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为了探究电子商务系统实现包容性创新的可持续性,我们构建了一个以政府、BOP人群和电子商务平台为主体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根据治理实践和已有研究,我们选取了符合研究背景的对象,模拟了主体在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为获得可持续收入而采取的演化稳定策略。我们发现基于电商生态系统实现包容性创新的BOP人群商业模式是可以持续的,具体结论如下:
(1)政府支持在BOP人群基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实现包容性创新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电商生态系统的构建需要考虑加入政府作为系统主体。同时,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中,县域合作社建设程度对包容性创新的实现起到了更加普适的作用,这体现出政府政策指导的正确性与有效性,并体现出各县政府需要继续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建设。
(2)不存在单个条件为实现高包容性创新的必要条件。存在基于电商生态系统实现包容性创新的三条差异化路径(4种组态),分别为政府支持和“短视频+直播”平台模式驱动创新,资源禀赋驱动创新与政府支持-资源禀赋-电商平台联动创新。他们分别体现了不同县BOP人群基于自身条件禀赋,政府具体支持与电商平台商业模式实现包容性创新的差异化路径。这反映了不同县BOP人群存在着不同的发展阶段与特色的资源禀赋,包容性创新的实现路径也有所差异。进一步对组态分析结果比较分析发现,当BOP人群所处地区暂时未挖掘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稀缺性产品时(如国家地标农产品),基于“短视频+直播”电商平台开展商业活动将有效的实现包容性创新。当BOP人群所处地区拥有着稀缺性产品时,即使从未与传统电商平台展开深度合作,也不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开展商业活动,也能很好的实现包容性创新,这体现了BOP人群挖掘自身资源禀赋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