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经济学论文,本文以中原银行支持潢川县“小龙虾”产业发展为例,透视了河南省产业扶贫和商业银行产业扶贫的基本规律与主要特征,并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河南省商业银行支持产业扶贫的路径优化措施。同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产业扶贫是市场、政府以及社会的共同需求。因此,产业扶贫的发展不仅仅要从政府自身入手,更要引导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全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同时也需要不断研究市场动态、引导贫困户,从而保证产业扶贫长久、良性的发展。第二,产业扶贫与商业银行盈利并不矛盾。在实施产业扶贫过程中,商业银行通过发展客户、贷款和入股等方式,也可以取得一定经济利益。同时,商业银行积极投身产业扶贫事业,可以密切政企关系,为银行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三,商业银行在选择产业扶贫方案时,应尽量将人文因素、环境因素和其他因素纳入方案评估标准中,否则极易出现“方案理论可行,现实无法操作”的现象。同时,要充分考虑产业扶贫的区域差异性、个体异质性与时代前瞻性,在结合自身情况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与资源配置主体。随着改革开放逐渐深入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中国金融市场日益成熟,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同时,自 2013 年国家提出精准扶贫思想起,历时数十年的扶贫开发工作亦进入新阶段。其中,产业扶贫历经多年实践,已被证明为行之有效的扶贫手段,且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2010—2017 年,涉及产业扶贫的扶贫资金投入由 203.6 亿元激增至 645 亿元,年均增长 36.1%①。目前,全国 92%的贫困户参与到产业发展中,已脱贫人口中主要通过产业帮扶实现脱贫的占总数的 67%(高云才,2019)[1]。实践表明,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凭借自身特点与优势,成为实施产业扶贫的主要抓手之一。据统计,2018 年中央各部委所签署的有关扶贫文件达 100 多份,其中明确提及产业扶贫的有 8 份,最具有纲领性的文件则是财政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在 2018 年 1月 3 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的意见》(厅字〔2017〕41 号),文件明确表示金融行业应予以扶贫更大支持,并规定贫困地区贷款增速在 2020 年以前要高于其所在省、市的平均增速。截至 2018 年末,中国总体上已消除世界银行标准下绝对贫困现象,若按现行贫困标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仅剩 1660 万人,贫困发生率仅为 1.7%(蔡昉,2019)[2],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客观而言,尽管中国扶贫成就举世瞩目,但在产业扶贫实践中仍存在与产业兴旺有机衔接不足、扶贫产业规模偏小、扶贫产业成果巩固不佳、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亟待进一步调整完善。考虑到金融具备突破贫困均衡陷阱的杠杆作用与引领社会资本扶贫的示范作用,有待对其强化指导以实现后续更高质量的产业扶贫。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与人口大省,既属于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地带,亦是扶贫攻坚重点区域。自新一轮建档立卡以来,全省共实现 582.4 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减幅达 83%,实现 8315 个贫困村出列、减幅达 87%,实现 39 个贫困县摘帽、减幅达 74%,全省贫困发生率由 2012 年底的 9.28%快速下降到 2018 年底的1.21%。就产业扶贫而言,2018 年全省实施产业扶贫项目 1.73 万个,参与贫困群众315 万人(次),但仍有 110 万贫困人口需要通过发展产业来予以扶持(冯春久,2019)[3]。据此,立足于省情农情,考虑到河南省金融支持产业扶贫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动力不足、模式有限、手段单一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引导中原银行等省内商业银行通过加大扶贫再贷款倾斜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等方式,积极帮扶贫困地区开拓、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以提高金融承载力和金融资源利用率来支撑扶贫产业及贫困群体持续发展,继而加速下阶段全省脱贫攻坚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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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综述
贫困是世界性问题。国内外众多学者从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金融学、社会学等领域出发,探究贫困的关键成因、主要类型、基本趋势及化解措施。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水更少的发展中农业大国与人口大国,消除贫困几十年来始终被视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时至今日已发展到精准扶贫的攻坚阶段。实践表明,无论是扶贫开发、异地搬迁、整村推进等做法,还是产业扶贫方式,均是党和政府立足国情并借鉴理论而采取的有效扶贫手段。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贫困成因与测度研究
