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金融危机所导致的世界经济的不景气,使得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扩大政府支出、增加对私人企业的救助等以阻挡经济的进一步下滑。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包括扩大政府投资,允许地方发行债务等。这时,一个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如何防止由于政府支出的扩张所导致的财政风险特别是以或有负债形式存在的财政风险的积累。对于政府或帮写博士论文有负债,比较经典的界定是由世界银行专家Brixi(1998)给出的。她认为政府或有负债是指“基于某些特定事件的发生而产生的政府支出责任”。她还在政府或有负债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财政风险矩阵”。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新一轮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政府或有负债的产生根源与存在领域又有了新的内容。如何规避这些新形式的或有负债风险,对财政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都提出了挑战。
一、政府或有负债产生的原因
自Brixi提出政府或有负债概念以来,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揭示了世界上很多国家正在不知不觉中积累这类未在其财政或预算报告中反映的或有负债。而到目前为止,很少政府有相应的制度框架和管理能力来对政府或有负债进行有效控制,并且用以分析或有负债所导致的财政风险的相关信息和工具也比较匮乏。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由于下面的原因,更容易面临着或有负债和相关财政风险的积累问题。
首先,高昂的经济转型和结构改革成本使得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财政捉襟见肘,很多政府不得不将部分转型和结构改革成本以或有负债的形式推迟到将来支付。特别是在这些政府面临财政调整的压力时,为了顺利推进经济转型和结构改革,他们往往首先安排财政成本或财政代价比较低的改革和调整步骤,而把财政成本或财政代价比较高的改革和调整步骤尽量往后推延,而这会导致未来社会总财政成本的增加,表现为现时政府隐性和或有负债的大量积累。
其次,出于财政能力及经济效率的原因,越来越多的政府职能被赋予私人部门来实现,但这需要政府提供或有支持,以诱导私人投资的积极性。例如,目前很多国家已经发现或有负债是推动政府职能和作用改变的一个有效工具,而这在广泛进行养老金改革和私有化的国家中尤甚。一般来说养老金的私有化是指从无基金积累的现收现付制向强制性的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制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的关键是赋予个人掌握投资决策的主动权。但即使在这一私有化的过程中,政府也会对个人投资的资产选择进行限制,并且还提供安全保护网以对养老金的最低收益率和回报率进行担保从而使得那些投资绩效欠佳而不能获得足够退休收入的人有起码的退休收入保障。虽然这一担保从效率和公平的角度来考量被认为是政府应该实施的,但它们往往会导致以或有负债形式存在的财政风险的加剧。
最后,如同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所证明,对赤字目标的盲目追求导致很多国家更多地通过那些不需要其立即进行现金支付的预算外支持形式来代替预算内支持形式以实现其职能。而这种行为的改变虽然隐藏了潜在的财政成本,却产生了或有负债。并且,伴随着对财政调整和赤字目标的追寻所导致的结构改革的复杂化,政府所面临的长期财政风险将会增加。
二、政府或有负债的来源领域
传统上,关于政府或有负债主要来源于两个领域,即国有金融部门和国有企业。特别是在大多数国家中,金融部门往往是银行不良资产和政府或有负债积累最为严重的领域。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对金融部门的显性或隐性担保所致。政府对金融部门的显性或隐性担保使其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当金融系统发生危机时,政府如果坐视不管,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影响政局的稳定和引发社会动荡;另一方面,政府如果进行救助,无形中给下次金融危机提供了隐性担保,会导致金融部门的道德风险。而无论是从国外的经验还是国内的实践来看,在金融部门出现危机后,政府都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对其进行救助。对于具有政策性和社会性功能的国有企业来说也一样,在其出现亏损特别是政策性亏损时,一般也会面临着政府的救助。因此,传统上的国有金融部门和国有企业是政府或有负债的主要来源领域。但是,最近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地方政府也是政府或有负债特别是中央政府或有负债的重要来源领域。如来自世界银行的Nina、Brixi和Irwin(2007)以及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Cebotari(2008)、Flanagan(2008)等都认为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公私伙伴关系(PPPs)会导致政府或有负债的积累及其相关风险的暴露,而Brixi(2005)还强调了地方政府债务对中央政府财政状况的影响。
(一) 来自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政府或有负债。
