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毕设论文:构建军民融合的创新体系在军队医学科技中的实施
构建军民融合的创新体系,帮写毕业论文是当前世界新科技革命不断发展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提出的紧迫要求,是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的紧迫要求,也就是国家利益和国家目标的集中体现。如何从军民融合的战略高度切实推进军队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整体提升我军卫生勤务保障能力,已经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后勤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对推动我军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军队医学科技创新体系中军民融合现状胡主席高度重视国防和军队建设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道路,指出军队建设“能利用民用资源的就不自己铺摊子,能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体系的就不另起炉灶,能依托社会资源办的事都要实行社会化保障”[1]。为后勤建设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我军卫生勤务力量建设,历来有“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十五”以来,军队医学科技发展走军民融合之路,发展迅猛,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但同时也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1 我军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走军民融合之路成效显著
1. 1. 1 军队一批医学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成功纳入国家卫生保障运行体系 近年来,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经被列为国家CDC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卫生保障运行体系中;第三军医大学烧伤创伤复合伤重点实验室、军事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和蛋白质组学重点实验室、第四军医大学肿瘤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和第二军医大学医学免疫学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平台相继纳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行列,体现了军民融合在军队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 1. 2 军队一批重点和优势科研项目列入了国家重大科研计划支持范围 “十五”以来,军队医学科研单位一批优秀专家在免疫学、神经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病原生物学等方面相继作为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承担一批国内多单位共同参与的重大项目实施,承担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这体现了军队医药科技队伍在国家卫生科技力量中的重要地位。
1. 1. 3 军队医学专家和管理人员更多地参与了国家重大科技计划、规划的论证与制定 进入“十一五”以来,总后卫生部和军事医学科学院、军医大学等多家单位派出专家和管理人员,分别参加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论证以及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制”、“乙肝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论证与制定工作。《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指出,我国将改革军民分离的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军民结合的新的科技管理体制,统筹部署和协调军民基础研究,加强军民高技术研究开发力量的集成,建立军民有效互动的协作机制,实现军用产品与民用产品研制生产的协调,促进军民科技各环节的有机结合[2]。
1. 1. 4 军队与地方医药科研单位战略性科技合作取得实质进展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军事医学科学院、军医大学相继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科学技术研究合作协议》,实现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这些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综合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开展高水平医学研究,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医学人才,有利于培育双方核心竞争力,对于实现双方共同打造国际一流的医学基地的目标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1.2 我军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军民融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 1 配套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目前在后勤建设上实施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改革,在整体运行上还主要靠行政指令,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协同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操作性还不够强,对国家(军用、民用)科技计划的评估和监督机制还很不完善,供需两条线和军政企三管的格局导致管理中出现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3]。虽然要求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考虑军事需求,但由于缺乏严格的法规约束,在项目的立项审查、方案评估和审批程序中仍主要取决于主管部门的国防观念,而且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涉及编制体制等方面的非学术问题,导致实际操作性不够强。
