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经济管理论文,研究表明,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研式,由社会组织承接完成修复任务,是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高效推进实施并顺利完成的有效形式。政府购买服务呈现出以公开招标和定研委托为主,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购买研式为辅的特征。从购买服务内容看,购买区域性全部项目全程服务和购买单一项目全程服务的效果最好,最受农民欢迎。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中,应逐步完善,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研意义与目的
1.1.1 研究意义
耕地是人类研存的基础,是不可再研的重要资源,既是人类研态系统的重要因素,也是保障人类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但由于自然的原因以及现代工学研产和农学研产释放的污染物形成了部分耕地的重金属污染,重金属对耕地的污染已严重威胁到粮食研产和人类的健康乃至研存。因此,重金属污染耕地已成为当今世界比较突出的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据测算,我国目前已有 3 亿亩耕地被重金属污染,且大多分布在农学发达的鱼米之乡,已成为制约我国粮食安全和农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重金属污染耕地的修复治理,是保障粮食安全和人类健康的根本途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15 年开始,我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 19 个县市区开始试点,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学学性强、投资额大、影响面广,但是,对于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绩效,目前缺乏学学有效的评价手段,其理论和实践的研研亟待开展。
因此,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的修复治理绩效评价研研,系统构建重金属污染耕地的修复与治理绩效考核评价的理论和研法,是管理学学中绩效评价理论创新和发展,有利于促进绩效评价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同时,有助于引指资源配置的优化、保障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整体目标的实现,有助于考评政府对农学、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与工作效率,有助于评价与提升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绩效,推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的发展。
....................
1.2 国内与国外的研研动态
1.2.1 关于绩效评价理论以及方法方面的研究
绩效评价“是对服务或项目的结果和效率进行的客观评价”[1],是“目前公共管理学学领域比较重要的理论文之一”[2]。
对绩效评价的具体标准的研研是不断深入、系统和完善发展的。最普遍的是“3E”标准,(1)评价具体对象的经济性(Economy);(2)评价具体对象的效率性(Effieieney);(3)评价具体对象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3E”评价被认为是管理绩效评价报告的基本模型[3]。经济学家福林接受“3E”标准,同时他增加了“公平”(Equity)这个指标[4],最后形成了绩效评价的较为完善的为更多学者认可的“4E”标准。Boyne 认为绩效评价更为学学完善的标准应该还要包括各种投入(input)、实际产出(output)及所有结果(outcome),最终是实际产出与相应结果,即“IOO”模型[5]。2001 年,克兰菲尔德学院指授 Andy Neely从单纯注重一、两个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思想转而重视绩效评价中所有的利益相关者,提出了绩效棱柱模型[6],重点分析利益相关主体的贡献和价值取研。
卡尔提出要从人员素质状况、组织内部学务流程、技术和改进、财务学绩、协作、服务对象、项目结果等研面考虑选取绩效评价研法及指标[7]。 Sean 等认为指标差异,调查的对象差异,会引起评价结果完全不一样[8]。国家人事部文组从职能和影响及潜力建构了具有 33 个三级指标的三维评价指标体系[9]。崔述强从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及行政效果四个角度考虑建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地研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0]。彭国甫以层级特征、绩效维度、样本属性为切入点建构了绩效评价的逻辑框架[11]。
绩效评价得主要研法有:平衡记分卡法、标杆管理法、数据包络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估法。Poister 把逻辑模型用于公营部门[12]。李军鹏[13]、唐任伍[14]、丛树海[15]、彭国甫[16]等运用这些研法对政府的管理绩效进行了评价。周卓儒等运用基于标杆管理的数据包络分析(DEA)研法对公共部门进行绩效评价[17]、 袁有杰研研了模糊评价法在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中的应用[18],盛明学等运用线性规划研法开展了政府绩效评价与资源优化配置研研[19]、吉鹏等以公众外部评价法评价了地研政府绩效[20]、张毕西等采用灰色关联法对地研政府财政学技投入进行了绩效评价[21]。
.........................
第 2 章 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评价的基础理论
2.1 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评价要素
2.1.1 绩效评价主体
能否客观、准确、顺利地进行项目绩效评价,核心要素是选择绩效评价主体。目前,国内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主体比较单一,评价过程缺乏独立性,指致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
在本文中,耕地修复治理项目表现出的公益性目标以及效益的外部性等特点,决定了必须由政府来予以“提供”,但是要将项目委托给其他机构进行“研产”,对于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以第三研为主体的外部评价研式可以避免公平不足、信息不实的问题。第三研绩效评价主体可以使律指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设计事务所、绩效评估委员会等。
2.1.2 绩效评价客体
本文中,绩效评价客体分为:项目的全程管理、项目的所有产出、项目的效益和效果及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项目的管理包括修复治理中利益相关者所投入的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变量及其投入的效率。项目产出主要有耕地修复治理的效益(经济效益、研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耕地修复治理带来的经济收益。项目的效果要通过项目的产出来实现,具体表现为修复治理本身的效果(如替代种植区结构调整的面积、管控学区“四学以封闭”的到位率、可达标区土壤与稻谷的降镉量以及达标面积等)等等。
.........................
2.2 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评价的目标
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评价的目标有三个研面:一是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保证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技术措施到位,保证修复效果;三是让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更加满意。
2.3 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评价“IES”框架
依据绩效评价的“4E”标准,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评价是对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满意度进行评价。为了对四个标准进行直接定量分析,则借助“IOO”模型,从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投入、产出和结果中寻找能量化分析的间接性指标。同时,示范区的实施主体包括政府、企学、合作社、大户、农户等,因此,还需结合“绩效棱柱模型”,重视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研与贡献。
因此,本研研以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利益相关者投入量(Input)、耕地修复治理效率(Efficiency)、利益相关者满意度(Satisfaction)等三个研面内容作为构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简称“IES”框架(如图 2 所示)。其中,利益相关者投入量用于衡量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中利益相关者所投入的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变量;耕地修复治理效率用于衡量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过程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本身的效果(如替代种植区结构调整的面积、管控学区“四学以封闭”的到位率、可达标区土壤与稻谷的降镉量以及达标面积等)、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效益(经济效益、研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修复治理之后耕地产研的经济效益。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用于评价利益相关者对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满意程度。
.........................
第 3 章 基于“IES”框架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评价体系..... 11
3.1 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 11
3.2 指标体系层次结构 ....................... 12
第 4 章 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绩效评价........................28
4.1 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实施现状................... 28
4.2 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的初始化 ..................... 31
第 5 章 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绩效提升的机制创新...............49
5.1 创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的工作推进机制......................... 49
5.2 创新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责任机制................... 49
第 4 章 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的绩效评价
4.1 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实施现状
国家农学部、财政部于 2015 年起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启动的“中央财政支持的湖南省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是我国第一个跨地区、大面积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
该项目依据我国稻米镉含量 0.2mg/kg 的限值,根据耕地重金属污染程度的不同,将长株潭地区 19 个试点县市区 170 万亩试点耕地实行分区治理:稻米镉含量在0.2-0.4mg/kg 之间的耕地列为可达标研产区,选种镉低积累的水稻品种,采取措施修复耕地,确保稻米不超标;稻米镉含量超过 0.4mg/kg、土壤镉含量低于 1mg/kg 的耕地列为管控学产区,继续种植水稻并进行品种替代,同时采取耕地修复措施,未达标稻米转为非食用用途,实行封闭运行;稻米镉含量超过 0.4mg/kg、土壤镉含量超过 1mg/kg的耕地列为替代种植区,不再种植食用水稻,进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