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经营者分布面广、数量大,除化妆品专营商店和商场专柜外,理发用品用具店、宾馆、理发美容店、照相馆等行业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出售化妆品。而化妆品的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没有设定卫生许可或登记制度,开业前不与卫生监督部门发生任何关系即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卫生监督部门对经营者的本底难以掌握,卫生监督不能全面覆盖,监督上存在较大的漏洞,给一些不法化妆品生产、推销商提供了机会,使一些档低质劣的化妆品流入到农村市场、宾馆、理发美容店、照相馆等使用单位。
1.2 经营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卫生知识水平低,影响自身管理
1.3 化妆品的标识混乱无序
1.5 我国化妆品多部门监管体制由来已久
2 对策
2.1 规范化妆品市场,健全化妆品经营单位档案,弄清本底
2.2 加强宣传教育,把好化妆品经营途径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2.3 从规范标识入手,净化市场运行
2.4 修定和完善化妆品卫生法规
2.5 转变管理模式
2.6 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