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改坡工程所遗留的权利真空问题
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是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也是探索旧小区改造又一次新的实践。为进一步提城市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城市面貌,主要解决居民在居住使用过程中的上、论文帮写网下水管堵塞、屋面渗水、楼顶隔热效果差等方面的扰民问题。上海作为改造试点城市自199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平改坡”工程。截至2006年,上海市累计完成约为10737幢、235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3亿元,受惠居民达38万余户。 北京、南京、杭州、无锡等各大城市也纷纷效仿,在改善居住条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然而与此同时,围绕着平改坡所形成的新空间归属和行使权利问题成了新的法律问题。那么谁才拥有真正的平改坡归属权呢?
关于这个问题,社会上各方看法不一:(修改;突出问题症结所在)
一些住在顶层的居民认为,平改坡屋顶是在自家原来的屋顶上建造的。理应由自己使用,和其他楼层居民无关,于是在自己门前装上铁门阻止其他居民上楼。
另外一些居民认为原本屋顶是属于公共空间,在此基础上建造的平改坡屋顶也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每个业主都有合理使用的权利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谁出资金改造屋顶,无论是物业还是业主,都可以归出资人所有并进行功能上的使用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