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金融建设的必要性....................... 28
4.1 必要性分析.................................. 28
4.1.1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 28
4.1.2 巩固核心区能源通道地位的需要.............................. 28
第 5 章 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金融合作问题分析....................... 34
5.1 中亚国家能源金融发展问题............................. 34
5.1.1 金融资源相对匿乏........................................ 35
5.1.2 金融机构数量较少........................................... 35
第 5 章 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金融合作问题分析
5.1 中亚国家能源金融发展问题
从现阶段中亚刚刚个国家整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来看,多数情况下还停留在前苏联时期,因此设施的整体开发程度较差,面临着年久失修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中亚国家在交通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而这一点则直接制约了能源金融的进一步合作用与发展。例如塔吉克斯坦国内唯一的陆路口岸,在海拔高度方面超过了 4 千米,由于海拔过高,所以对应的气候等十分恶劣。近几年中国在和塔吉克斯坦进行大宗的货物贸易的时候,很少会选择使用塔国境内的口岸,多数情况下会绕行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通过这样的方法来有效的避免由于通关口岸过高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这样一来使得整体货物运输时间及成本较高,同时也面临着十分复杂的手续。就实际的中亚五国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腐败问题,使得一些行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效率低下,不遵守法律等现象,而这一点也直接影响到中亚国家在投资环境方面的进一步发展。
以中国新疆地区为例,作为中国与中亚五国交流的第一线,不过就现阶段新疆整体的能源金融发展情况来看,相对较为薄弱,完整的体系尚未建立,对于已经有的能源金融产品整体的水平相对较差,很难有创新的产品出现,目前作为服务于中国和中亚五国能源金融发展的最前沿,新疆在能源产业方面所进行的融资,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来进行的。虽然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体现出当地政府对于该行业的大力支持,但不得不说的事,在新疆地区整体的资本市场现阶段,还未真正的发挥出其所应当具有的融资特性。从全国范围来看,现阶段真正进行能源金融发展的企业相对较少,其所对应的规模则更加微不足道,虽然一些较大型的能源金融企业有过债券的发行,不过所对应的比重也微乎其微,而对于其他的多种不同的融资来讲,则根本没有使用,或者是根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比如前文所讲的保险行业与能源金融的结合,虽然在中国存在,但是覆盖率相对较差。现阶段中国在与中亚进行能源金融合作时,能够为企业所提供的融资产品较为单一,基本上还是依赖于银行所提供的贷款,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能源金融领域,嗯,关于金融机构的创新方面明显存在着很大的缺口。比如对于能源产业中所对应的资金结算,票据贴现等金融产品来讲,现阶段中国在和中亚的能源金融合作过程中,并没有能够很好的进行利用,因此直接影响到了中国和中亚五国间的能源金融合作,不利于整体行业利润率的进一步提升。
表 3-1 2019 年哈萨克斯坦能源生产及使用情况
..............................
第 6 章 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金融合作对策分析
6.1 充分发挥上合组织作用
从目前上海合作组织的整体情况来看,仅有土库曼斯坦保持中立,而其余的中亚国家都已经成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因此在该组织的整体框架下,有效的开展能源金融合作是具有很大优势的。
6.1.1 发挥上合组织银联体作用
自从 2005 年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的成立,在多边贸易方面就已经落实了许多的合作项目,其中优先考虑成员国内部之间的融资支持,因此可以看出现阶段的上合组织已经成为各个成员国之间重要的投融资合作平台。
而对于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来讲,其中资产规模最大的便是中国的国家开发银行,而该行也在上海合作组织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通过各种开发性的金融方式保证啊,国开行能够根据市场化的原则来进行,同时在合作的模式方面进行着积极的创新,无论是对于中国企业还是国际企业来讲,都提供了十分高效的金融业服务,特别是对于一些能源电力等企业来讲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由此可以看出国开行现阶段已经成为中国和中亚五国在能源金融方面合作的重要支持力量。
在 2012 年是中来通过联合投资的方式来实现对项目的投资,现阶段的中国和中亚五国也借助欧洲开发银行,完成了许多项目的投资。随着欧洲开发银行的加入,使得上合组织现阶段有着更加多样化以及多领域的融资方式,有效的推动了能源金融的多边与双边合作。
6.1.2 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
在 2010 年时,中国政府提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在该提议提出之后,中国一直通过各种积极的方式来推动该银行的成立。在 2013年时,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提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建立能源俱乐部与开发银行,在 2015 年时中国国家总理李克强提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加快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建立工作。就现阶段上合组织的情况来看,中国已经提供了近300 亿美元的贷款,同时对于成员国观察国等国家也提出了相应的合作基金,并以此来作为首批项目的启动资金,现阶段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也已经通过进一步的完成本币结算的扩大范围来有效的促进货币互换的合作工作,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对能源金融风险的抵御,以此来保证中国和中亚国家能够更好的开展能源金融合作。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