产权安排是在相对人与物的关系一种社会属性,规范了在约束条件下人们的行为规范,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界定行为边界,或者在边界外承担不遵守关系约定的成本。

产权的基本属性主要包括排他性、约束性、可分解性以及可让渡性。第一,排他性。产权主体在选择实施一束权利时,具有垄断和独立性,对其他人无权享有对同一资源的主权。产权的这个特性可以预期行为主体的不确定性,行为人在享用资源的产权时,也会承担该资源使用带来的风险。这个意义上来说,产权排他性里包含着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细的产权包含了权利专享和风险责任独担。第二,约束性。主体实施产权行为时,尽量避免对他人造成负效应,如果超出了产权的实施边界,主体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受到国家、道德、习俗的约束。虽然产权主体在选择权利束时具有专享性,但必须规范实施行为所带来的外部效应。第三,可分解性。可以将产权视为由不同权利束构成的“总量”,亦可视为根据权利束组合而成的结构。从总量的角度来看,产权由不同的权利束组合而成。从结构的角度来看,根据权利束不同的排列与组合形成不同的产权结构。可以将产权结构分解为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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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分析框架

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基于政治、市场和社会场域提供的政策环境和制度规则。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博弈理论和治理理论等核心理论,可以从制度供给、利益博弈和政府治理三个联动的维度,深入系统研究城中村违法建设的发生逻辑和治理机制。由于个体是全国许多城市城中村违法建设的主要主体,本文主要阐释的是城中村居民个体违建的发生逻辑。具体从历时和共时两个方面分析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不仅能揭示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的历史演变脉络和规律,还能基于现时情境,探究城中村违法建设在现时情境或空间中的发生逻辑,进一步揭示城中村违法建设在当前时空情境下相关影响因素的联动逻辑。从历时性角度看,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民生需求阶段;二是经济驱动阶段;三是跟风攀比阶段。其依次表现为民生需求型违法建设、经济驱动型违法建设以及跟风攀比型违法建设。从共时性角度看,三种类型的违法建设共存于现在阶段,都受到制度约束、个体策略、政府失效以及治理困局四个方面影响。在分析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的基础上,论文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