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财政论文,本文结合现有文献与具体实践,对286个地级市2012-2021年的财政纵向失衡程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界定和测度,分析财政纵向失衡的历史演进历程和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政策背景,并结合当前央地政府间财政职能匹配与地方政府收支行为特征,从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程度与公共支出结构偏向两个视角出发。
绪论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研究背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刘伟和刘守英,2023)。基本公共服务是我们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障与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可以为全体人民构建机会公平的良好环境,是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面临供给数量不足、整体质量不高、供给水平不均等问题,托幼、上学、就医、养老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与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姜晓萍和吴宝家,2022)。当前,我国涵盖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3%,较发达国家约20%的占比还有一定差距(汪德华,2022)。
纵观中国四十余年的改革历程,财政管理体制始终是激发地方政府竞争活力、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有效激励了中国经济实现高速发展(张五常,2012),然而,分税制改革的目标是提高“两个比重”,由此造成了“财权上移、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下移”,引致了财政纵向失衡,即地方政府依靠有限的财政收入应对各项必须的支出责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提升。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继续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卓有成效,2018-2020年我国陆续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及教育等分领域改革方案共9项,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马海涛等,2022)。
文献综述
财政纵向失衡相关研究回顾
财政纵向失衡的概念内涵 财政纵向失衡(Vertical Fiscal Imbalance,以下简称“VFI”)是分权体制国家的共生现象,财政体制改革一直被各国所重视。对于财政纵向失衡概念内涵的认知,正如Sharma(2012)所言,学术界关于财政纵向失衡既没有统一的定义,也没有一致的度量方法。
(1)基于传统方法的定义
在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存在过分的收入供给而地方政府有过分的需求供给,这种分权支出责任和集权融资的体制安排会导致财政纵向失衡(Wagner,1973)。文献中关于财政纵向失衡的各种定义本质上都是基于政府间收入与支出的不匹配,Sharma(2012)依据这一共同特征,将这类概念归纳为基于传统方法的定义。以Hunter(1977)为代表的传统定义方法将VFI定义为中央政府“控制”的收入和地方政府“控制”的收入不平衡,即归纳为地方政府支出中未被其课税决策和财政资源承担的份额。孙开(1998)提出财政纵向失衡是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相对较高的支出需求和相对较少的自有财力并存的格局。Collins(2001)提出,VFI与某级政府筹集收入的权利和其支出责任的不匹配有关。Boadway &Tremblay(2006)提出VFI是偏离于最优垂直财政缺口的状态。楼继伟(2013)认为,中国财政体制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大规模转移支付在客观上不同程度地干预了地方事权。贾俊雪等(2016)认为,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责任安排的不匹配导致地方财力缺口较为严重,在转移支付之后财力缺口仍无法弥补。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概念界定 财政纵向失衡
财政纵向失衡的内涵
查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财政概览,可见财政纵向失衡(Vertical Fiscal Imbalance,以下简称“VFI”)是分权体制国家的典型现象。在西方财政联邦主义国家,地方政府拥有较高的自治权力,有权制定辖区内支出细则和税收政策。在财政收支分权同步运动下的体制失衡,多发展为中央政府在控制财权的前提下将支出责任向下级政府分解,地方政府的“自有收入”无法与其支出责任相适应,从而出现VFI(Bordignon et al.,2013)。由此可见,国外学者关于财政纵向失衡概念的界定大体可归纳为两种情形:一是各层级政府自有收入与支出责任之间的不匹配,二是对最优垂直财政缺口的偏离。
财政纵向失衡是认识中国经济和各种失衡问题的现实背景(刘丹等,2018)。财政纵向失衡是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相对较高的支出需求和相对较少的自有财力并存的格局(孙开,1998)。楼继伟(2013)提出,纵向财政不平衡主要是由于政府间支出责任与收入划分所形成的,即上下级政府之间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能力责任的不对称。财政纵向失衡是对财政收支分权不匹配程度的刻画(贾俊雪等,2016)。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因其“财权上收、事权下解”,使财政纵向失衡维系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储德银等,2019)。
综上所述,本文将财政纵向失衡的内涵定义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集中度向上逐级提高,财政支出责任向下逐级提高,中国式分权呈现“财权上收、事权和支出责任下移”的财政收入分配模式,致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关于财权、事权、支出责任的配置不平衡,中国式财政分权存在显著的非对称性特征,从而导致地方政府拥有较少的自有财政收入而承担大部分公共支出责任的失衡格局。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通常指一国公民应公平、普遍享有的服务,是一国公民共同需要的有形和无形产品。公共服务是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生活条件下所必须的,直接关系到最基本的人权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陈昌盛和蔡跃洲,2007)。广义的公共服务还包括政策制度和产权保护等。
基本公共服务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全体公民都应公平、平等、普遍享有的公共服务,其特征是维护社会公平,体现公共利益。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是典型的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界定的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承载条件下,公共服务所应覆盖的最小范围和边界。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子集,对“基本”范围的界定呈现出现实性、阶段性与发展性的特征。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是政策产出的主要内容,反映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治理效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内涵各有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本研究考虑新时代以来社会公众对生存与发展更高水平保障的需求,参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最新相关要求,从基本公共服务实际产出的视角出发选取三级指标,以形成客观性、代表性、可比性和关键性的指标方案。本文将在下部分详细阐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领域、细化指标以及评价方法的选取依据和构建结果。
财政纵向失衡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演进历程与现状分析 ...... 19
财政纵向失衡的演进历程与现状分析 ......................... 19
我国财政纵向失衡的历史演变 ......................... 19
地级市财政纵向失衡水平的测度和现状分析 .................... 20
财政纵向失衡影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机理分析 ...................... 28
财政纵向失衡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直接影响 ....................... 28
财政纵向失衡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间接影响 ....................... 29
财政纵向失衡会抑制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程度 ................................ 29
财政纵向失衡影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实证分析 ...................... 31
模型构建 ................................. 31
变量设定、数据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 31
财政纵向失衡影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实证分析
变量设定、数据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被解释变量: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地级市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具体的测算方式如前文3.2.2所示。本文从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出发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界定为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生态绿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六个维度,以此作为二级指标,并基于最终产出的视角选定18项三级指标,最后采用熵权法测算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核心解释变量:财政纵向失衡程度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为财政纵向失衡度,具体的测算方式如前文3.2.2.1所示,此部分不再赘述。此外,为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本文将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率(VFI2)作为替代变量引入模型中,计算方式为“财政纵向失衡程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结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财政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主要支撑力量,财政纵向失衡在制度层面深刻影响着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而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产生重要影响。本文结合现有文献与具体实践,对286个地级市2012-2021年的财政纵向失衡程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界定和测度,分析财政纵向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