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中国税务论文,本文通过博弈论和强化激励理论分析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企业税收遵从行为选择的作用机制,从微观角度探索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企业纳税选择微观行为的影响途径。
第一章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探讨
第一节概念界定
一、赏罚机制
赏罚,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把赏罚解释为奖赏和惩罚。奖赏与惩罚并用,自古至今就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范式。机制一词,原指机构构造及原理,常用于研究有机体,具体是为了探讨其功能及构造之间的关系。如果将其作用于管理领域的研究工作,普遍用于概括复杂系数较高的工作系统。而在系统学中,机制指的是系统中不同的子系统或不同要素之间以相互关联、作用或相互约束等形式,也可视为其运动原理与本质或内在的工作形式。如此我们就可以把赏罚机制定义在组织系统内,政策主体通过惩戒和奖励措施与政策客体,也可将其称之为治理对象间的相互作用。还有人认为其所指的是组织中用于制约或调动相关成员的积极性的各种制度集合。而所谓的赏罚机制则是于某个系统中奖赏和惩罚二者之间以某种方式相互作用的过程,以期达到系统设计者的某种政策目的。结合税收征管工作而言,早期是单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缴税义务的形式获得财政收入,正如马克思说的“赋税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虽然基于权利义务层面的法律维度来说,所有公民都应该根据税法规定缴纳税费,但站在经济人的个人利益层面而言,主动遵循并非常态,更多的是因税收征管策略及不遵守税收规则需要面临的惩戒而表现出较高的纳税遵从意识,属于防卫性遵从。客观上看征税人和纳税人的利益诉求是对立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际上对营商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税收管理成为与企业发展有着直接关系的外部因素,也是营造理想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在国内,政府近年来也将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点,本着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鼓励税收遵从者和进一步惩戒税收不遵从者;从本质上讲,纳税信用管理,就是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的相关表现评定其遵从程度展开后续管理,经过评定后等级较高的企业将获得由政府有关部门的奖赏;
第二节基础理论及理论分析
一、博弈论
博弈论,其英译是game theorx,当决策主体因种种原因而产生关联时,双方需要在多个决策中做出最终决策期间的衡量与考虑便可称之为博弈。换言之,若某个主体在做出决策时,会由于其他主体的决策而影响自身的最终决定,也有可能会对除其以外的主体所选策略及均衡造成影响。此处的决策主体可为单独的个体,也可以视为某个组织或公司。有别于其他理论,博弈论的核心观点是决策主体相关方的决策有着极大的相互依存性,所以无论是哪个决策主体要拟定最理想的行动策略,都要将其他所有主体可能做出的策略考虑在内。该理论的精髓是在博弈期间,理性的决策主体在拟定最优行动策略时,一定会将其他主体的反应及决策考虑在内。博弈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四个:博弈的参与人,也有人称之为局中人,策略或行动也是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以外,还包括与博弈相关的次序、博弈方的支付与得以。
扩而言之,无论是哪一种博弈模型其参与人也就是局中人,如果要做出符合理性原则的决策,必须是掌握或预测了除其自身以外的各个局中人的反应后才作出最终决策。所有局中人都会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将个人设想为是其他局中人考虑其反应,预测其会做出的决策,在加以权衡之后作出最佳决策。此外,因所有参与者拟定决策的首要依据是实现个人最大化利益,最终的受益程度对所有参与人而言都是非常关键的因素,他们会采取各种方式估算自身的受益函数,且该函数的取值及结果会对局中人的所作所为造成影响,甚至会使整场博弈的终极结局发生改变。另外,收益函数具有多元化特性,这也是对博弈理论展开研究时最值得探索的内容之一。
第二章纳税信用管理对企业税收遵从影响的现状
第一节纳税信用管理概况
一、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的演进
我国对税收信用体系方面的探索时间并不长,其首次尝试是1998年,发展进程见图2-1,税收管理活动中,为了正确引导积极遵从税法的纳税人和惩戒不遵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国家层面开始着手创建用以规范诚信纳税的科学制度,比如税务总局就在2003年针对如何评估纳税信用等级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虽然只是试行版,但也意味着我国正式展开有关于纳税信用等级的评估工作。只是前期进度缓慢,直到总局在2014年对原先的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发布了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这些制度概述了纳税信用等级的评估方法、如何披露严重的逃税漏税行为等领域,虽不够全面,但也为促进便利税收工作作出了贡献。而后,由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涉及44家单位共同签订了有关于惩戒那些违反税收规定重大案件当事人的合作备忘录。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正式进入了轨道,从2014年到2020年,共出台了12项文件用以完善当前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具体文件梳理见表2-1。
第二节信用评价结果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中的应用
一、激励与惩戒具体措施
