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一
本文将区域研究的具体对象定于青岛崂山南部海岸的沙子口。它的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生活都具有典型性。明清以来,1861 年,即清朝咸丰十一年,置东海关沙子口分卡。1898 年,德国侵占胶州湾。沙子口街道于 1998 年正式成立,这是一个具有城市政治色彩的管理单位。而沙子口区域内部的行政村变为社区,则是在 2004 年。而在 2012 年,整个青岛市的城市政治区域又有了重要调整。青岛沙子口的历史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渐变的过程,许多内容延续至今,并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由政区变迁中可以看出其区域地位,制度对于沙子口的影响是重要的。由于其地理位置以及沿海资源的丰富,其军事地位显得非常重要,并且,在各个历史时期,其建置沿革也能放映出整个青岛的变迁,它的区域功能与地位也是变化着的。
山海相依的自然形势慢慢塑造了山海相依的经济,而构成了这一区域最为重要的经济结构,在自给自足之余,港口经济会促进腹地经济的增长,腹地为港口提供后方支持。同样的,渔业生产亦是这一区域的重要内容,直至今日,沙子口作为国家一级渔港,扮演的更多的是渔港的角色。
人口的变迁很直观的反映着社会的变化,无论是山民还是渔民,这个区域内的人口的变化受限于自然条件与粮食的改善,同时也反映着经济与社会的变迁。
沙子口居民较多的保持了胶东人民的生活习俗,而由于临海,其海洋信仰内容也较为丰富。
沙子口的居民生活于这片土地与这片海滩,形成了许多聚落,这些聚落,较多的反应了山地与海洋的特色,聚落的变迁也是反应社会经济变迁的重要方面。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聚落的变革更是明显,由于其地缘优势,原始的聚落中的民居不断被楼房取代。这种现象在全国的近海渔村中也是非常普遍,具有普遍意义。
如何发展好这片区域,在“新型城镇化”和“海洋中国”的时代背景下,这片区域未来的前景怎样,是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的。
摘要二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重大部署,开启了农村土地流转变革的大门,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相继出台了指导意见,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但在立法层面,无论是《担保法》、《物权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地纠纷的司法解释,都直接或间接的禁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抵押,还有甚者,《农村土地承包法》更未涉及此抵押问题,政策的创新遭遇了制度的瓶颈。
虽然法律不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但是为了解决农民融资难等问题,各地依据中央精神开始积极探索,已经纷纷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规范承包经营权抵押实施的具体问题,然而,仍然缺乏统一的规范制度保障。故作者在对各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实施的现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将探讨的问题:从对各地实践的考量视角阐述如何突破法律禁止而提供制度保障。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第二部分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抵押的含义,并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评述,以及在现行法律下的抵押实施规则包括抵押权设定、生效条件、限制条件、抵押权实现方式等。第三部分主要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实施中遭遇的困境和问题,如未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难以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抵押物难以变现等问题,并对实践中各地区探索形成的不同模式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土地信用社、土地承包经营抵押协会、农村产权交易所、专业合作社以及直接抵押的模式。
第四部分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实施的制度措施,为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实施提供参考。第五部分是结论,对全文作简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