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实证分析
第一节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一、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沪深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研究两种政策对企业创新产生的效果是否如预期效果一致具备实践价值。第二、高新技术上市企业大部分都是通过市场审核,属于在行业中发展态势较好的企业,企业发展和创新活动具备稳定性,以其作为研究样本,分析结果更具借鉴性和代表性。第三、高新技术企业分布的行业涵盖范围广泛,避免了在单一行业范围研究财政补贴与税收减免政策效果的偏颇,实证结果更具备说服力和代表性。
为了使研究结果更加的有效,本文考虑高新技术企业在 2008 年和 2009 年研发数据披露的不完整和不规范,故选取 2010-2017 年在沪深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面板数据。其中对于样本的选取,本文做出了以下的筛选:首先,通过匹配 WIND数据库导出的所有上市 A 股企业与国泰安资质认定数据库,合理筛选出准确的高新技术企业样本,并且与其税率数据库进行核实,交叉复核选定的样本在认定后三年依旧享受 15%的优惠;其次,删除了盈亏超 3 年的 ST 企业,同时也筛除了实际税率小于零、息税前利润小于 0 以及存在大量残缺值的企业样本;再次,由于本文选取的专利数量存在不连续的数据特征,存在极端值和部分零值,为了消除异常值对样本实证结果的影响,进行了 99%和 1%百分位的 winsorize 的数据处理;最后为了避免部分指标的波动影响结果的平稳性,对部分变量采取了对数化的处理。由于本文目标分析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征下,财政补贴与税收减免对企业创新产出是否存在不同的影响,而样本中外资企业样本数量过少,故删去 45 个样本数据,最终形成 185 家企业,共 1480 个有效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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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是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活动的重要政策。为了考察两种政策工具对企业创新成果和创新质量的影响,本文在提出研究假设的前提下,选择 2010-2017 年 185 家高新技术上市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基于面板数据采用双向固定效应回归模型,以企业年度专利授权数、实质性专利授权数和非实质性专利授权数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从企业创新动机视角,研究财政补贴与税收减免对企业创新活动出现的“选择效应”,同时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进行计量回归分析,重点探究财政补贴与税收减免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实质性创新成果的异质性影响,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财政补贴与税收减免政策均正向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产出,但是对创新成果的激励方向存在差异。财政补贴主要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非实质性创新产出,对实质性创新产出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出现负向选择效应。而税收减免显著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产出,对实质性创新成果的产出激励效应更加明显。实证结果表明政府的税收减免政策更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创新产出,激励企业选择进行实质性创新活动。与此相反,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产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是在财政补贴的激励下,企业更加倾向于进行策略性创新,导致企业只是显著增加了低质量创新产出,对专利产出类型产生了选择效应。因此,虽然两种财政政策都对企业创新成果存在显著的激励作用,但是两者在最终创新成果“质量”的激励作用存在差异。综合来看,税收减免侧重于事后干预,不同于财政补贴可能产生的企业创新动机扭曲现象,真正促进企业选择实质性创新行为,出现高质量创新产品多于低质量创新产品的选择效应。因此,税收减免更加有利于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的高质量创新成果产出,符合税收政策的政策预期效果。而财政补贴采取事前直接补贴的方式,再加上缺乏对创新成果的监管力度,导致在财政补贴政策激励下的企业可能更倾向选择策略性创新,出现低质量创新产品代替高质量创新产品的选择效应。因此,财政补贴对高质量创新产出的激励作用与政策预期仍旧存在一些差距,虽然在初期对整体上企业的专利授权数量有了很好的刺激作用,但是对代表企业核心技术创新的发明专利产出具有负向的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