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海南⾃由贸易港关境监管模式构建的借鉴意义
制度创新是推动海南⾃由贸易港建设的动⼒,合理的吸收和借鉴国际⾃由贸易港建设的有益经验是决定制度⾰新的关键所在,是决定⾃由贸易港建设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海南⾃由贸易港建设前提要做好顶层设计,故在借鉴国际经验时,也必须坚持从海南实际出发,镜鉴域外⾃由贸易港建设的有益经验。通过上述对域外监管经验的总结,对我国海南⾃由贸易港关境制度创新具有以下层⾯的借鉴意义:⼀是要明确⾃由贸易港“境内关外”的法律地位;⼆是要依据“⼀、⼆线”的监管特征,实⾏不同的监管模式。
1. 明确⾃由贸易港“境内关外”的法律地位
⾃由贸易港是⽬前开放⽔平最⾼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是设在⼀国的境内关外,境外货物进出⾃由,绝⼤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域外⾃由贸易港设⽴初衷是促进国际贸易,带动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因此会尽可能地避免各种关税及⾮关税壁垒对正常贸易运转造成的影响。各国在法律层⾯均明确赋予了⾃由贸易港“境内关外”的区域性质,即海关对⾃由贸易港的关境监管不同于其他海关管辖区。国际上著名的⾃由贸易港有新加坡、阿联酋迪拜、⾹港,这些⾃由贸易港在发展过程中都制定了⾮常先进的关境监管政策。例如,新加坡⾃由贸易港“境内关外”监管政策:境外货物可以在同⼀个区内⾃由运转。迪拜⾃由贸易港“境内关外”监管政策:港⼝内个管理部⻔实⾏统⼀管理、统⼀办理。
海南⾃由贸易港关境监管模式重构的前提就是要认清⾃由贸易港“境内关外”的本质属性,明确其法律地位。通过总结各国建设⾃由贸易港(区)的⽬的,可以得知其都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开发国际市场。为了达到这⼀⽬的,各国都会尽可能地去避免贸易过程中的各种关税与⾮关税壁垒对⾃由贸易所到来的负⾯影响。⽽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赋予了⾃由贸易港“境内关外”的区域属性,由此⼀来外国的货物、商品便可⾃由进出⼝,海关在⾃由贸易港实施的监管制度便不同于国内其他区域。海南是我国第⼆⼤岛屿和最⼤热带海岛群,也是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在地理位置上符合构建“境内关外”监管制度的要求,具有建⽴⾃由贸易港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与其他域外⾃由贸易港相同,海南⾃由贸易港也需具有“境内关外”的特征,尤其是在实⾏“⼀线放开、⼆线管住”的特殊监管制度后,明显具有了外部界限与内部界限之分。所以,明确“境内关外”的法律属性,对“境内”与“关外”的内涵据已明确界定,能够准确定位“⼀线”与“⼆线”的管控范围,为“⼀线放开、⼆线管住”关境监管模式构建奠定理论基础。
海南⾃由贸易港关境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
三、 海南⾃由贸易港关境监管制度构建存在的问题..........................13
(⼀) “境内关外”监管理念转型存在障碍............................ 13
1. 现有理念陈旧.....................................13
2. “境内关外”监管理念转换困难.............................. 14
四、 海南⾃由贸易港关境监管制度的构建...........................17
(⼀) 加快“境内关外”监管理念转型进度........................ 17
1. “⼀线放开、⼆线管住”监管理念转型的要求............. 18
2. “⼀线放开、⼆线管住”监管理念转型的措施............................ 19
五、 海南⾃由贸易港“⼆线”监管⻛险防范..............................24
(⼀) “⼆线”监管⻛险的界定.................................. 25
1. “⼆线”⾛私免税物品活动的特点............................ 25
2. “⼆线”⾛私免税物品活动的认定................................ 26
五、海南⾃由贸易港“⼆线”监管⻛险防范
(⼀)“⼆线”监管⻛险的界定
海南⾃由贸易港发展的理想状态将是在港内实现贸易⾃由便利,货物流动⾃由也是贸易⾃由便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贸易港建设必须要加强对物流的监管,尤其是在海南实⾏新的离岛免税政策后,必须加强“⼆线”对离岛免税商品流通的监管⼒度,打击⾛私活动。准确界定“⼆线”⾛私活动的特征,为⾛私免税物品活动的认定提供依据。
1. “⼆线”⾛私免税物品活动的特点
⽬前,海南⾃由贸易港⾛私的对象主要是进⼊海南省的减免税物品,⾛私活动主要发⽣在“⼆线”监管环节,即将免税商品从海南⾛私到内地。需要注意的是,海南⾃由贸易港离岛免税物品⾛私活动相较于普通的⾛私具有以下三⽅⾯的特征:
(1)⾛私的类型特点为输出型⾛私③。所谓“⾛私”有两种含义,⼀种是⾛私普通货物、物品,即对于我国允许进出⼝的货物,⾏为⼈通过偷逃关税⽽进出⼝。该类⾏为实际上是海关领域的逃税⾏为。另⼀种是⾛私国家禁⽌进出⼝的货物、物品,即⾛私的对象是国家禁⽌进出⼝的物品,⾏为⼈违反海关制度实施进出⼝⾏为。对此类⾛私犯罪我国刑法还规定了⼋个具体的罪名,如⾛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