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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第一节 研究结论
上海城投控股混改作为上海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后的首个案例,其引入弘毅上海参与混改的策略较为成功。为引进弘毅上海,上海城投控股为弘毅上海“量身定做”了受让方案。本文分析了上海城投控股引入弘毅上海的动因及弘毅上海参与混改的原因,并进一步分析了 PE 参与混改后的治理效应和经济后果,研究表明弘毅上海参与混改后,上海城投控股实现了股权结构优化,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灵活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国有资本的竞争力。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
(1)PE 会按照产业资本的模式长期投资,助力国企混改实现产权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提高国企的经营决策的灵活性。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在于机制再造。弘毅上海参与混改之后,成为上海城投控股的第二大股东,优化了上海城投控股的股权结构。弘毅上海派驻董事入驻董事会,强化了公司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缓解了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同时通过市场化选聘制度增强管理层的积极性。同时,上海城投控股引入 PE 后,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架构,完善了公司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提高了国企经营决策的灵活性。
(2)PE 参与国企混改作为长期投资者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为国企带来优质资源。就本案例而言,PE 持有国企较大股权且为长期投资时,会倾向于积极参与国企改革,从国企成长中获利。弘毅上海的目标是通过促进企业长期成长而受益,这是 PE 的投资盈利模式,因此 PE 的经营策略为“在位而不越位”,即主要实施股东投票权、派驻董事会来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高治理效率,同时会为企业对接产业领域和资本市场的各种资源,从而提高国有资本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