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财政论文研究,通过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相关税种的暂行条例也在第五章看出环境保护税法很多不足的地方。所以本章结合前文的定性分析和实证分析,并且借鉴国外经验,为我国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将二氧化碳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如今开征碳税的国家有丹麦、挪威、瑞典、阿尔巴尼亚等国家,其中碳税的形式有以独立税的形式出现也有以附加税的形式出现。不管以什么形式征收的碳税,碳税都是针对二氧化碳所征收的税收,其目的都是希望通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在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税目中加入二氧化碳,而不是单独的设置碳税。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单独征收碳税的阻力,还可以简化税种、统一管理。
第 1 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过度的资源开发和粗狂的生产方式带来好处的同时,却是以我国居民的身体健康作为代价,这甚至制约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基于此我国开始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征收环保税,在此之前我国只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并没有为了保护环境特别征收的税种,这更加完善了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税收手段。这些税费的征收在环境保护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环境税都不是针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征税的税种,所以造成环保力度有限的结果。在 2007 年国家发改委指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中首次提出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之后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公报中,前者指出推动排污费改税并且加快资源税改革以此落实污染者就要付费的原则,后者指出通过建立更健全的法律制度,来提高关于污染环境方面所作出的违法成本。最终在 201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表明我国环境保护税在 2018 年 1 月 1 日正式开征,这使得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更加完善。
1.1.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2008 年我国的环境保护税已经开始实施,但我国环境保护的理论研究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对于我国环境税政策环保效应进行深入研究,将具有以下理论意义:
①现有的研究主要采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或者构建其他宏观经济模型的方法进行模拟研究但这些研究只是将模拟基础上的预测研究来代替经验数据基础上的实证研究,所以得出的结果并不具有说明性。而我国 2018 年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其前身实际是已经在我国征收了十几年的排污费,所以本文对排污费的双重红利效应进行实证分析是对我国环境保护税理论的一种丰富。
②基于环境税政策环保效应的探讨,对今后的研究具有启示意义,将有助于丰富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效应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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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随着工业大革命的到来,他们同样面临着环境污染问题,为了降低污染,西方国家从税收这一政策工具入手来降低环境污染,即开始研究环境税种。总结国外现有的文献,集中在以下几个层面:
(1)对于环境税理论的研究
环境税理论来源于外部性理论和庇古税。在 1890 年,外部性理论由马歇尔提出,外部性是指某一市场经济的主题对另一个市场经济的主体产生正外部性影响或者负外部性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并不会改变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1920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了可以直接向污染者征税,此税种可以将负外部成本内在化从而解决环境负外部性的问题。1932年pigou①(1932)发表著作,首次提出庇古税这一税种,征收庇古税可以减少污染环境的负外部性行为从而使扭曲的市场重新步入正轨。
(2)关于环境税效应的研究
随着学者们对环境税制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发现环境税收在解决环境负外部性的同时,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还能使市场效率得到提高,从而环境税双重红利思想的萌芽就此产生。Tullock ②(1967)的研究中最早出现“双重红利”观点,但是在当时并没有很多的学者对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1991 年 Pearce (1991)通过研究碳税,得出征收碳税既能改善环境又能抵消扭曲性税种所降低的效率,即碳税具有双重红利效应。Goulder ①(1995)则进一步研究环境税的双重红利,将其分为弱势的和强势的,弱势双重红利是指环境税收入能够替代具有扭曲性税种的收入从而减轻扭曲性税种的税负,而强势双重红利是指环境税不仅能够改善环境还能够提高税收的整体效率从而增加整体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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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概念
2.1.1 排污费
排污费制度的对象是向环境排放超过规定标准污染物的排污者,方式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费用,目的是通过征收排污费使得排污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强自身的管理来节约利用资源从而改善环境。排污费制度的原则是“污染者付费”,因为这样使得排污者不得不担负起污染环境的责任,促进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排污费主要是对于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和噪声进行收费。本文仅选取了工业三废即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进行研究。
2.1.2 环境保护税
根据《国际税收词汇》①中的定义:环境税指对投资于防治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或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的使用所征收的税种。环境税有狭义、中义和广义之分,各自涵盖的范围大小不同。狭义的环境税其范围是最窄的,它其实就是一般意义的环境污染税,即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所特别征收的一种税收。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只有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征的环境保护税是针对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税种。中义的环境税的范围相对于狭义的就更大一些,它不仅仅是包括为限定污染环境行为特定征收的环境污染税,还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比如在中国征收的资源税、小汽车消费税及成品油消费税等。广义的环境税包含的范围则是最广的,在中义的环境保护税的基础上再增加了与生态有关的税收调节手段。也就是说只要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不管是税收还是优惠政策都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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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环境保护税的理论基础
2.2.1 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动和决策会使得另一个人受损或者受益,但是这个行为者却不用对这个行为产生的结果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说外部性会使得市场处于一个失衡的状态导致市场行为的扭曲和市场失灵,它会导致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的不一致。庇古指出要消除外部性需要政府作出行动,把社会成本加入到企业成本中使得外部成本内部化。那么在环境资源领域,解决这一外部性的方法就是征收环境税(是一种庇古税),他通过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税,将社会中污染的成本加入到企业的产品中从而促进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
2.2.2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库兹涅茨去曲线的一种特殊形式。库兹涅茨曲线说明的是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之间关系的曲线,而之后由 Grossman 和 Krueger①(1995)把库兹涅茨曲线进行拓展成为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其描述的是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的关系。他们通过对 66 个国家不同地区中空气污染及水污染进行研究,最后得出人均国民收入与污染物基本上都存在着先增大后减小的倒 U 关系,证明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的存在,其基本模型为:
Mst=а1+ а2Xt+а3Xt2+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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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历史演变和收入概况......................... 14
3.1 环境保护税的历史演变 ................................. 14
3.2 环境保护税的收入概况 ............................... 15
第 4 章 环境保护税双重红利效应的实证分析............................... 18
4.1 环境保护税环保效应的实证分析 ............................ 18
4.1.1 环境质量指标的选取 .................................. 18
4.1.2 变量的选取与数据的来源 .............................. 20
第 5 章 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34
5.1 征税范围较窄 ............................ 34
5.2 税率较低 ..................................... 35
5.3 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 ..................................... 37
第 5 章 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5.1 征税范围较窄
我国环境保护税是由排污费税费平移而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也是和排污费的完全一致,主要是针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环境保护税②。
首先,从环境保护税征收的税目来看,征税范围仍然较窄。比如四大税目中的大气污染物包含四十四种气体,但是却不包含二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氡气。由国际碳排放研究机构 Global Carbon Project③研究数据可知,自 2006年起,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经列于世界首位,201