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本效益原则.........................................32
结 语................48
第四章 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的完善对策
一、确立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中小型企业构建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时刻充当着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防卫者”的角色,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来自于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的处理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各层级的法律规范规定不一致。所以,中小型企业在构建并运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系统的过程中,首要的是必须保证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操作流程符合当前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中小型企业在构建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法律及人力资管理的行业标准,构建合乎外部规则的合理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制度,避免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构建反而违反了相关法律,进而引发风险情形的出现。
(二)成本效益原则
中小型企业对于自身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防控终极目标是在于实现企业自身利润价值的最大化。而中小型企业往往资本实力比较薄弱,缺乏构建一项成熟管理制度的资源。因此相较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建设时,更需要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并分析该特定行为能够获得的收益状况,从而才能更好地做出更为理性判断以及相应合理的应对措施,避免造成有限经济资源的损耗;其次才从管理理论来讲,任何组织的管理活动都要确定一个明确的目标,一个组织的目标是整个组织管理活动的“灯塔”。同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也必须有自己明确的目标,风险控制的目标应该与企业生产运营发展的目标充分紧密结合,必须要看到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所有企业生产运营的本质属性,换句话说就是以最少的成本来获得最大的利益。所以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防控的宗旨和总目标要紧密围绕和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目标,用最小的控制成本产生最大的法律风险防控效用。
结语
从理论上讲,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控问题,是管理和法律的交叉地带,无法单纯的归属于哪一类研究。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内容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的内容,风险管理赋予了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生命力。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防控需要较强的专业性,而风险管理是通过细分风险类型来消解风险的不确定,从而达到管理风险的目的。所以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与风险管理的结合是必然,是符合需求实际的;从实践中看,中小型企业由于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涉及劳动关系、法律实务、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这些领域与领域之间存在交叉关系,必然呈现出复杂化特征,加之中小型企业所面临的诸多内外部因素,所以在中小型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常陷入被长期忽视的窘境,致使中小型企业长期暴露于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之下,这从整体上降低了中小型企业生产运营安全性和可预期性,影响企业价值的创造。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的防控发展趋势来看,只有对法律风险进行体系化防控才能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的真正效能。中小型企业要做到对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防控必须确立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完善构建体系防控的基础,在这个大前提下不断的去细化风险的识别、评估、应对、监督机制的建构,从制度的设计上消解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不确定性,真正做到对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可防可控。
最后国家应该继续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重视,从立法上来看,立法部门要注重法律的平衡性,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对等,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型企业走“依法治企”的道路;从中小企业外部环境来看,注重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实施便利广大中小型企业的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改革,打造行业的“隐形冠军”,助力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从中小企业自身来看,中小型企业要紧紧依托时代背景,要积极配合国家政府,不断创新内部管理,提升风险抵抗能力,实现自己发展的最大化。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应该“久久为功”,国家、社会、企业、劳动者必须协同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断奋进。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