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硕士论文,笔者首先对土地档案和地理信息技术的基础理论和价值进行了梳理,其次将地理信息技术与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二者结合的优势进行了论述,尝试借鉴地理信息技术的空间优势与土地档案信息资源的实体属性进行了结合,相得益彰。
第一章 相关知识概述
第一节 土地档案与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土地保护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也得到了高度重视,对土地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是对土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土地档案信息资源相关概念的界定既是本文研究的基础,也是必然要求。土地档案数目庞大、种类繁多,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本节分为三部分,分别为土地档案的含义及特点、土地档案的内容以及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意义。
一、土地档案的含义及其特点
(一)土地档案的含义
土地档案是指经过审核而立卷归档集中保管和贮存,记载了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开发过程的各种地籍资料,这些资料可以作为国家系统研究土地利用决策和制定土地立法的科学依据,也可以在农村地区进行土地估价,计算土地使用补偿,制定土地使用税和使用费提供参考,还有助于指导不同经济部门在农业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合理使用土地,为土地科学研究和指导土地经济效益分析和土地质量评价提供服务。
在2015年12月30日由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的《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5〕175号)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国土资源业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为土地管理类、地质矿产类、地质环境类、不动产登记类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行政复议诉讼类等五类。”土地档案就是土地管理类档案的简称①,《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强调了土地档案的重要地位和法律效力;在2019年8月26日通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六十八条阐述了我国土地管理部门在执行监督与监察工作时可以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证明他们的土地权利,而这个文件就是土地档案。因此,建立土地档案是科学、正规和制度化土地管理的重要标志。
第二节 地理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场景
地理信息技术作为现代信息技术领域的核心成员,为数字人文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着地理信息技术的利用展开,要利用地理信息技术的首要任务、也是最基础的部分就是对其的发展和应用情况进行了解,本节内容通过地理信息技术的发展历程以及应用场景的介绍为后文地理信息技术的利用提供了理论层面的基础。
一、地理信息技术的发展历程
地理信息技术是由地理信息系统(简称GIS)、遥感(简称R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简称GNSS)等信息技术组成的技术群,主要借助传感器技术、空间分析技术、定位导航技术及计算机相关技术获取、传输、加工、分析与处理空间地物信息①,并应用到各行各业中。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三者取长补短,相辅相成。
(一)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是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在计算硬件、软件环境支持下,对空间或地理数据进行获取、存储、分析、管理和呈现,通过地理建模和分析,为地理研究、综合评估、管理、定量分析和决策提供广泛的空间和动态地理信息的一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于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加拿大,经历了开拓期与发展期,到达了能够支持空间数据分析的高速发展期,最后到了如今的普及期,地理信息系统进入到了空间信息网格化。中国的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遥感研究所于1980年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实验室。中国的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在理论研究、硬件配置、软件开发、规范制定、初期应用测试、技术队伍培训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从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地理信息系统已经达到了理论上的主流。在快速发展阶段,地理信息系统从最初的发展时期就开始了研究实验,为国家重大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 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于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 现状与技术优势
第一节 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现状
数字时代的发展为土地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提供了契机,土地档案信息资源拥有广阔的开发前景。然而,由于经济与技术的制约,我国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目前仍处在初级阶段,具有较大的研究空间,笔者通过浏览各地档案网站、查阅文献资料,总结出目前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存在着信息资源分散、开发手段单一以及管理方法滞后等问题。
一、信息资源分散
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分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开发管理主体分散。土地档案的管理是分别以国家机关和农村基层为单位进行分级开发管理,国家机关管理的土地档案主要为县及县以上土地档案管理机关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土地档案,包括了土地资源调查档案、土地登记档案以及各类建设用地档案等等,农村土地档案为保存于乡镇以下政府并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的第一手地籍资料,如土地权属档案、地块档案等,这就造成了一部分国家机关管理的土地档案分散于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以及档案馆,农村土地档案则分散于各自的村级机关中,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众在需要时利用这些专题档案信息资源的难度;其二是土地档案分布区域分散。我国的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在全国的省市区均有广泛分布,各地区的土地档案之间并无交集,也鲜有合作,容易形成信息孤岛,当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国土调查时,就需要对全国地区的土地档案信息进行统计与利用,在信息汇总时会加大工作量。并且,由于各地区的发展进程差异,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土地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的可能会与真实情况存在误差,对国土调查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难以发挥出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实际的参考价值和凭证价值。
第二节 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于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技术优势
地理信息技术目前已经被广泛用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研究中,并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因此可考虑将地理信息技术用于具有地理空间特征的土地档案的开发中,地理信息技术能够在海量土地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存储、土地档案信息资源整合以及提供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具三个方面展现出技术优势。
一、海量数据存储
土地档案是内容重要、更新频繁、历史意义大、保管内容较多的专门档案,用传统的档案库房管理方式并不合适,一方面档案库房的要求较高,必须是正规的坚固的建筑物,不能在临时的建筑中设置档案库房①,需满足房间要防潮、防热、防光、防尘、防火、防盗,防虫和防有害气体等条件;另一方面,传统的档案库房很难容纳大量的土地档案。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地区已经实现了土地档案的信息化,利用软硬件设备对土地档案进行存储,具有节约土地档案管理的空间、有序化管理土地档案的优势,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例如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也需要人为定期进行档案信息的输入,但是土地档案的信息是具有时效性的,由于变更频繁,就需要工作人员经常访问档案管理系统,加大工作量的同时也有可能增加对于档案管理系统的负荷,而如果不经常访问档案管理系统则无法保证土地档案信息的实时更新。地理信息技术具有海量存储数据的功能,能够将土地档案信息进行海量的存储,不必担心容量不足的情况发生,同时,地理信息技术的实时监测功能可以规律的查看和访问土地档案中的基本数据,当土地档案信息数据出现变化时,则由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信息的更新即可,减少了冗余的工作量,有助于提高档案数据的利用价值,为更新档案数据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 基于地理信息技术的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方案设计 ........ 35
第一节 基于地理信息技术的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方案的基础 . 36
一、工作原则 .......................... 36
二、数据要求 ................................... 37
结语 ................................. 51
第三章 基于地理信息技术的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 方案设计
第一节 基于地理信息技术的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方案的基础
基于地理信息技术的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基础包含了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理论基础为平台工作的原则和原理,现实基础则是平台开发的数据要求。
一、工作原则
(一)服务社会公众原则
土地档案在之前比较普遍的用途主要是政府机关用来进行土地的管理,由于过去的土地变化情况不多,土地档案更新频率也不需要太高,社会大众对于土地档案的关注程度也偏低。但是随着近些年的经济飞速发展,土地变化日新月异,土地档案的更新变得更加频繁,由于土地变化与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社会公众对于土地档案的重视程度开始加大。在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档案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旨在将档案开放的时间限制缩短到了25年,这表明档案开放将得到加强①。所以对于土地档案的开发要以满足公众的基本诉求为基准,由于时间空间等因素制约,传统的现场查档工作模式势必会存在不便性,信息技术的应用要能够帮助公众更加便捷地查找利用土地档案,减少冗余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体现出服务公众的基本原则。
(二)资源优势整合原则
资源优势整合不仅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也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基础和前提。资源优势的整合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在步入信息时代后,社会对于土地档案的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土地档案部门需要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实现土地档案信息资源的资源共享,而档案资源整合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之一,土地档案的信息资源整合可以参考当前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进行的数字资源整合模式,使土地档案的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不再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档案馆独立进行,而是可以考虑县级以上单位与县级以下单位对土地档案信息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并联合诸如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国土调查单位共同承担土地档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