考察各国实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努力寻求支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各种途径。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很多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目前已经或正考虑将部分基础设施交付给私人部门来提供。政府允许私人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出于财政压力的考虑即将政府的直接投资或补贴变成或有支持形式能降低其面临的财政压力与困难,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效率和公平的考虑,即通过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私人资本与投资以增进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效率与公平。当然,出于效率与公平的考虑,政府也会对私人投资进行担保或必要时进行财政救助。私人投资者也经常希望从政府身上寻求某些形式的财政支持———以增加投资项目的预期净收益或者减少这些净收益的可变性进而减少其自身风险。包括政府对私人部门预先的资金拨付、事后的财政补贴以及最低收益率担保、信用担保和外汇担保等都是私人部门努力获得的政府支持形式,而正是这些以政府或有支持形式存在的旨在减少私人部门风险的工具却会对政府产生无法预见的财政成本。
政府对私人投资于基础设施中的或有支持所导致的财政成本是否会浮出水面,以及什么时候、以多大数量出现都是不确定的。或有事项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所需偿付费用的大小更是难以预见。并且这些可能性和费用大小也依赖于一些外部条件如一场自然灾害或者债务违约的发生与否以及一些内部条件如政府的政策(包括关税政策和汇率政策)和政府支持计划的设计(如在对私人投资基础设施进行契约担保的风险分担)等。更为复杂的是,在基础设施提供中政府的显性和隐性责任是很难区分的。因为基础设施服务的供给往往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政府面临着确保其供给的政治压力,因此如果需要,政府甚至在没有法律强求下也承担相关成本与费用。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政府甚至对基础设施私人供给者进行救助。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见证了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大规模政府救助行动,而这都会导致政府财政支出的大规模突然增加。
(二) 来自地方政府的或有负债。
日益增多的经验也揭示了当地方政府将自己过度暴露于财政风险中时,中央政府也处于高度风险中。地方财政风险可以界定为地方政府未来所面对的财政压力。与中央政府相类似,地方政府也会积累直接的和或有的负债。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两方面:首先,在大多数国家中,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和促进区域发展方面正起着日益增强的职能和作用。为实现这些职能和作用,地方政府不得不从事更多的风险,如为了对地方投资进行融资,他们可能通过借款或者采取或有支持的形式,这会导致地方政府直接的和或有的负债的积累。其次,与中央政府相比,有关财经法规与财经纪律在地方政府这一层级被进一步削弱,因为地方政府想当然地认定中央政府会在其无力支付的时候对其进行救助。地方政府这一想当然的认定影响了地方政府官员的行为,导致他们倾向于过度借款,提供过多的担保,承担过多的地方保险支出成本;也影响了信贷者的行为,导致他们因对地方政府的过度放债或者对地方政府的担保的过度崇拜而暴露于政府的信用风险中。
地方政府职能与作用的日益发展导致了地方政府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增加,而地方政府的这一负债经常意味着中央政府的显性或隐性或有负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一个私人企业发生经营困难或是资不抵债时,政府应当遵循市场优胜劣汰的法则而不去过多干预。然而地方政府在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不同于一般企业的角色。地方政府提供的是对其管辖区域内民众福利和地方经济运转至关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因此如果地方政府出现债务危机或是财政破产的情况,会产生较大的负外部效应。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政府不得不对地方政府在出现债务危机时进行救助。而这就意味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存在着担保,导致其或有负债的增加。特别是对那些市场经济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国家,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或有负债来自于其为应对市场失灵而进行的显性或隐性担保与允诺,而这种担保与允诺将会导致道德风险,反过来会恶化财政状况。
三、政府或有负债风险的规避
政府或有负债一旦暴露就会代价高昂,因此,我们面临的挑战来自于如何在财政管理框架中把握政府或有负债。在此,我们借鉴包括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以及其他一些国际性机构和组织的相关或有负债分析框架以及包括美国、加拿大、捷克和哥伦比亚等在把握和披露或有负债方面所积累的一些经验,来归纳一下面对政府或有负债所必须采取的规避措施。
(一) 提高风险认识,建立良好的信息披露激励机制。
对或有负债风险及其他政府风险的公开讨论会提高政府相关人员对或有负债的清醒认识。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公开讨论并承担财政风险及其根源、类型和可能导致的财政后果会提高政府决策的正确性以及财政的实施效果。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开始努力将来自政府担保所导致的债务风险进行收集、分析和讨论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鉴于信息披露对于一国防范财政风险的积极作用,国际性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欧盟等认为对那些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