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实施的与鼓励技术创新有关的税收政策,从企业所得税来看,一是对于符合附录二中所列明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经过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其缴税税率会有 10%的减少。二是企业可以将在研发方面的成本进行扣除。三是技术转让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四是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的投入,如果没有超过限额,则可以在当年就进行税前扣除,如果是超出了限额,那么可以将超出的部门,结转到下一年来进行扣除。从个人所得税来看,新增了个人教育支出扣除项目,通过鼓励个人在教育方面的支出来提高劳动力素质。
通过上文对东莞市制造业转型指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造成东莞制造业科研能力不足的原因在于 R&D 活动的不足。现行税收政策对于 R&D 活动鼓励不足的原因可能出现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上。按照规定,企业需要满足十一个条件,才能够被认定为是高新技术企业,如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等。这一要求非常的严格,很多中小企业都无法满足,大部分的技术型中小企业都只符合其中的几条,除非是那些内部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由此导致一些真正需要鼓励的企业无法享受 15%的税率优惠。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