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物流服务供应链中集成商与提供商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对物流服务供应链的激励契约设计展开研究。首先,通过构建学习效应委托代理模型,与未考虑学习效应的基础委托代理模型进行对比,表明学习效应可以有效提高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努力水平和能力,以及物流服务集成商的期望效用。由此,有效解决了物流服务供应链的道德风险问题。其次,为了使学习效应激励模型更符合现实情境,进一步考虑了物流服务提供商的横向公平偏好和纵向公平偏好,研究表明,公平偏好有助于物流服务提供商提高努力水平和学习水平,同时促进物流服务集成商期望收益的增加;当物流服务提供商具有足够高的公平偏好时,供应链的道德风险问题进一步得以有效解决。相关结论可为物流服务集成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发展物流服务供应链提供参考。
6.1.1 学习效应在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应用
本文的学习效应是指,在物流服务供应链中,物流服务提供商通过引入先进的物流设备、学习先进的物流技术,改进物流运作流程等提高的物流服务能力。学习效应在物流服务供应链中的应用,具有以下优势:
1.学习效应可以促进物流服务提供商通过积极学习先进的物流技术等来提高物流服务能力,使得物流服务供应链更具竞争力,有利于物流服务集成商与物流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长期合作,物流服务供应链的稳定发展得以保障。
2.物流服务提供商因为学习效应突破了原有的技术壁垒问题,具备了更高的业务能力,更有意愿去工作,使得提供商的努力水平得到提高,有效缓解了物流服务提供商采取偷懒、消极工作等的机会主义行为。
3.学习效应可以使物流服务集成商获得更多的期望收益,这是因为学习效应不仅同时提高了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努力水平和学习水平,还避免了提供商因技术壁垒而出现的产出瓶颈问题,即当努力成本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即便继续增加努力成本,物流服务产出也并无明显增加的问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