1. 2. 2 信息沟通渠道还不够顺畅由于军队现行后勤体系开放度相对较低,国家及各级政府、各类相关行业在进行科技发展需求论证时,一方面不熟悉军队需求,不了解军队目前研究进展,造成许多本可以军民兼顾的工作而没有兼顾。国家宏观科技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军、民科技部门都有权独立提出国家的科技计划,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造成不少科技资源重复使用,导致目前军地融合的合作还存在“小、散、乱”的问题,没有形成规模和合力。另外军地融合创新性研究中存在明显的“官、产、学、研”脱节问题,即科研与生产脱节,产业化上中下游脱节,中间环节薄弱;管理体制分离,导致投资分离;没有形成系统的军民两用技术政策和产业化环境。
1. 2. 3 军民融合度还比较低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特别是国防创新系统,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工明确,导致军队内部、军地之间科技系统相对独立,相互交流合作开展困难。军队医学科技工作长期以来存在“自我保障、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思路,一切任务几乎都是由军队自身承担,从而造成重复投入、重复建设、重复研究、重复培养的现状,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扩大军民的融合度,特别是科研的军地合作、人才的联合培养等方面的融合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解决军民融合科技领域局限、合作单位较少、合作层次不高、合作规模偏小、合作环节过多等问题。
2 军队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1 军民融合推进军队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
2. 1. 1 坚持站在国家创新体系整体建设的战略高度来推动军民融合 军队科技发展植根于国家大科技发展之中,同时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斗争卫勤保障不能单纯依靠国防科技资源供给来支撑,因此我们必须在确认军民科技各自优势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和整合军地科技整体力量,大力协同、自主创新,既要加强军用先进技术向民用转移,又要充分发挥民用科技在科技强军方面的作用,加速实现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科技建设两大战略任务。
2. 1. 2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互利双赢的原则来推动军民融合 要坚持按照经济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把军民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对基础性、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采取军民优势互补、协作研究与配套研究方式来进行组织合作攻关;对具有明确军用潜力的民用科技成果尽可能在资金增量上倾斜,鼓励创新,纳入军队卫勤保障力量;对军民通用的一些技术研究则可采用民用技术,把先进的民用技术用到军事医学保障上来。
2. 1. 3 坚持把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推动军民融合 军民融合的军队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仅要依靠技术创新,而且要依靠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来实现。加快建设军民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内容是促进创新要素的良性互动,整合创新要素网络,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效率,因此要依靠国家政策和军政部门的大力协同和推动。
2.2 军民融合推进军队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建议
2. 2. 1 加强宏观调控,为军民融合提供组织保障
1)熟悉相互需求,拓宽军民融合的“入口”。通过定期组织召开权威的军民高层领导协商会议、完善军民供需的对话机制等途径,不断调整科研结构,整合科研能力,不断拓宽军民融合的“入口”,争取从国家规划制定上就能体现军队和地方医学科技需求,从计划立项上就能考虑国防需求,从平台建设上就能军地统筹安排,从项目招标上就能充分调动军地医学科技力量。
2)加强信息共享,找准军民融合的“接口”。通过建立分级别的国防建设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和组织军民两大领域专家和管理人员交流等途径,以现有计划项目为基础,经各主管部门协商和承担单位协调,发挥双方优势和特点,形成技术协作计划,争取军队医学科技优势力量能通过更多的“接口”服务于国防科技其他行业以及民用医学相关行业,同时也可引入其他行业的先进技术服务于军队医学科技发展。
3)促进资源互用,疏通军民融合的“出口”。充分依托、利用、借助社会资源,采取强强联合、科企联姻等方式,建立军民结合、毕业论文帮写军民共用的科技平台,加强军民高技术研究开发力量集成,建立军民有效互动的协作机制,实现军用与民用产品研制生产的协调,促进军民科技各环节的有机结合,鼓励军民两用技术的双向转移,产业化项目的高效转化,从而实现科技资源的良性循环[4]。
2.3 创新运行机制,为军民融合提供政策保障
2. 3. 1 完善双向准入机制,以民促军,以军带民坚持发挥国家和军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把科技创新体系由过去按行业建设形成的纵向服务刚性化结构,转变为专业化分工、社会化的横向协作弹性化科技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综合评价指标系统,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审批程序,军口科研机构可以和民口其他机构一样参加民用医学科技任务的招标和攻关,同时向已经通过准入论证的民口医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开放军队医学科技攻关任务。
2. 3. 2 完善竞争评价机制,强中选强,优势互补创新的动力来自于竞争,军事医学科技研究成果必须安全、实用、快速、高效,因此在军民融合推进军队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必须完善竞争机制及相关的评估体系,确保研究水平、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国家及军队的安全。通过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特点和国防科技发展规律的有序竞争机制,贯彻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扩大军队医学科研项目的招标投标范围,实行项目招标制、法人负责制、课题首席专家制及项目专家考评制等模式,科学组织竞争和评估,遴选优势单位、优势学科和优势团队开展攻关,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避免无序竞争和低水平建设,提高国防投资效益。
2. 3. 3 完善监督激励机制,目标考核,互利共赢军队各项科研工作必须讲究质量、特色和效率,完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