政府在大力促进营商环境的同时,也根据那些不诚实纳税行为给税收征管工作造成影响的实际情况,发布了以纳税信用管理为主题的一系列办法,其中有如何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信用建设等相关通知,这一系列的法律文书说明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与纳税信用相关的管理体系。但正常情况下,法律会侧重于惩罚而非奖赏,因为税收的属性决定了所侧重的是义务,所以很容易忽略纳税人权利。从宏观层面而言,当纳税人出现纳税失信行为时,我国普遍是通过披露相关信息或联合惩戒这两种方式予以惩罚,但在某种程度上,受约束者并未感知到积极正面的法律激励使得鼓励税收遵从者这一功能被忽视了。虽然惩罚手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对失信纳税人加以惩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约束式的管理方法必然会对此前的纳税征管秩序造成直接影响,从而威胁到国内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现实是,当前对诚信纳税的行为给予守信激励的利好和红利是不足的,且极有可能因激励措施有限一定程度上降低纳税人诚信纳税的主动性。就现行管理办法中对纳税信用评价等级最高的A级纳税人和评价级别最低D级纳税人采取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做一个梳理。
宏观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近几年间非常重视守信激励,联合中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创了以银税互动为主题的多个项目,并于2015年7月末共同颁布了(税总发(2015)96号),其中明确规定要尽快构建银税合作机制,在国内各个地区展开以银税互动为主题的小微企业扶持活动。2015年末,总局又针对该活动提出了更详细的意见与规定,其目的是为了借助相关活动助力企业发展。次年7月中旬,国家相关部门又针对A级纳税人推行的激励政策组合,还出台了相关备忘录(2016)1467号);2017年5月4日,两部门再次发布与银税互动相关的通知,旨在全面推进相关助力活动,加快企业的稳步发展,以此体现出政务信息的共享效应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的变革工作,鼓励民众共同创业创新。从实践效果来看,该激励措施使得纳税信用和企业的融资发展相融合,让纳税信用升级作为企业成长期间最关键的信用资产,同时提高了自身融资的可获得性,降低经营成本,这项激励措施使得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重视纳税信用,同时也可体现出守信纳税的激励及示范效果。
第三章纳税信用管理对企业税收遵从影响实证分析........................37
第一节研究假设..........................37
第二节研究设计............37
第四章结论和对策及建议....................54
第一节主要结论...........................54
第二节对策建议...........................55
第三章纳税信用管理对企业税收遵从影响实证分析
第一节研究假设
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所推进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企业的纳税遵从程度有着错综复杂的多方面综合性影响,考虑企业的实际营收模式与税收负担及纳税义务与其企业社会道德之间的多重关系对于企业纳税遵从水平的叠加效应,提出本文和本研究的研究假设如下:
假设1:税收改革政策所推进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对企业的纳税遵从程度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将企业税收遵从程度和企业征信结合在一起是税务部门进行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改革推动纳税信用管理政策的核心之一,企业税收行为的信用评级结果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市场准入部门对于企业进行征信评估有重要参考价值,能够缓解银行信贷阶段的信息不对称性的问题,而企业融资是企业进行扩大和持续经营的重要环节,基于此,税收改革能够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这一假设是可行的。
假设2:税收改革政策所推进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改善企业的融资条件、经营环境等,进而提升企业经营绩效。
在融资条件得以改善的情况下,良好的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还能够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登记、营业环境等,最终会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改善。
第四章结论和对策及建议
第一节主要结论
本文通过博弈论和强化激励理论分析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企业税收遵从行为选择的作用机制,从微观角度探索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企业纳税选择微观行为的影响途径,企业的趋利性使其能在与税务机关的博弈过程中,通过诚信纳税或者不诚信纳税行为来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后提取了H县2014-2018年纳税信用管理活动中相关的税收调查数据,经过处理后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PSM-DID)的计量方法实证分析了2014年以来引入赏罚机制后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税收遵从的影响。研究表明: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显著提高了企业的税收遵从度,并且对那些原先遵从度越低的企业促进效果更明显,且“胡萝卜+大棒”的奖惩结合比单独的激励和惩戒措施更能促进企业税收遵从。
联合多部门共同推出激励和惩戒措施相较于单个部门的惩戒和激励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税收遵从。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