国外学者对于扶贫成因展开众多研究,很多经典理论已被广泛应用于实践。以美国为代表,一系列学者从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提出贫困循环理论。Nask(1953)认为贫困有“良性循环”和“恶性循环”[4]。其中,“良性循环”的贫困根本原因是资本匮乏;而关于“恶性循环”,Tornsend(1991)的研究认为,成因在于整个社会的基础设施构建和经济构建出现问题,例如交通资源匮乏,缺乏相应能源或者缺乏金融服务及金融政策[5]。Yul Dark(2013)延续相关研究,提出宿命论,认为贫困受到外界影响没有数据显示的那么大,主要还是受地区文化、宗教和人们勤劳与否的影响,并且认为要想消弭贫困,必须观念优先,改变当地不良风气[6]。该理论虽然可以解释部分问题,但是主流学术界认为过于消极,目前只是作为参考性扶贫理论。Johnna Kally(2013)使用逻辑指数回归分析方法,认为造成贫困发生的最重要三个原因是社会支出节奏、短期内经济均衡和人们个体因素[7]。Acemogluand Robinson(2014)认为,虽然针对贫困人口的小额信贷等金融工具能够加速消费平滑与资本积累,但在产业扶贫框架中,当扶持主体从贫困个体转移到产业时,金融机构难以很好地平衡 “资本盈利目标”与 “减贫公益目标”的冲突,会影响到专项金融扶持资本的减贫实现[8]。Montalvo and Ravallion(2009)基于印度与柬埔寨样本实证考察了产业扶贫的减贫表现,认为产业扶贫与救济和个体信用贷款等扶贫工具相比较,并未表现出更好减贫效应,原因在于贫困户的产业选择通常盲目,且这种盲目性在政府与金融机构介入时也难以规避,从而使得产业扶贫的金融资本存在更为浪费与低效的问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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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产业扶贫
自 2008 年 10 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新的扶贫标准和政策,以及 2008 年11 月国务院新一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开发扶贫”概念起,国内研究逐渐开始聚焦于产业扶贫的概念、内涵、手段与体系。“产业扶贫”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扶贫专业术语。财政部对于扶贫的定义是指保护贫困户合法权益和取消贫困负担,由此产业扶贫亦可理解为通过产业扶持来保护贫困户合法权益和消除贫困负担。根据徐翔等(2011)理解,产业扶贫是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产业集聚为依托、资源开发为基础,对贫困地区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工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专门化服务,形成一种利益共同体的经营机制,把贫困地区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统一为产业链体系,通过产业链建设来推动区域扶贫的方式[30]。庞庆明等(2019)则认为,产业扶贫是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推进产业体系化以及产业资本持续增值的方式,实现贫困者脱贫的既定目标[31]。胡伟斌等(2018)强调产业精准扶贫是指以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为前提,市场需求为导向,产业发展为抓手,外部扶贫力量为依托,通过科学确立产业扶贫项目,有效投入技术、信息、资本、土地、劳动等要素,进行产业培育、发展和壮大,从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收入增加,实现脱贫致富过程[32]。
概括而言,已有研究针对产业扶贫达成一定的基本共识:主体是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客体是贫困区域的人口,既包括农村贫困人口,也包括城市贫困人口;手段是依靠技术、资金、文化等各种发展资源;目标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升贫困群体的生产和生活能力。本文认为,产业扶贫是社会性事业,需要所有社会力量带动,而非仅限于由国家机关开展,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亦应切实履行社会职责;产业扶贫是一系列扶贫方式的总和,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相关扶贫内容的宽度与广度;产业扶贫最终目的是帮助贫困户通过自身努力嵌入市场协作体系中,应具有长期性、稳定性,且立足于引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管理方式来推动农村市场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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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的理论分析
一、帕森斯四维抽象理论
帕森斯四维抽象理论(AGIL 理论)是以四个维度作为产业扶贫的最终衡量手段,分别是适应性原理(Adaption),目标完成度(Goal attainment),产业整合性(Intergration)和潜在模式维持(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该模式由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于 1957 年在其著作《社会行动结构》中提出,旨在研究如何整合社会行动单位,将其有机地联合起来形成产业群,已被历代学者论证过有效性和普适性,是当今适用于产业扶贫的经典理论。该理论四个维度具体为:
(一)适应性原理
产业扶贫的核心对象是社会人,也决定产业扶贫第一步应该是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与社会互动,继而发挥社会力量的帮扶功能且释放贫困人群的发展潜力。为实现此目标,扶贫工作者需要主动提供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社会互动平台,让广大贫困人口逐渐形成“积极工作才是最大的获益方式”的正确观念,在通过不断学习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