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区域经济论文,本文选取 2008-2018 年 30 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首先运用 DEA-SBM 模型计算出各个省份的工业绿色创新效率并加以分析,接着在此基础上,以地方政府竞争、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竞争环境为中介变量,分别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探讨地方政府竞争、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竞争环境是否构成财政分权影响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间接路径,中介效应是否显著。
第一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
2021 年是中国“十四五”开局之年,坚持新发展理念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原则之一,要在开局之年起好步,就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而在五大发展理念中,创新发展在国家发展的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同时,绿色发展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全局处于重要位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工业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工业品第一产出大国,工业生产一直在持续稳定地发展,即使是在疫情冲击期间,整体上也体现出产业结构优化不减、实物指标形势向好等积极信号,这说明我国有着持续发展工业的牢固基础。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工业正处在高质量转型升级的阵痛期,由于产能过剩、综合成本上升等众多问题的浮现,保持工业平稳运行的难度在不断加大。科学技术的创新是工业转型的关键。当今世界,新一轮的科技和产业革命指日可待,各类突破性的新技术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已经逐渐成为国际竞争的新方向,这要求中国建立以自主创新为基础的工业体系,力争迈向新兴制造业领域的中高端。在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的背景下,工业企业创新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所以提高工业绿色创新能力十分重要。
影响中国工业绿色创新的因素有很多,经济制度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财政分权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制度安排,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是理解研究转型期中国现状的政策前提[1]。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下,政府放权和市场成长的过程逐步推进。1994 年开始推行的分税制改革将中国的央地关系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中央和地方重新划分财权和事权,中央政府掌握了财权,并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地方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地方则掌握了事权,在税收和转移支付等制度保障下独立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从中国工业的特殊性来看,相比欧美国家,中国的工业企业创新受政府作用影响相对更多[2],而财政分权作为中国政府财政收支的管理制度,无疑会影响国内的工业企业创新。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目前已经有较多学者对财政分权和区域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究,但现有研究对区域创新的测度多集中于综合创新效率的层面,很少有文献将视角切换到产业层面进行创新效率的测度,一些文献即使研究了工业创新效率,也并未将“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测度过程。因而本文以财政分权对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为主线进行实证分析,一的基础上,利用中介效应模型,以财政分权程度定程度上丰富了相关研究。
本文结合现有文献,对财政分权如何影响工业绿色创新效率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在实证研究为核心解释变量,分别以地方政府竞争、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竞争环境为中介变量,以工业绿色创新效率为被解释变量,分析三个路径变量是否在财政分权对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关系中存在中介效应。针对不同路径变量的实证检验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为各省份提高工业绿色创新效率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1.2.2 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大又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要让创新成为第一动力、绿色成为普遍形态。而工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遵循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立足于中国国情,财政分权是研究转型期中国现状的政策前提,必须将中国财政体制和工业绿色创新结合起来进行讨论,有助于推动财政制度改革、提高工业绿色创新效率。
第一,本文借助计量模型,实证检验了财政分权对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直接与间接影响,这对于我国引导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绿色发展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第二,本文将“绿色”概念融入工业创新的效率评价体系,在工业创新的过程中加入生态文明的道德理念和绿色发展的价值观念,对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绿水青山”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财政分权影响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理论基础及路径分析
2.1 财政分权影响工业绿色创新的理论基础
2.1.1 财政分权的相关理论
(1)蒂伯特“用脚投票”理论
1956 年蒂伯特[3]提出“用脚投票”理论,前提如下:(1)人口流动成本为0,每个人都有能力不受任何限制地去自己最偏好的地方政府辖区居住。(2)信息具有完备性,人们对每个辖区的政府服务和税收情况了如指掌,可以根据其存在的差异作出相对应的反应。(3)存在大量政府,使人们有在某地生活的选择权。(4)假定所有人靠股息生活,不考虑就业机会对人们选择居住地的限制。 (5)政府的活动不会产生辖区间的外溢,即无正或负的外部性。公共服务的单位成本是恒定的,即按人头数增加服务成本。(6)每个辖区都应遵循平均成本最小化规则,所以各个辖区都分别存在一个最优规模,不会无限扩张。(7)当辖区内人口规模与最优规模不匹配时,政府会采取措施鼓励人口流入或迁出,已经达到最优规模的地方政府会尽可能使人口数量恒定不变。该理论认为,由于存在着提供不同公共服务和税负组合的政府,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服务与税负组合的需求与偏好,选择迁入或迁出某辖区,实现“用脚投票”。蒂伯特认为,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得到满足,那么一个地区政府如果不能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就会面临居民大量迁出的境地,长此以往,由于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各辖区内的资源配置和规模都将会达到最优,达到帕累托均衡状态。
(2)斯蒂格勒的最优分权模式
斯蒂格勒[4]认为一方面,地方政府相对于中央政府而言更加了解自己辖区内选民的需求与效用;另一方面,一个国家内的所有人都可以对自己所偏好的公共服务类型和数量进行投票选择,这正是地方政府存在的必要性。但同时,他也并未否认中央政府存在的必要性,他认为级别较高的政府可以有效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程度,对地方政府竞争也能起到宏观调控作用。
2.2 财政分权影响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路径分析
综合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我们可以初步找出财政分权影响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三条基本路径,分别是地方政府竞争路径、基础设施建设路径和市场竞争环境路径。下面对这三条路径进行逐一解释和说明。
2.2.1 地方政府竞争路径
根据马斯格雷夫的分权思想和斯蒂格勒的最优分权模式理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最有效率的分权方式,是中央政府利用巨大财力和宏观调控能力优势提供具有显著外溢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地方政府利用对本地居民偏好更为了解的信息优势提供区域内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且中央政府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状态,能在较高层面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 1994 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是一个财政方面的权力与义务在央地政府系统内部进行重新分配的过程,改变了“央—地”、“地—地”之间的关系。对于央地关系,一方面,分税制改革体现了央地政府间的财政委托—代理关系,给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财政分权不仅提高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也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地方政府进行经济发展建设[63]。另一方面,分税制改革赋予了中央大量的财政收入和划分支出责任的权力,而事权和支出责任却在逐步增加给地方,造成“责任在基层,钱包在上级”的不平衡局面,加重了地方财政的负担。
对于地方与地方的关系,无论是分税制改革还是政治锦标赛的考核体系,都给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扩大税源的激励。一方面,地方政府有可能会采取“为增长而竞争”的竞争策略,进行一系列的竞争来加剧地方保护,选择对创新能力不足的地方企业市场采取行政保护的“保护性策略”和不创造税源、一味增加税费的“掠夺性策略”[64]。政府官员为了任职期间的政治利益最大化,倾向于借用自己的权力优势选择扶持一些见效快的有利于彰显政绩的项目,漠视周期长、见效慢、风险高的高新技术产业[65],干预辖区内企业的研发行为,抑制企业的研发投入[66],不利于高新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地方政府会逐步认识到创新发展的重要性,且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也加入了技术创新的指标,地方政府也存在“为创新而竞争”的动机[38]。
第三章 我国财政分权和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特征分析 ........ 20
3.1 财政分权的现状 ........................... 20
3.2 工业绿色创新效率的评价及分析 ............................... 22
第四章 财政分权对工业绿色创新效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29
4.1 变量选取及数据说明 ........................... 29
4.1.1 变量选取 .................................. 29
4.1.2 数据说明 ............................. 30
第五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46
5.1 结论 .................................. 46
5.2 政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